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内容简介:开展侦查活动中,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案件,几乎都要面对、处理电子数据。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应成为侦查人员的一种基本能力。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立足于侦查,以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为研究视角,把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地处理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论述的重点。同时,鉴于现有大多数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本书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简单化,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具有可操作性论述,让侦查人员在学习中能够尽快明确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知识、尽快初步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技能、能力。本书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电子数据及取证概述,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电子数据取证工具,侦查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移动终端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视频数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制度实证研究:以侦查权力的控制为视角》主要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借助其他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从规范与经验两个层面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制度的实践运作、发展状况进行考察分析,在此基础上,以案件审核制度为重点,探讨侦查权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路径,包括建立统一的案件审核制度、扩大案件审核的范围、进一步强化法制部门的审核权、改革现行审核程序、方式、完善现行审核责任机制等。作者指出,在当下的中国语境,侦查权力控制的科层制模式是一种相对合适可行的模式,在追求侦查权控制的司法模式并努力实现该模式所的前提条件、继续完善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制度的同时,可以案件审核制度为重点,通过加强侦查权的内部制约,来进一步强化对侦查权的控制,从而寻找到推进侦查法治
本书在对犯罪故意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追溯了犯罪故意的古今流变,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法的中的犯罪故意理论进行了考察,并阐述了犯罪故意的归责基础和规范构造,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近二十年来的西方国家,在犯罪学与犯罪控制的策略上,正在日益成为犯罪统计学和管理犯罪学的领地,以此计算出危险族群的分布区域、易犯罪的时间以及统计哪些释放者再犯的可能性,由此使得监狱正在进入仓库化管理的时代。本书的作者从欧洲的观点对于这种犯罪控制的工业时代进行了梳理,也提出了批判,指出在以经济模式看待和控制犯罪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文化的作用,如果社会没有仁慈和宽容,重刑的刑事政策只能把更多的人送到监狱,而社会问题并没有解决。本书是一本系统阐述犯罪学和监狱学前沿理论的著作,对于国内读者来说,许多知识和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更为可贵的是,本书并没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自负与傲慢,而是充满了对数字式控制和工业式管理的反思。
《职务犯罪侦查指引》从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和基本对策入手,全面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特征、侦查策略的设计、实施程序及常用的调查访问、搜查等具体取证措施。详细分析了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特征和反讯问的常见手法,总结归纳了侦查讯问的组织实施方法和程序,并结合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实务,详细讲解了4种讯问方法和8种讯问策略。基于证据和取证技术手段的重要性,作者对职务犯罪侦查证据的特点、证据的收集规则及审查、判断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重点讲解了文书检验和司法会计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为突出职务犯罪侦查实务性的特点,作者用大量篇幅,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职务犯罪侦查中常见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案件的立案条件、侦查程序和侦查方法,探讨了在线索的发现与获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权威。” 侦查机关公正执法办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正执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 大众传媒履行着宪法赋予的舆论监督职能,对侦查机关及其民警坚持公正执法的实践做了大量生动的报道,为侦查机关推进公正执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有效地推动了司法公正。 当前,我国的刑事侦查工作面临着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和人权保障日益完善的双重挑战。而伴随着公众知情权的强烈需求,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大众传媒无孔不入地介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传媒对侦查活动的报道、监督以及所引发的社会、法律问题也备受关注。传媒
《犯罪学的发展与中国犯罪学学科建设》从社会科学发展史和人类对犯罪现象认识过程的角度分析了犯罪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形成、产生和发展,运用学科制度化理论对中国犯罪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及路径进行了探讨。通过对犯罪学形成、产生和发展路径的考察,总结了西方犯罪学发展的经验、规律和发展趋势,并对中国犯罪学学科建设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后,《犯罪学的发展与中国犯罪学学科建设》探讨了如何利用西方犯罪学发展的经验促进中国犯罪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如何在刑事立法司法和刑事政策制定中充分发挥犯罪学基础学科的作用以及在当前中国社会犯罪学如何充分发挥其治理犯罪的功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由于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涵盖犯罪现象、原因、对策等犯罪问题的各个方面,犯罪学必将涉及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精神病学、警察学、侦查学、文化学、统计学、医学、生物学、政治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学说、知识及智识思想。于是,犯罪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不仅牵涉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和发展模式,而且还影响到犯罪学概念的界定。
