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数量经济学的角度对走私犯罪进行研究,首先分析走私犯罪的经济原因,客观地描述了走私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从动态的角度考察走私的弊端及其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并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运用经济学基本的分析工具,即成本-收益理论来分析走私和反走私过程中的成本-收益关系,具有普遍意义。同时,在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意大利、法国、台湾等的反走私措施进行借鉴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的反走私实践。为应对走私,我国政府有针对性地不断变革和努力完善缉私体制。《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制度层面重新审视中国缉私体制的发展历程,在回顾历年打击走私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缉私体制运作实践中的经验,分析缉私工作中存在
《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以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为背景,撷取了司法实践中频繁发生而又极具理论价值的若干证券犯罪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研究始终站在刑法谦抑原则、行为无价值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相统一的立场,阐释证券犯罪的概念、类型、法益和被害人,剖析证券犯罪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关系和衔接。主张以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认定证券犯罪的因果关系。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提出共同犯罪罪名确定规则,讨论各类证券犯罪的从犯形态及转化为共同正犯的情形,主张从物理的因果性和心理的因果性入手区分不可罚的中立帮助和可罚的帮助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内,探讨兜底条款的刑法解释。
本书综合采用实证研究、法理分析、比较研究等多种方法,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现状、原因、对策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对侵犯著作权的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司法认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在对各主要发达国家、地区和有关国际公约中的侵犯著作权犯罪规定进行详细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立法进行了全面检讨,并提出应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素、增加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行为方式、扩大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对象范围、完善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情节标准等多项颇具合理性的完善建议。
本书以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为视角,剖析文物犯罪的构成特征。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一罪与数罪等多个角度对文物犯罪在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并且对某些犯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期望本书对我国的文物犯罪的研究有所裨益。
尽管金融业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重新回到聚光灯下,但是几乎没有人会关注金融业在协助犯罪和洗钱等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资本犯罪:金融业为何容易滋生犯罪》这本抢先发售涉及此类问题的书中,作为一位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监管者和调查人员,史蒂芬·普拉特将为你讲述:金融业在洗钱、离/在岸交易、毒品交易、贿赂和腐败、恐怖主义融资、海盗、人口贩卖和非法移民、反制裁和逃/避税等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起到的作用;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导致了金融危机,进而滋生了不当销售金融产品、操控利率、逃避制裁等犯罪行为;洗钱和滋生犯罪是植根于金融业的很致命的毒瘤,只有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如何以及为何要从事这些危险行为,并且改革行业模式,才能为整个行业塑造更好的未来,这也是持续保护公众利益的起点;要找出制度缺陷背后的根
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它既是全面展示新中国刑法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刑法研究者、学习者从事型法学研究和学习的捷径,还将为刑事法实务工作者集中提供权威或有价值的指导或参考。
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它既是全面展示新中国刑法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刑法研究者、学习者从事型法学研究和学习的捷径,还将为刑事法实务工作者集中提供权威或有价值的指导或参考。
本书以我国已经公开审理的案件为基准,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与归纳统计,辨识不法公职人员转移非法所得的途径与上游经济犯罪类型之间的关联关系,研究资金转移过程中的关键路线与关键步骤,探究影响公职人员上游经济犯罪的因素以及转移不法所得的影响因素。
加强和完善刑事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都汇集了大量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围绕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需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经验和理论成果,对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进行系统评价和实证分析,为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促进刑事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从金融诈骗类犯罪的构成、分类、立案标准、量刑等方面予以阐述,重点介绍了金融犯罪类案件的律师实务,如接谈技巧、收案技巧,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死刑复核等程序的律师工作流程及技巧,为青年律师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是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研究和办理金融诈骗类案件的实务用书。
袁杜娟编著的《反商业腐败之公司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路径下讨论从源头治理“商业腐败”,是指通过公司治理路径重点打击商业腐败的上游行为,即对商业行贿行为进行源头治理。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存在对向关系,但商业行贿的“上游性”是商业腐败犯罪衍生的本质所在。商业腐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腐败系指涉及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或者发生在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内部的腐败行为,即包括商业外部腐败和商业内部腐败。狭义的商业腐败仅指商业外部腐败,即指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不包括公司企业内部人员利用管理权力或与第三人勾结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等行为。本拙著所论述的“商业腐败”与通常所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一书是对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研究而编著的。经多次修订,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现包含l6个罪名,即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加强和完善刑事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都汇集了大量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围绕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需要,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经验和理论成果,对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进行系统评价和实证分析,为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促进刑事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勿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繁荣最为显著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正确理解和适用新型犯罪的刑法规范,对于完善我国刑事司法,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开拓新型犯罪这一课题的比较性研究,不仅对于我国刑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繁荣我国刑法学领域应用理论
本书是国家“八·五”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犯罪研究”的成果。经济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我国学者对它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什么是经济犯罪,意见颇有分歧,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犯罪,所以我们研究的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犯罪,仅限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它们也可能侵犯公私财产,但与传统的财产犯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不同,它们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或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并且以违反一定的经济管理法规为前提。
袁杜娟编著的《反商业腐败之公司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路径下讨论从源头治理“商业腐败”,是指通过公司治理路径重点打击商业腐败的上游行为,即对商业行贿行为进行源头治理。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存在对向关系,但商业行贿的“上游性”是商业腐败犯罪衍生的本质所在。商业腐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腐败系指涉及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或者发生在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内部的腐败行为,即包括商业外部腐败和商业内部腐败。狭义的商业腐败仅指商业外部腐败,即指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不包括公司企业内部人员利用管理权力或与第三人勾结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等行为。本拙著所论述的“商业腐败”与通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