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 不等于不 、 寻衅滋事 、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基于作者在德国留学和回国任教期间共计15 年教授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刑法犯罪论核心知识与阶层式案例分析》系统介绍了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要旨,并对刑法犯罪论和财产犯罪中的核心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刑法犯罪论核心知识与阶层式案例分析》意在实现两方面的效果: 其一,使读者初步掌握阶层式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其二,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犯罪论和财产犯罪中的重要问题。 全书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根据故意的作为犯、过失的作为犯、不作为犯共同犯罪、犯罪未完成形态、罪数理论等主题,体系性地阐释刑法犯罪论中最为重要的核心知识,并介绍刑法阶层式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读者可以将该部分内容作为高度精练的刑法总论教科书使用。第二部分通过 6 则案例系统展示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
本书收录刑法及立法解释的标准文本,方便广大读者学习、了解刑法方面的规定。
本书是小林宪太郎的作品《刑法的归责》。具体内容为:第1部 刑法归责的基础理论,包括序章第1章 过失犯的构成要件,第2章 过失犯的违法性,第3章 过失犯的责任,终章。第2部 刑法归责的应用理论I 信赖原则与结果回避可能性,包括序章 两个最高裁判决,第1章 结果回避可能性,第2章 信赖原则,终章;II 被害人的自我保护义务与结果归责,包括序章,第1章 自我保护义务的存在与否,第2章 自我保护义务的范围,终章;III 论所谓胎儿性致死伤,包括第1章 熊本水俣病事件之后,第2章 实行行为(或者其侵害作用)之时作为客体的人现实存在这一要件的意义,第3章 结果归责理论与胎儿性致死伤;IV 被逼迫的被害人,包括序章,第1章 任意性的含义与界限,第2章 裁判例探讨,终章;V 所谓 法益相关错误 的意义和界限,包括序章,第1章 法益相关错误说,第2章 有
原著作者佐伯教授基于其对犯罪论体系性构架的理解,依次选取构架此体系的每一个节点上*为核心也即刑法解释中*有争议的课题展开讨论。采用初学者也能够理解的方式,对错综复杂的观点及其表达出来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总结和剖析,在日本刑法学文献中堪称 真佛只说家常话 的典范。并且,在讨论过程中,佐伯教授以当今日本有判例支持、有学者坚持采用的观点为讨论对象,在论述中不断地展现出不同观点和思维方式之间的对抗和碰撞,如绝顶高手华山论剑。琳琅满目的招式加之十足的对抗性也增加刑法学习和思考的乐趣。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国歌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类图书。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书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刑法文本,二是关于修改刑法的一系列决定和法律解释。为了便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学习、运用刑法;同时便于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刑法的规定,本书根据刑法修改的决定和修正案,对1997年刑法条文进行了编辑、审定。
松泽伸教授的《机能主义刑法学理论 丹麦刑法学思想》尝试参考丹麦的机能主义、经验主义刑法学,思考日本的刑法学,构建新机能主义刑法学方法论。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 丹麦刑法及其机能主义 为题,概观丹麦法学的基础,介绍丹麦刑法学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概括论述研究的目的和构成,机能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概念以及迄今为止丹麦刑法学的研究状况。其次,介绍丹麦刑法与刑事司法的发展。最后,论述丹麦刑法的解释论与法政策,明确丹麦刑法学的基本构造与特色以及刑法学政策的特点。第二部分以 新机能主义刑法学的构想 为题,借鉴丹麦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与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进行比较的同时,探讨丹麦机能主义方法论适用于日本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回顾一直以来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指出其中存在的问
本书是8名著名刑事法学者与资深刑辩律师的演讲集。该书的作者,有四位来自理论界,在刑事法领域具有相当的造诣,如知名刑事法学家樊崇义教授、顾永忠教授、刘广三教授、赵天红副教授等;另外四位则是活跃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知名刑辩律师,如薄熙来案首席辩护律师李贵方、念斌案辩护律师张燕生、浙江张氏叔侄案辩护律师朱明勇、刘汉案辩护律师张青松等。该书的作者都是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界的重量级人物,其从自身的刑事辩护经验角度全面系统阐述了死刑案件如何有效辩护的问题。对于广大律师界同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与意义。对于老律师也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值得一读。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
本书是一部借鉴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为我国刑法案例教学提供新范式的新型教学用书。 作者自201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保留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的同时,努力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经过九年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将其打造成法学院的一门精品特色课程,广受学生好评。本书即是在该课程授课内容基础上充实、增补而成的。 为满足刑法案例分析关于考察的全面性和思维的经济性的要求,本书设计了“五步骤分析模式”,分析每个案例均按照“事实单元的划分”“参与人员的列出”“涉嫌犯罪的检验”“犯罪竞合的处理”以及“全案分析的结论”五个步骤展开。 全书共分就九章。第一章概述了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此后的八章以八个案例为素材,每章均设置“案情叙述”“思路提要”“具体
2015年8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处多达52条,改动的内容既包括刑法总则也包括刑法分则,特别是增加了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完善信息网络犯罪、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本教材是在《刑法学》第3版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做了大幅度的修订,并吸收了我国近几年刑事立法与刑事法的*成果。
