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法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医事刑法日益成为刑法学研究的热门领域,这固然与医患矛盾、医疗事故的增多相关,也与医事刑法自身的独特性、交叉性有关。专断性医疗行为的刑法处遇问题是医事刑法领域中一个细小但颇为复杂的问题。所谓专断性医疗行为是指欠缺患者同意而实施的医疗行为,它既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是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对于刑法意义上的专断性医疗行为而言,它需具备欠缺患者同意、侵袭性和实质性损害三个特征。 专断性医疗行为本质上是对告知同意原则违反的行为。因此,专断性医疗行为具备义务犯的基本属性。告知同意原则本系英美法系产物,经域外传人我国后已由我国医疗法规所确认。告知同意原则的核心在于患者同意,这是医患关系由以医生为中心转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反映。患者同意背后矗立的是患者自我决定权,该权利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的参考作用。
《反恐怖主义的中国视角和域外借鉴》共分四编,一编为反恐理念与反恐政策问题研究,包括反恐理念研究,反恐刑事政策的界定,我国反恐刑事政策的调整暨刑法总则的完善三部分内容;第二编为域外反恐问题研究,包括国际和区域性反恐公约研究,外国反恐立法研究,马来西亚反恐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编为中国反恐问题研究,包括中国反恐刑法立法的基本问题,中国反恐刑法的反思与完善,《反恐怖主义法》与反恐刑法衔接问题研究,典型恐怖活动犯罪研究;第四编为反恐程序问题研究,包括金融反恐国际合作法律规范及其执行情况问题研究和反恐侦查权的运行机制研究两部分.
法学本是一门非常严肃的学问,如今却被包括我在内的一帮人弄得很糊涂。一些本来很简明的问题,如今却被那沉重而近于喘息的思想、迂回而近于杂乱的解释折磨着。真个是天下本太平,庸人自扰之。或曰:法学本清澈,文人自搅浑。我能说搅浑这个殿堂的不包括自己吗?
我国死刑案件法定证明标准十分严格,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留有余地的判决,证明标准的表达与实践之间呈现出一种悖反关系。本书研究了留有余地的判决方式产生的原因,并针对理论界修改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几种思路进行了细致的学理分析,提出借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方式防止死刑误判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应该结合犯罪论体系,对死刑案件的犯罪构成进行层次化区分,对罪体部分适用更高的证明标准,而对其他构成要件则可适当降低证明要求。同时,将可能判处死刑的法定加重情节具体化,并针对这类情节设置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此外,还需要对表决规则进行一定的修改,以确保法定证明标准的严格贯彻,有效防止死刑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