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日本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的讨论,选取的文章来自日文版的《新现代损害赔偿法讲座:第1卷 总论》。该书主要从责任论的角度分析和介绍了日本法的动向。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从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故意侵权行为、责任能力、不作为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救济方法、请求权竞合、消灭时效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本书最后两篇对损害赔偿制度的未来与损害赔偿的经济学分析进行了讨论,以期通过本书架起中日侵权制度比较法研究的桥梁,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注入新鲜血液,为正在进行的相关制度的解释论提供有益参考。
本书包括了18篇比较侵权法的论文,即包括英美法的内容,也包括大陆法的内容。本书的特色之处在于,文章都是利用外文手资料撰写的,因而,其在程度上对我国的读者来说是新的,甚至是全新的。其中的成分,将在我国研习侵权法学者的信息库中注入新的借以推理的思维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挑战性的,因为它们可能会把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辛劳之后才构建起来的框架完全打乱,迫使我们重新构思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
侵权法同人类的生活和活动息息相关。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积极从事各种活动,这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亦是文明发展的源泉。离开人类的积极有效的活动,人们的生活不能日益美好,社会的进步不可能逐渐取得,社会文明的发展亦不可能逐渐向前。因此,人类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未来利益是现代财产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其进行保护是彰显社会预期与法律秩序的基本需要。未来利益的民法治理有两种基本路径:财产法与侵权法。财产法的路径有无限扩展财产类型的危险,侵权法的路径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未来利益侵权法治理的制度表达形式,可得利益损害赔偿是整个侵权法体系中最为复杂、争议的理论难题之一。在现代损害赔偿法中,财产损害越来越多地以可得利益损害的形式出现,可得利益损害赔偿的法律地位日益凸显。作为较为遥远的损害,可得利益损害范围之确定常常触及侵权责任的边缘,对可得利益损害进行何种程度的保护,将决定损害赔偿法乃至整个侵权法的最终面貌。对可得利益损害赔偿进行系统化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