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让年老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用,是我国老年人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国老年人事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对老年人的生老病养的义务,已经由原来基本上依靠家庭承担正逐步转向社会承担,越来越多的老年朋友已不在为老年丧失劳动后因缺乏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的供养而苦恼。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和医疗养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老年朋友将会有更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条件,安排他们的晚年生活,愉快而幸福地走完人生中这无限美好的一段岁月。 我们针对老年人在退休、退职或者年老以后的生产生活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编了这本通俗法律读物,希望能够对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有所帮助。
你知道女性如何自我保护吗?你想了解女性的合法权益吗?你知道如何对待婚姻破裂吗?本书以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系统地回答了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继承法等方面的100多个问题。内容深入浅出,实用性、可读性强。作为女性的法律顾问,凡在法律方面遇到困惑的女性朋友,都会从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以法释法: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收录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紧扣法律条文,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
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创建至今已有20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入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在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结合20多年办学经验,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了做了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力求反映应用性的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
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人们安身立命、幸福生活、科学发展的保障。 为解决农民朋友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这套丛书具有以下五大特色与亮点: 1.系统:规划出版54册,全面收录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便捷:以手册方式编写,方便农民朋友快速查找自己需要的法律条文解释。 3.问答:以问答方式逐条释义法条,便于农民朋友聚焦欲知的法律问题。 4.案例:在法条释义之后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例进行简析,为读者实际应用法律提供示范。 5.咨询:读者可登录点睛网进行法律咨询或委托点睛网法务人员代聘律师。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1)专业人员编写。本丛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内容准确,并力求语言通俗,使普通大众读者能更轻松地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律政策; (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概况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
《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三农与法--分家析产》分册,书中介绍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男女平等等内容。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版)》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实用附录: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
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人们安身立命、幸福生活、科学发展的保障。 为解决农民朋友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这套丛书具有以下五大特色与亮点: 1.系统:规划出版54册,全面收录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便捷:以手册方式编写,方便农民朋友快速查找自己需要的法律条文解释。 3.问答:以问答方式逐条释义法条,便于农民朋友聚焦欲知的法律问题。 4.案例:在法条释义之后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例进行简析,为读者实际应用法律提供示范。 5.咨询:读者可登录点睛网进行法律咨询或委托点睛网法务人员代聘律师。
作为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共8章108条,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登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重点包括: 不动产登记后,之前的房产证等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立即申请更换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5条明确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在产权未变更、转移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旧证书,老百姓不用着急去换新证。 如何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
“我知道什么?”原是16世纪法国哲人蒙田的一句话,它既说明了知识的永无止境,也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那一代人渴求知识的愿望。1941年,法兰西民族正处于危急时期。法国大学出版社以蒙田这句话为丛书名称出版这套书,除了满足当时在战争造成的特殊形势下大学教学与学生读书的需要外,无疑具有普及知识,激发人们的读书热情,振兴法兰西民族的意义。今天,我国正处在向现代化迈进的新时期,全国人民正在为把我国建设成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我们相信,有选择地陆续翻译出版这套丛书,对于我们来说也会起它应有的作用。 这套丛书的翻译出版得到法国大学出版社和法国驻华使馆的帮助,我们对此表示真诚的谢意。由于原作为数众多,且时间仓促,所选所译均难免不妥之处,个别著作持论偏颇,尚希读者亮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取得进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基本保证。 为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决定,将已开展三期的“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由城市全面拓展到农村,“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委会开展农村图书室援建和读书活动,使两亿多农民由此受益,让这项造福城市居民的民心工程同时也造福亿万农民群众。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发展中二个亟待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配套规定(第4版)》内容简介:1.以法释法: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收录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紧扣法律条文,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虽然在理论界的实务界见仁见智,鏖战不休,但都对精神损害赔偿持肯定态度。在本书中“精神损害”与“精神侵权”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而且我们认为“侵权”相较于“损害”更能说明问题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