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
本书系统阐述了人权的基本原理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除绪论外,共分三编十九章,由知名学者编写完成。《人权法学》特色体现在对人权基本理论的阐释全面、深入,同时力求反映本领域研究成果;对人权理论的阐述与人权规则、制度分析并重;在对、国际各项具体人权进行分析、介绍时,配以部分典型案例,增强教材的应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本书系统阐述了人权的基本原理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除绪论外,共分三编十九章,由知名学者编写完成。《人权法学》特色体现在对人权基本理论的阐释全面、深入,同时力求反映本领域研究成果;对人权理论的阐述与人权规则、制度分析并重;在对、国际各项具体人权进行分析、介绍时,配以部分典型案例,增强教材的应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
本册作为啄木鸟生活法律指引书系之一,延续问答和案例结合的模式,针对大众普法市场。每本书拟选取10-20件各大高院公布的相关民事案例,从中总结常见、大概率法律问题,使得百姓知悉生活领域中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识别司法实务中对相关法律问题所判定的法律后果,指引人们了解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法理重心,从而对日常生活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形成合理、合法的预判,并对日常生活行为中可能的风险拥有预警及防范意识。为当事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行诉讼提供一种诉讼指引。作者针对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权威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本书收录的指导性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对既有判例的研究,则可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在编排上,本书编写组整理罗列了这些案例的法律适用要点、核心适用的法条以及简要评析。
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人身损害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虽然人身损害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单一,但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是相同的。人身损害是对人身基本权利的侵害,对受害人予以程度的赔偿是这些基本权利接受救济的形式之一,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由该侵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仅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时,除参照本书所述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