《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生命科技是关于生命活动、生命现象与生命本质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技术。生命科技在医学治疗、基因研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由于其事关生命的产生方式。生命的存在形态,因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因而用法律来规制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显得极为迫切。本书从生命科技的产生与发展出发,从伦理学、法理学的基础上论争了生命科技存在的基础及其发展趋势,并在法理范围内探讨了生命科技的发展方向。
本书是现代西方法律社会学的经典之作。马克斯·韦伯是一位举世公认的社会学大师,本书是他的遗作,书中包含了丰富的法律社会学理论,读者可以从中全面、完整地了解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填补了个人信息保护中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方面的空白。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保护体制。个人信息涉及亿万网民、社会公共利益和 安全。民事维权成本高、刑事立案门槛高,对个人信息保护 的手段实际上是行政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法律责任,显著提高了违法成本。 为了 好地宣传、普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知识,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共同组织学术界、实务界专家编写了《个人信息保护通识》,供社会公众学习参考。
根据目前所了解到的文献,“法律逻辑”一词早是由德国逻辑学家克卢格(UlrichKlug,1951)在其《法律逻辑》一书中提出的。在他看来,法律逻辑是形式逻辑在法律科学领域中的应用。由于“形式逻辑只研究形式,不管内容”,恩吉施(Engisch,1959)提出了“实质法律逻辑”;西密提斯(simitis,1960)提出了“法律逻辑本质上是非形式的”思想;黑勒(Heuer,1961)提出了“法律逻辑本质上是道义的”思想;佩雷尔曼(PeRELMAN,1960出了“法律逻辑是一种非形式逻辑”的观点。 我国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大体经历三个阶段,实现了两次转向。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采用“传统逻辑原理解释法律领域的具体例子”的研究框架。基本上没有涉及法律逻辑系统的构建。这种研究方法对于推动我国法律逻辑研究的起步有一定的贡献。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
《规范犯罪论:从法条、规则、规范到犯罪构成的一种体系化主张》从基础的法条文本开始,从文本中观察犯罪构成的规律性知识,继而通过分析法条背后的规则、规则背后的规范,再从立法解决分配正义与司法解决纠正正义两个方面,归纳类型化与非类型化时犯罪的共同本质与不同面相,初步形成了有别于传统犯罪论的系统性知识。
朱晓阳有一手好的文字,尤其擅长写故事,而且他写的故事不署名,我也能看出来是他写的。l985年,我在北京念研究生,朱晓阳在中国文化报当编辑。他毕业后分在省物价局,呆了不到一年,辞职跑到新疆伊犁靠中苏边境的一个兵团学校教书。教了两年,辞职到了北京。当时我们大学同班的何道峰主持一个乡镇企业研究项目,我和朱晓阳参加搞调查,经常在一起。这段时间,我读过他的一些文学作品。朱晓阳的文字是有个性的,他以他自己的方式讲故事,而且讲得很好。通常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时,吸引我们的只是故事。朱晓阳讲故事用的是一种在表现情节的同时,同时能够感觉到作者存在的方式。这种表达是与众不同的。现在这种表达方 式在文学作品里是比较多的了,但当时是很少见的。读朱晓阳的部人类学著作《小村故事》时,仍然能够感觉到他独特的文风。
*人民法院涉 一带一路 建设典型案例的持续性公布是人民法院为 一带一路 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 一带一路 建设重大决策。 2015年7月7日、2017年5月17日,*人民法院分别公布了涉 一带一路 建设典型案例两批,共18个案例。 各级人民法院在 一带一路 建设中应发挥主动性、创造性,自觉担当起时代使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效地服务边境贸易,主动融入 一带一路 建设进程当中。
本书为多年改版的实用版法规专辑丛书的宅基地、承包与征地分册,收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 等对条文的 解读,以主法条文为主线,对核心条文以及相关核心法规予以专业注释,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以及学生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焦点与难题。全书具体内容设置上包括主法理解与适用、法律要点提示、相关法规、实用附录等。全书特色在于既帮助读者理解法律文本中的一些概念、术语以及司法适用,又避免繁杂、冗长。
法律文化是一个宏观的法学新思维,它渗透在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之中。法律文化既体现在作为隐性的法律意识形态之中,也体现在作为显性的法律制度性结构之中。法律文化既是历史文化的遗留,也是现实的人类创造。过去人们创造了法律文化,今天人们仍在发展着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一种集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观念与制度在内的宏观的整体性文化。20世纪的中国法律文化,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也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由封闭向开放,由一元向多元的历史转型和发展时期,正在向现代化迈进。21世纪的中国法律文化将在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成为多元并存的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不可忽视的、具有光彩的一支重要文化。
本书在理解《“十四五”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主要考虑、思路和框架设置的基础上的基础上,围绕规划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专项工程和重大举措等内容设计19个议题,从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对规划进行了 解读。
本书内容包含天津市 公布及相关的重要文件、司法标准化文件、规范性文件、参阅案例、参阅裁判文书、任免事项等。
《哈耶法律哲学的研究》这部专题性的研究论文集,主要收录了作者近年来有关哈耶法律哲学的三篇研究论文和作者认为有助于读者理解哈耶法治思想的一篇翻译文字及一篇答问录,当然还依例收录了一份或许对读者有所助益的有关研究哈耶自由主义理论的英文参考文献。
法律人总是倾向于追问:“现代逻辑对法律到底有什么重要意义?”简单地说,对该问题可以这样回答:“现代逻辑提供了具有内在一致性的表达和分析思维的全新原则和方法,而这种思维是正确、有效地完成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这个答案也许并不能彻底消除对现代逻辑在法律中应用的困惑。如果希望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就必须深入到一些相关分析之中,它们从多个方面证明了现代逻辑对法律思维的重要作用。《现代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就是讲如何深入这些分析之中的,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法律逻辑所面对的各种质疑。借助于法律逻辑,法律思维的合理性得到增强,至今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正在取得的成就很好地回应了其中的一些批评。《现代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由伊尔玛·塔麦洛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