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六版)》在尽量吸收刑法学界新研究成果及新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实践性和应用性等角度,围绕着刑法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刑法前沿问题,阐述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以及基本原理。全书上下两册,分为绪论、犯罪论、刑罚概论、罪刑各论四编。
《刑法学名师讲演录》(第三版)是一部根据作者讲课录音整理而成的学术著作,其突出特色是高深的刑法理论与具体的实务应用相结合。全书以 讲 的编写体例,采用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生动、平易之语言深入浅出地说明了深奥的刑法学原理,完整地再现了课堂的教学实况,能使读者对中国刑法学基本理论有系统的理解;同时将囿于课堂时间限制而省略的重要刑法理论和个人研究成果予以补充,使其体系与论述更趋完备。 本书既能满足法学专业本科生、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习需求,也适合相关学科以及大众读者阅读。本书既是作者对自己三十余年来的教学经验和研究生涯的一个总结,也期望更多对刑法学研究有兴趣者借由本书之助,能有所得。
本书融合作者40余年从事法医病理检验工作的经验,将经典图例包括现场勘验照片、尸体解剖照片、取材照片及显微镜下照片等,与文字说明相结合,图文并茂呈现法医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非正常死亡所具有的特殊的形态学及组织病理学上的改变,并且每章节均附有相关典型及疑难复杂案例。另外,本书还增加了新冠肺炎(COVID-19)相关法医病理学的改变,为人类战胜疫情提供了强有力的病理学支撑。通过此书传递的专业性知识,可完善法医学人才培养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拓展法医学视野,推动相关人员建立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判断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用性较强。
本书是一本系统的死亡时间推断法医学研究专著,内容包括传统法医学死亡时间推断方法,利用死后体液的化学变化、DNA检测技术、mRNA含量变化、磁共振波谱技术、三磷酸腺苷生物发光快速检测技术、红外光谱技术推断死亡时间,死亡时间推断研究的科学计量学分析,以及死亡时间推断研究中的难点、前景与展望等。本书主编对法医学死亡时间推断已经进行了10余年的研究,其他编者也多是长期参与死亡时间推断法医学研究的研究者,全书结合编者实践经验及研究成果展开,汇集了法医学死亡时间推断的传统经典理论与先进技术手段,内容全面、科学、先进、实用,可供广大法医工作者及法医学专业学生等学习和参考。
本书为《刑事法评论》第49卷。本卷主题是“比较刑法”,集中展现了刑法学者对于当下比较刑法研究中所面临的重点问题的理论贡献。既有对比较刑法研究的定义、目标、方法、类型、功能等一般性问题的集中讨论,也有与具体的刑法问题相结合所进行的运用检验,体现了刑法研究的广阔视野与本土特性。本卷设有“比较刑法”“理论争鸣”“环境犯罪”“诈骗犯罪”“网络犯罪”“腐败犯罪”“刑罚裁量与刑事执行”“实证研究”“名家实录”等栏目。 本书涵盖的领域,既有故意论、不作为犯、共同犯罪与刑罚的裁量和执行等刑法总论的重点内容,也包括网络犯罪、财产犯罪、环境犯罪、腐败犯罪等刑法分论的热点问题,还涉及刑法的发展、比较法研究的方法论以及风险社会下的刑事法等宏观命题。 本书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及司法实务的开展,具有重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
《注释刑法全书》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条文体例逐条注释的大型法律专业工具书。 本书在每一《刑法》条文的项下罗列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性文件】【立法沿革】【立法理由】【条文说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附属刑法】【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参考案例】等栏目。 此外,本书编者还以分割线为界,在脚注部分中引用了我国目前的刑法教科书和重要期刊论文观点,以佐证实务见解或与实务观点相互映照。 本书由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领衔编写。本书编辑历时3年,500多万字。本书最大特色是大而全。这里的“大”是指篇幅宏大,与同类型的刑法工具书相比,本书内容丰富,卷帙浩繁,可谓刑法立法、司法和案例之集大成者。 “全”是指资料齐全,本书收集了各种刑法相关资料,以现行刑法条文为中心线索进行科学编排
本书是一本金融犯罪刑法学著作,从金融市场的特征及对金融犯罪的刑法惩治角度出发,运用刑法基本原理与概念,以专题研究的形式对金融市场上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全方位、多层面的研究,成果共分十七个专题,具体包括:金融犯罪的概念及分类依据,我国金融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我国金融犯罪刑事立法轨迹,金融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和刑事立法完善,共同金融犯罪和单位金融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的数额认定,金融犯罪的法定刑设置研究,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金融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金融机构存贷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客户、公众资金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外汇管理制度犯罪研究,洗钱犯罪研究,金融诈骗犯罪研究和互联网金融犯罪研究。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网络犯罪在犯罪总量中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比例,其智能性、隐蔽性、匿名性与跨国性等特征也给中国的实体刑法与刑事程序法带来许多严重的挑战。为了依法有效打击网络犯罪,一个完整的网络刑法体系必不可少。本书即是我国第一部尝试建立网络刑法体系的学术专论,是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与腾讯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合作项目的成果。 本书立足于网络刑法的理论学说、法律规范和司法判例,充分借鉴了国内外以往研究的经验,搭建了实体刑法(总论)—实体刑法(分论)—程序法—管辖与国际合作的网络刑法体系。全书共四编:在“实体刑法(总论)”编,本书对罪刑法定原则、法益、故意、不作为、共犯等网络刑法总论的问题展开论述,展现了传统刑法总论经典议题在网络刑法领域的独特性;在“实体刑
本书以刑事一体化为视角,对刑事法领域中若干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范围涉及从刑法总论到刑法分论、从刑事实体到刑事程序等诸多争议性、前沿性问题。全书共五章:第一章对犯罪概念的基本语境,刑法理论通说、学术前沿与司法实践的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第二章对刑法中的注意与拟制、共同过失犯罪中的前置责任、人工智能对刑法发展的影响、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及防卫意图在正当防卫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刑法总论前沿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章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对盗窃与抢夺的界分、扒窃行为的类型、卖淫行为的边界等诸多争议性较大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创新性研究。第四章以刑事司法为进路对犯罪事实确认的本质、犯罪事实的性质、疑罪从无与冤假错案的关系等程序性问题进行了多角度解析。第五章以司法体制创新与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它轻则剥夺人之财产、自由,重则危及生命,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最严厉的惩罚措施。这种可怕的惩罚措施缘何而生?为何存于人类社会?它经历了怎样三种发展阶段?带着这些疑问,本书试图向大家展现刑罚的历史……
为了使各级国资委更好地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依法维护所有者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对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在清理出现行的257件政策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准确、实用、系统的原则,选择了其中170件编辑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藉以把握政策,通晓法规,明确职责,准确定位,依法办事。同时,也藉以本汇编使广大国有企业系统地掌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更好地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控制力。
《辩护人认为(第二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通过作者徐宗新所办理的经典案例,详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何提出辩护思路。同时,每个案例都有作者精心总结的“心得体会”,记载着律师办理案件的心路历程。难点在哪里,如何制订方案,采取什么措施,很终怎样破解,都在“心得体会”中体现。
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 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