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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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犯罪被害人为视角选取相关问题分成十五讲的形式予以探讨,内容不仅涉及犯罪被害人学,还涉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甚至法史学等相关领域。具体探讨的内容有:犯罪被害人的涵义与分类、被害性与被害预防、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犯罪被害人责任、犯罪被害人承诺、被害赔偿与被害补偿、被害援助、犯罪被害人与恢复性司法、犯罪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犯罪被害人的自诉程序保护、未成年的犯罪被害人、性犯罪被害人、恐怖主义犯罪被害人、无被害人犯罪以及中国传统司法中的犯罪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