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上篇为研究述评,包括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下篇为代表性论文精选,包括了“对诈骗罪盗窃兼施的案件应如何认定”、“试谈诈骗罪”等内容。 本书分为上编研究述评和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上编分为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
本书是美国哈佛、耶鲁等大学法学院欢迎的财产法课程教学用书,作者为美国著名的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授。 本书详细论述了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地产制度、有限期租用、土地转让、土地使用管理等内容: ·案例摘录和作者评注精彩生动 ·饶有趣味的史实、大量照片和插图引人入胜 ·经济学观点渗透全书 ·配套的教师手册解答所有疑难问题,使用方便 第五版章增加了有关知识产权和域名抢注的资料、第四章增加了有典型意义的新案例和禁止不得转让所有权的原则的新发展。 另有配套的教师手册归纳教学重点,解答疑难问题。
本书从信用博弈的角度,以全球视角审视永恒的庞氏骗局在个人、银行社保等机构、国债、国家货币、国际货币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层面的体现,揭示各种过度信用安排的骗局本质,包括目前尚在演化之中的金融危机的骗局性;同时揭示金融中介看门人往往是庞氏骗局的帮凶。 本书的核心是研究应对个人和私营机构型庞氏骗局,也就是中国语境中非法集资的法律措施,透过麦道夫案,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包括投资基金法律规制提供全新的借鉴视角。
常熟理工学院方良副教授的著作《钱谦益年谱》日前由线装书局作为社科文献论丛之一正式出版,全书为32开本,28.8万字。钱谦益是常熟历史名人,也是十七世纪全国著名文学家,并在图书收藏与鉴赏方面独树一帜。但是,由于谦益晚节有亏,在世之时,已经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有识之士引以为戒。后因清朝政府政策需要,全面禁毁谦益著作,长达一个半世纪,既造成后世学人的意识盲从,又导致学者的好奇与探究。清末民初,禁网被扯破,谦益著作很快流传于世。关于晚年谦益的材料,除了《有学集》在康熙年间已有刻本与散见顺、康版本的材料之外,其他材
常熟理工学院方良副教授的著作《钱谦益年谱》日前由线装书局作为社科文献论丛之一正式出版,全书为32开本,28.8万字。钱谦益是常熟历史名人,也是十七世纪全国著名文学家,并在图书收藏与鉴赏方面独树一帜。但是,由于谦益晚节有亏,在世之时,已经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有识之士引以为戒。后因清朝政府政策需要,全面禁毁谦益著作,长达一个半世纪,既造成后世学人的意识盲从,又导致学者的好奇与探究。清末民初,禁网被扯破,谦益著作很快流传于世。关于晚年谦益的材料,除了《有学集》在康熙年间已有刻本与散见顺、康版本的材料之外,其他材
《财产罪比较研究》这本书,试图通过对东西方各主要国家有关财产罪的刑事立法、判例和学说的比较研究,为学者提供一方面的参考借鉴资料。比较研究固然是一种很好的介绍引进国外研究成果的方法,但这需要作者有较好的学术修养、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丰富的研究资料。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实用性,可供广大相关人士参阅。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精粹》精选了“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期间追缴的珍贵文物图片,并配以文字说明。这些精美绝伦的文物图片,昭示了文化遗产弥足珍贵、不容侵害,展现了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众多一线国宝卫士们的艰辛付出和卓越贡献,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安全的决心和力量。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本书从信用博弈的角度,以全球视角审视永恒的庞氏骗局在个人、银行社保等机构、国债、国家货币、国际货币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层面的体现,揭示各种过度信用安排的骗局本质,包括目前尚在演化之中的金融危机的骗局性;同时揭示金融中介看门人往往是庞氏骗局的帮凶。 本书的核心是研究应对个人和私营机构型庞氏骗局,也就是中国语境中非法集资的法律措施,透过麦道夫案,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包括投资基金法律规制提供全新的借鉴视角。
《美国和欧洲的检察官:瑞士、法国和德国的比较分析》勾勒了美国、瑞士、德国等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整体面貌,介绍了不同国家检察机构的设置、检察官的选任、检察官的权限、检察官问责制等,同时兼容了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检察元素,既有起诉法定原则、酌定主义、纠问式审判模式这些我们熟悉的元素,也有刑事处罚令这些西方检察独有的制度设计。
本蓝皮书共分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基本情况”“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保障及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对策研究”四个章节。其中对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现状、犯罪特征、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实名制”背后的“记名制”现象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开户模式,发布了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十大典型案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与对策,包括提出制定专门的《信息通信消费者保护条例》以及设立“国家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