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是法学和计算机科学的交叉学科,《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第2版)/21世纪高等学校规划教材·计算机应用》介绍了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和发展趋势,分析了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的证据效力和法律地位,指出了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的特点和业务类型,阐述了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的原则和过程模型,论述了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的实施过程,介绍了常用的几种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设备和分析工具,讨论了WindowsXP、WindowsVista和UNIX/Linux系统的取证理论与方法,探讨了网络取证、QQ取证、木马取证、手机取证和专业电子设备取证等特定取证类型的分析方法,后给出了笔者所带领的团队完成的7个典型案例。《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第2版)/21世纪高等学校规划教材·计算机应用》在学术理论上具有交叉性、前沿性和创新
本书着眼于三大犯罪构成体系,特别是我国和大陆法系体系内部长期存在的矛盾问题,借鉴英美法系体系的做法并大胆深化,尝试提出一种全新的“有罪-免责”双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其突出特点在于,将“责任能力”由积极要素变更定位为“免责”事由,并将正当防卫等“权利”变更为“免责”事由。希望通过对这些非类型性要素的重新定位,来解决目前三大犯罪构成体系内部难以克服的矛盾。
本书全面阐述了社会犯罪学有关犯罪原因的基本理论,内容包括:社会结构与社会学的想象力、社会学的犯罪学、犯罪与合法性、共识与冲突、结构焦点与个体主义、经济与犯罪、现代化与犯罪、社会解组理论、失范理论、亚文化理论、社会过程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生命历程理论、社会反应理论、标签理论、冲突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女性主义理论。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类、社会学类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法学类、社会学类、犯罪学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的教学用书,对党政机关、司法系统从事刑事法律研究与管理的人员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人身危险性评估方法研究》讲述了人身危险性的认定与法益侵害性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法益侵害性的认定,主要通过客观上的行为、结果及其因果关系这样一种传统的方法来完成。因为法益侵害性具有客观性,容易被鉴别。建立在法益侵害性基础之上的行为刑法,可以限制司法权的滥用,因此被法治国的刑法所认同。而人身危险性虽然也具有表现在外的某种症状,例如坦白、自首、立功、累犯等,这些情节都已经被立法者规定为法定的量刑情节。但这只是较为外在的人身危险性表现,那些更为内在的人身危险性表现,在目前的情况下,司法认定还有相当的困难。此外,还有一个法益侵害性与人身危险性在定罪量刑中所占的比重问题。一般认为,定罪主要考虑法益侵害性,量刑才适当考虑人身危险性。但无论哪个环节考虑人身危险性,都要求对行为人的
特拉伊宁是公认的苏联个对犯罪构成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刑法学家。1946年至1957年,他先后出版了三部关于犯罪构成学说的著作。其中后一本《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被苏联,甚至是今天的俄罗斯学者都作为研究该问题的重要文献,同时也是中国20世纪50年代末引入的经典的刑法学著作,其影响力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但是,中国刑法学界对特拉伊宁犯罪构成学说的形成过程、本质特征等知之不详,甚至还存在一些误读。 《特拉伊宁的犯罪论体系》在国内次以特拉伊宁为中心,全面梳理了沙俄时期、苏联时期的犯罪构成理论,详细揭示了特拉伊宁学说的形成过程和逻辑结构,并对贝林和特拉伊宁的学说进行了比较研究,论述了德国构成要件理论和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的渊源关系。从而为中国刑法学界正确认识特拉伊宁犯罪论体系、促进刑法
全书共分12章,包括章犯罪与罪犯研究数理统计法,第二章研究设计,第三章研究取样,第四章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第十二章研究报告等内容,将数理统计的研究方法应用于犯罪学与监狱学科领域。近年来,司法部提出在我国的矫正机构中要大力开展循证矫正研究与循证矫正工作。循证研究、循证矫正,离不开定量研究方式,必然要求数理统计方法的运用。该方法的运用使对罪犯犯因性问题评估工具的本土化开发,还是矫正项目、矫正介入措施的设计与评定,更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书从我国刑法中广泛存在的行政犯入手,重点关注其在犯罪认定中需要依附、根据、参考相关行政规范的规定或行政行为的实施这一特性,即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全书紧密围绕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对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分标准、行政违反加重犯的认定模式、行政规范变更对刑法溯及力的影响、违法行政行为在犯罪认定中的效力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了不少具有建设性的结论。此外,全书大量引用了以德国为代表的域外资料,对我国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均有借鉴意义。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里,我们的环境文明却每况愈下——河流在哭泣,草原在叹息,森林在低吟着挽歌,空气在控诉PM2.5的入侵。这一切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是人类无限的欲望与有限的环境资源冲突的结果。在损害环境的各种行为中,环境犯罪是有杀伤力的行为。但在我国,刑法没有真正承担起遏制和预防环境犯罪从而保护环境的重任,这源于刑法理论的发展滞后和立法的不完善。本书基于生态文明的视角,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面临的问题及出路,以环境利益为突破口,构建环境刑法基本理论,以环境利益是否受侵害确定环境犯罪,以环境利益保护为目的确定刑罚,围绕环境利益的保护进行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