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 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分九章。前四章为基础理论与方法论。章是我国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犯罪问题,从城镇化的概念、国际城镇化的趋势以及我国城镇化的状况人手,分析了我国快速城镇化的各种社会效应,论证了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城市犯罪的特点、形成土壤,导引出城市犯罪空间盲区的概念。第二章是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的法理基础,从分析人类的一般行为、法律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形成机理人手,对犯罪与犯罪学进行了辨析,对国外的犯罪理论进行了评述,在阐述犯罪防控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城市空间防控的大环境基础上,建立了我国城市犯罪空间防控的研究框架,力图为本研究提供科学、系统、全面的法理基础。第三章是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的科学平台,阐述了空间防控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理清了空间盲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的国门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毒品重新成为我国社会的重大问题。三十多年间,我国禁毒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解释、刑事司法适用等方面经历了理想到现实、激情到理性、宏观到具体的变迁,围绕毒品问题的刑事规制,刑事政策、犯罪学、刑法教义学等多学科都尝试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阐述。本书以刑事政策学入手讨论毒品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以教义刑法学入手讨论禁毒刑事司法解释及司法适用的合理性,以犯罪学路径思考毒品合法化争议的理论基础,旨在以刑事规制为线索,勾勒我国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禁毒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注释刑法全书》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条文体例逐条注释的大型法律专业工具书。 本书在每一《刑法》条文的项下罗列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性文件】【立法沿革】【立法理由】【条文说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附属刑法】【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参考案例】等栏目。 此外,本书编者还以分割线为界,在脚注部分中引用了我国目前的刑法教科书和重要期刊论文观点,以佐证实务见解或与实务观点相互映照。 本书由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领衔编写。本书编辑历时3年,500多万字。本书最大特色是大而全。这里的“大”是指篇幅宏大,与同类型的刑法工具书相比,本书内容丰富,卷帙浩繁,可谓刑法立法、司法和案例之集大成者。 “全”是指资料齐全,本书收集了各种刑法相关资料,以现行刑法条文为中心线索进行科学编排
刑事政策研究的生命在于其建构性与批判性,对于我国学者来说这是需要学术勇气的。唯有如此,我国刑事政策研究才能登堂入室,与外国学者平等对话。作者在本书中对刑事政策的研究立足于反思与建构,为我国刑事政策研究带来一股清新之风气,令人鼓舞。期望严励在刑事政策领域辛勤耕耘,收获更多的学术成果。
该书系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0CSH033)的*终成果,该书对于监狱学及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打通了监狱这一神秘的研究领域。从学术贡献来看,本书利用监狱现象论证了 国家 社会 二元对立模式和市民社会理论的合理性。监狱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监狱,并在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作用下,在转型期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本书提出的监狱面临的诸多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建议,将为我国政府从整体上制定监狱改革与开放的方针政策提供必要参考。本书中的一些建议和设想,可能会转化为监狱实务部门的创新实践。监狱社会化,是指监狱作为社会公共组织与其他社会组成部分广泛平等交往,塑造特定社会角色,发挥特定社会职能,成长为 社会监狱 的过程。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记述监狱生活。若想让那些对监狱内部生活知之甚少
本书作者储槐植先生是我国老一辈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在几十年的学术研究生涯中,作者对包括刑法学、犯罪学和监狱学在內的刑事法诸领域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透视,逐渐形成了以刑事一体化理论为核心的极具学术标签意义的学术思想,包括刑事一体化、关系刑法论、刑法结构、刑法机制、刑法适用解释、犯罪概念定量模式、第三犯罪行为形式、复合罪过、刑法改革、刑法现代化、关系犯罪论、基本犯罪规律、多层次犯罪原因论、犯罪场理论、监狱行刑悖论等,本书是作者刑事一体化学术思想之条理化与体系化,也是作者刑事一体化学术思想的浓缩与精华。
《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基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思考》内容简介:本书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主轴,立足对以审判中心的全方位解读,围绕诉讼规律的理论阐释,呈现出诉讼制度改革的清晰图景,探索出刑事诉讼改革的基本路径,是集前沿理论探讨、突出现实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的专著。
本书出版于1935年11月。当时,欧洲各国社会矛盾突出,犯罪问题严重。国家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社会控制,因此,保安处分由行政措施上升为刑事制裁措施,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所规定。1935年,《*新刑法》中也专章规定了保安处分。翁腾环先生在此背景下,广泛收集材料,将世界各国保安处分的学说与立法以及中国历代与保安处分有关的法制与诸家学说详加比较,汇聚成此书。 本书虽说距今已经70余年,但其内容之全面,资料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更难能可贵的是,本书并非简单地罗列各种资料,而是以当时世界上*的教育刑理论和保安处分一元论为立场,对国外的各种保安处分与制度详加比较,条分缕析,以此评述民国的保安处分立法与实践之得失,对我们今天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刑法评解》是一本供中国读者理解、反思、评判 美国刑法 的工具书。本书绝非单纯 自西向东 的介绍说明,而是立足中国研究者的观察立场、 由东而西 的主动评述。在越来越多人可以直接使用英文文献的当下,希望本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 一百个读者眼中就有一百种美国刑法 的庞杂之感。至少,也可以作为各位读者批判的对象或者标靶,成为后来者脚下的铺路石,亦或者前进路上 此路不通 的指示牌。 体例编排与内容设置杂糅了成文法、判例、州法律指导意见及各国学者的相关评述。 写作方法与评价角度兼容不同法系对于相同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强调刑法的比较在于方法的比较这一核心义理。 总结凝练出在美国,所有犯罪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刑罚论加以解决;所有刑罚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程序法解决;所有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