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诈骗罪侵害三重客体,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证券市场的秩序、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活动。实践中,应重点监控拥有资源优势的主体的市场操 纵行为。本罪由故意构成,但并非目的犯,我国可借鉴美国法中的以客观要素推定主观要件的判断方法以 及欧盟法所采用的“莫尔海伦规则”确定主观要素中的动机、认识、意志、目的等要素的内容及举证方法 。本罪的有效规制,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健全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体系、较为严格的行政 处罚措施以及具有明确量刑标准的法定刑。
本书不仅从全国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总量、所有、监管、经营情况作了详细介绍、概括,从国有资产近年来流失的概况、严重性、原因、几种表现形式作了全国系统的分析论述,而且重点对国有资产人为造成流失中的违法违纪犯罪的各种表现现形式,概念、特征、认定界限如何认定及处理处罚,一一作了具体详细论述介绍。成为目前国内本全面系统论述国有资产流失中违法违纪犯罪,研究如何防范国有资产因失职、渎职等人破坏而流失现象的发生,指导执法机关和经济主管机关及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监管、经营的经济战线同志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专业工作指导书,相信它的出版,为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的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稳、准、狠,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立案需要有一定的标准。立案标准是指构成犯罪客观方面所要求达到的数额或者情节的界限,可分为数额标准、情节标准、行为标准、结果标准和危险标准。定罪标准就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定罪还要注意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一罪与数罪的问题。量刑标准是人民法院在定罪的基础上予以裁量刑罚的尺度。量刑时必须考虑情节。量刑情节可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从宽情节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 为了帮助广大法官、检察官、公安警察、律师和其他公民全面、准确理解刑事法律相关规定,方便办案,我们约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的专家、学者编写了《立案、定罪、量刑标
国有亏损企业已难以为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新思路、新视角、新举措。本书提供了产权改革、抓大放小、组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产重组、引资改造、破产等一揽子措施。配套改革必不可少,政府积极退出和监管介入、对亏损企业进行监察和剖析整顿至关重要。 中国新一届政府决心用三年时间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本书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研究。
本书的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是对经济犯罪侦查的原理进行的论证和制度构建。其中探讨了经济犯罪的概念、经济犯罪侦查的原则、经济犯罪侦查的程序、经济犯罪证据的发现和收集、经济犯罪侦查的价值等基本性问题;分论是对具体经济犯罪形态进行侦查的针对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详细阐述。包括了网络犯罪侦查、合同犯罪侦查、走私犯罪侦查、货币犯罪侦查、洗钱犯罪侦查、信用证犯罪侦查、信用卡犯罪侦查、证券犯罪侦查、保险犯罪侦查、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侦查、商业贿赂犯罪侦查、知识产权犯罪侦查等12个专题,并就具体经济犯罪形态的特点、原因、分类、认定、侦查方法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金融犯罪惩治规制的国际化,是20世纪末以来出现的客观现象,也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本课题参照现有的惩治金融犯罪的国际性协议和惯例,提出金融犯罪惩治规制国际化的衡量标准。用该标准对照我国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制度,找出差距,从而在惩治的方法技术、理论、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参与国际合作的程度等方面,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性建议:应立足我国国情,适应“规制国际化”趋势;应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同时应有选择、有步骤地参加一些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本书试图对刑法所规定的证券、期货犯罪行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注意该类犯罪体系的完整性。章对证郑、期货犯罪的外延、概念和特征、形态、数额刑事责任以及证券、期货罪的原因和对策等进行了一般性的研究;在其余8章中分别对8个具体的证券、期货犯罪进行研究,在概述、构成特征、司法认定以及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既注重理论分格和研讨,同时也注重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并针对存在立法缺陷提出了应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故本书对司法实践工作者,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刑法理论研究者以及法学专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都不失为一本有价值的参考书。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对此,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条款的解释》(以下简称《立法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二》)、《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纲要》)等作了规定。
走私巳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极为突出的一类犯罪。为了加强对走私犯罪的打击,修订后的刑法典在分则第三章专节对走私犯罪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针对刑事立法的重大变化,为了促进司法实务部门对走私犯罪的正确定罪与合理量刑,我们编写了本书,并作为《新刑法典件N0实用丛书》之一于1999年12月出版。 但是,由于立法技术的原因以及司法实践的发展变化,刑法典原有规定存在的一些缺陷、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为此,有关部门通过了一系列的立法、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文件对走私犯罪的规定予以完善。如人民法院于2000年通过了《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等等。这些法律文件的通过,对于保证司法实践中对走私犯罪的正确定罪与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突
到底什么是经济犯罪及其经济犯罪所包含的种类有哪些,刑法理论界一直认识不一。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一是大经济犯罪概论。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工业、农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海关、工商、森林、水产、矿山等经济管理法规,或者盗窃、侵吞、骗取、哄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公民的合法财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在,依法应当受到罚处罚的行为。”按照此种观点,我国现行刑法中的经济犯罪应当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其他犯罪。二是广义的经济犯罪概念。该观点认为,“经济犯罪活动或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行为,或表现为利用职权牟取暴利的行为。总之,经济犯罪是指一切
阅读初稿,感到有三个特点:一是有理论性。该书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核心,从经济监督、宏观调控、权力制约、惩治腐败、保障国有资产、维护人民利益等多个角度入手,对审计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选择的部分典型案例也能从理论的角度,举一反三,力求对审计揭露经济犯罪线索有一个全新的视野。二是有实践性。该书归纳与总结了一些审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审计揭露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四抓”方法,即抓住审计重点,不让其惑;抓住关键线索,不让其断;抓住关键资料,不让其毁;抓住“双线人物”,不让其逃等,值得借鉴。三是有现实性。审计人自己写自己,语言朴素,通俗易懂,便于相互交流。 审计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需要付出执。著和汗水,需要拥有胆量与勇气,更需要智慧和正气。广
本书的目的在于使大家认真学习新刑法,提高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刑法理论界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