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章 一般规定 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本书在明确人格权一般规定之于人格权编整体的普遍性、约束性意义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除导论和附录外,本书共十三部分,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的13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一般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本书旨在成为法官及律师办案的实用手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具书,民法研习者的教辅资料。
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组成部分是各部门法的法制现代化。在我国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以宪法制度现代化、行政法制现代化、民商法制现代化、刑法现代化、社会法现代化为专题,收录近年与部门法现代化密切相关的重要论著。本书试图通过对各部门法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以使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得与失明晰、系统地展现出来,以供学林参考。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