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内容简介:开展侦查活动中,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案件,几乎都要面对、处理电子数据。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应成为侦查人员的一种基本能力。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立足于侦查,以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为研究视角,把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地处理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论述的重点。同时,鉴于现有大多数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本书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简单化,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具有可操作性论述,让侦查人员在学习中能够尽快明确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知识、尽快初步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技能、能力。本书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电子数据及取证概述,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电子数据取证工具,侦查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移动终端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视频数
刘建宏主编的这本《犯罪矫治评估系统回顾研究》包括7篇研究报告,分别对认知行为治疗、监禁与非监禁刑罚、矫正训练营、就业项目对重新犯罪率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综述。
在当代中国,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的基本问题。如何控制犯罪?如何控制转型背景下的犯罪?如何在不影响社会转型的前提下控制犯罪?这不仅是重大实践问题,而且是重大的理论问题。《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在分析当前我国犯罪控制实践基础上,借鉴学界已有的重要成果,提出犯罪控制的动态平衡主张,认为犯罪控制应当是根据引发行为人犯罪的原因建构抗制性的措施,寻求引发行为人犯罪的原因与犯罪抗制对策之间的对抗平衡关系。这一主张的基本特点在于从社会治理中寻求犯罪控制的途径。这一主张的优点在于其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而且能够支持社会的转型,保证新的社会稳定模式的发育。 围绕动态平衡论,《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从这些方面进行了阐述: 在部分,《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力求运用翔
《注意义务比较研究:以德日刑法理论和刑事判例为中心》是以过失犯理论中的核心要素——注意义务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作者以比较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围绕德、日刑法理论和判例与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异同,从注意义务的概念、性质、根据、内容、前提、标准、类型、阻却事由等方面,对注意义务理论体系进行了全方位解构。《注意义务比较研究:以德日刑法理论和刑事判例为中心》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德、日刑法理论关于注意义务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德、日刑事判例的动态,对于丰富我国过失犯罪理论,拓展理论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司法实践准确认定过失犯特别是新类型过失犯罪也具有指导意义。
《腐败犯罪特殊侦查措施研究》试图分析腐败犯罪中特殊侦查行为的概念,总结了特殊侦查行为的具体形式、分类、特征、适用原则,论证了腐败犯罪中特殊侦查行为法制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以证据运用为视角对监听、诱惑侦查、卧底侦查、心理测试等四种腐败犯罪侦查中较为常用的特殊侦查行为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实践中侦查机关实施特殊侦查行为的一些做法提出了参考建议。世界各国侦查机关实施特殊侦查行为的实践证明,特殊侦查行为在打击腐败犯罪方面有着显著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特殊侦查行为没有规定,特殊侦查行为的合法性遭到质疑,通过特殊侦查行为所获资料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因素定量研究/人民日报学术文库》的主体部分是围绕一般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内容涉及家庭状况、社区环境、学校教育、不良交往、不良资讯等常见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风险的影响,对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紧张理论、差别交往理论、日常生活理论、一般犯罪理论等主要西方犯罪学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本土检验,也对诸如法制教育抑制未成年人犯罪、“严是爱、宽是害”等本土性犯罪预防观展开了定量检验。
传统的观点认为,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变化了的有关客观环境的总称。它包括实施犯罪的地点、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物品的其他场所(包括外围现场和犯罪分子进入、逃离有关场所的路线等)。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客观反映,是犯罪活动的遗址,是储存犯罪信息和犯罪证据的重要信息库。《犯罪现场勘查》全面介绍了犯罪现场的保护、临境初步处置、组织与指挥、现场访问等。
《讯问学》紧密结合讯问工作的发展变化,注重强调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展现了学术发展前沿的理论成果。一方面详尽阐释了讯问的内涵、原理、制度、对策体系、行为要素等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对于讯问工作的全流程进行了深入的实务指导,体现了理论与实务的有机结合。
《行政执法领域渎职犯罪侦破与认定瓶颈实战攻坚》告诉你透过全行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旧邦新命,得以创造性薪火传承,所捧出的成品在人与物、情与理、道德与法律,以及天地人心相通与即兴发挥,对事实真相逼真描述、说理和定论之间因周全逻辑与睿智得体平衡所折射出的过人之处与吸人眼球。
“侦查博弈”并不是一个新的命题,但是过去的研究者多从侦查对抗性的角度来阐述侦查中的博弈问题。侦查与犯罪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而且这两个方面往往处于直接的对抗之中。侦查工作的任务是揭露、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分子,从而维护国家的法律和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而犯罪分子为保护自己和实现其犯罪目的,必然要千方百计逃避侦查和对抗侦查,于是便形成了“犯罪与反犯罪”、“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斗争。所谓博弈,就是说,侦查活动表现为侦查者与被侦查者之间的两方对抗,其中一方的决策是否正确,行动是否有效,不仅取决于自己,还要取决于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