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
这不是一本关于刑罚制度合理性的书,而是一本关于刑罚制度建立后如何分配刑罚的书。 本书的总体安排是:章为概述。第二章进行初步讨论,明确每一个可选择的分配原则的指导标准,论证可选择分配原则之间的内在矛盾。从第三章到第九章对每个可选择分配原则逐个进行分析并了解其优点和缺点。第十章对可选择分配原则的优缺点进行总结和对比。第十一章论述如何构建混合分配原则。第十二章对如何构建混合分配原则进行诠释。
2011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完善了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增加规定了新出现的犯罪行为,为从严惩处严重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是对刑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刑法修正案(八)》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对现行刑事法律作出进一步完善,体现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的进步。
本书是对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进行全面阐释和深入解析的学术成果。首先,本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以来的研究历程进行了谱系性梳理,就研究热潮中形成的模式与路径进行了归纳与评述。其次,笔者在承继与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涵摄政策主体、政策途径、政策基石、政策实质、政策客体、政策界域和政策底线七人要素的仝新理论模型。后,本文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理论模型置于真实的法治场域中,从刑事一体化的纬度,实现其与实体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效链接,于刑事法治运动流程的界面,实现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及刑事法律解释的全面互动。由此,得以塑成宽严桕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的良性关系和共生机制。
本书研究视角的新颖性与探讨内容的挑战性是同时具备的。本书从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发刑法理论的变迁入手,针对日益隆兴的网络技术对当代社会的深刻影响,阐述了刑法学的应有态度。在对技术环境下网络越轨行为犯罪化之正当性探讨时,注意了探求背后的社会控制政策、人的思维模式、刑法及社会的价值取向等深层次问题的思考,其中探讨网络越轨行为犯罪化的根源时引入技术可能性的概念。网络刑法中的技术制衡作用很重要地表现在分析犯罪成立的技术内涵,这里主要研究的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对犯罪成立要件的影响。书中还就网络刑事立法以及网络技术对立法产生的影响和网络刑事司法可能性的实体、程序两个层面进行了研究。
教材既是教师授课时的纲领,又是学生学习的提要,应当观点正确,内容简捷,概念准确,逻辑性强,分析透彻,结论清晰。可以相信,有我们对成人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的准确把握,有我们前次编写教材的宝贵经验,有我校众多专家、学者的鼎力支持,因此此次新编教材,将既符合教学要求,又体现成教特点,并且将根据近两年所颁法律和学科建设的发展,融进新的研究成果。 本系列教材以*1998年颁布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教学基本要求》为指导,以司法部颁布的教学计划为大纲,根据成人高教学制的特点和学科设置的情况,力求使每一位学生能够准确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观点、基本技能;同时考虑到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要,适当增加生动的案例,以便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本系列教材内容适中,立足本校,面向社会,本、专科兼用,即无
刑法从形式上看,是一种规范构造,是一个个法条。对法条进行认真的研究,以便把握立法本旨、诠释规范内容,是刑法学研究的本体和基础,主要功用是为司法实务中的定罪量刑提供理论指导。 本书由刑法观念论、刑法价值论、刑法文化论和刑法现代化论四块构成,是我多年来苦思的文字结晶。其中刑法文化论在构架与逻辑上能够包摄刑法观念论和刑法价值论,但是由于这两个问题在我国当前的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特别重要,有相对的独立性,单设专论进行了研讨。刑法的现代化不仅指刑法制度的现代化,也包括刑法文化的现代化,因此刑法文化论和刑法现代化论也有交叉,然而见于刑法文化论在整个书的容量上占*比重,故书名曰《刑法文化与刑法现代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应用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典(*升级版)》取的文本均为国家公布的正式文本。按照民法体系的内在逻辑排序,司法解释排在基本法律后面,并且归纳了更于读者学习和理解法条的条文主旨。
在内容方面,本书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在内所有刑事立法文件、1997年3月14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的一切有效司法解释及解释性文件,而且包含大量此前的可参照执行的刑法司法解释。必须要交待的是,《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没有设立新的罪刑条款,仅为提示性规定,故本对此只收录为内容。 为了便于领会刑法典,本书归纳了每个条文的主旨。在罪名方面,本书根据1999年12月9日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以及2002年3月15日人民法字、人民检察院《关于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来确定刑法分早条文的罪名。对于上述司法解释没有确定罪名的条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的部分条文),本书根据罪名理
个人拥有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 罪刑法定是经验主义自由观的产物,它在当下中国面临诸多困境。为了冲出困境,必须对刑法基础理论进行反思和重构。我们应当对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创造性转化,重估现行的刑事政策,不断限制死刑,倡导合理的刑法解释方法。
本书通过对信赖原则产生的社会历史、思想理论基础的分析,在评议诸说的基础上构建了信赖原则理论的合理基石,重点关注信赖原则如何影响注意义务的分配来限制或否定行为人的注意义务,从而达到排除行为人过失责任的目的。并对该制度的适用基准、机能以及在具体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具体解构。
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地之时,法律制度既呈现出多元化,也体现出国际化。基于对人权保护重要性的共同认识,刑法国际化已经是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刑法完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 本书作者立足历史、结合现实,在书中深刻全面地论述了刑法国际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提出了刑法国际化的基本思路。在通过国际公约研究中国刑法国际化时,立足于中国已有的刑法圉际化立法,对仍需完善的国际化立法和有待国际化的立法加以重点探讨,尤其是将国际人权公约纳入刑法国际化研究范围的做法非常可取。书中研究的问题均是当前刑法完善的主要方面。书中提出的许多观点,是作者多年研究的心得和成果,具有创新性。
2005年8月12日,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马克昌教授80华诞的喜庆之日。此年,也是马克昌教授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56周年。本套系列丛书是专为庆贺马克昌教授的80寿辰暨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56周年编辑而成的。 在56年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生涯中,马克昌教授见证并亲身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55年跌宕起伏的历程。1946年,他从河南省西华县考入著名的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并投身革命。1950年,他因品学兼优而毕业留校任教。不久,他即被保荐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接受全新的学习和教育,同时,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攻刑法学。1952年,他完成研究生学业,回到武汉开始登台主讲刑法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遭遇严重打击和挫折时,马克昌教授也未能幸免。1958年,马克昌教授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