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一直受到理论研究的关注。但是,现有文献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实践情况尚缺少比较全面客观的 画像 ,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和观念基础也未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 《公司资本制度》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全面检讨:通过大量实例分析,评估现行规则的实际效果,讨论实践中的创新和探索,揭示现行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问题。作者基于利益冲突视角,尝试提出一个分析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框架。通过对法律实践和理论观念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出改进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设想。
公司章程,是公司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其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又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 宪章 。 《完美的章程:公司章程的快速起草与完美设计(第二版)》对公司章程的快速起草与完美设计大有裨益: 1.条款详备。以示范章程为主线,主文示范条款约四百条。对重要章节设有更详细的细则示范,如:公司印章管理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 2.内容务实。结合业务实务整理。如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冲突的处理,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务(严重疾病、受司法羁押等)的替补,股东账簿查阅权的细节,召开股东会如何通知股东等。 3.详细的条款解读。每一小节均有条款解读,详述条款的背景、理由和变化
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根据新时期的要求,第四版的修订进一步优化结构,除了内容上的修改完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基本保持了第三版的原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教程的特色之一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与我国国有企业与国资管理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非常贴切,有关内容对于指导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本教程的特色之二为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越来越彰显市场监管的重要作用,有关内容对于规范政府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行为、建立市场交易秩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梳理了近代以来日本移植欧美发达国家公司法的历史,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从宏观乃至微观的层面上,对日本公司法的变迁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做了系统、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尤其对现实中的日本公司治理的理念、结构、运作方式等做了细致、透彻地分析与研究,正确预测了在国际大环境下,日本公司治理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治理有趋同倾向。本书以对日本公司法的修订和变更为主线,系统分析日本企业治理的新变化,使用了大量案例,为公司法治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本书以案例解释法律,以律师对案件的评析作为书籍内容创作的主要部分,案例类型是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例包括典型案件、代表案件、作者自己代理的案件。律师对法院处理的案件从律师代理的视角进行了评述,归纳本类型案件的代理思路,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提炼。尤其在此基础上提出法院判决之外处理案件中的一些建议和思路,对同类型案件在处理纠纷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当前,资本市场是一个充满诱惑和浮夸的热词。并购、私募、私有化、跨境并购……专业人士欲以专业来开拓资本市场方向的业务,同时,资本市场却是“乱花渐入迷人眼”。本书作者以通俗易懂文采飞扬的写作风格,基于“中国的问题 世界的眼光”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抽丝剥茧,将现实发生的商战大戏纳入生动的分析之下。同时,将资本市场的关键词进行注释予以说明,堪称一本书轻松地读懂资本市场。
《民商法论丛》(第68卷)继续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研究我国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以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本卷共分为5个模块,16篇文章。从具体内容上来看,本卷除继续秉持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全新判例学说中借鉴智慧的宗旨,对欧共体侵权法和日本服务合同的有关立法进行了介绍外,重点对我国《民法总则》的有关内容以及互联网时代人工智能、网络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对理论与实践有积极参考价值。
为帮助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精准把握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强制清算等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充分理解《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以及《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条文文意和制定背景,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组织参与司法解释及会议纪要起草工作的同志撰写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条文主旨、条文理解、相关原理、审判实务等部分对条文所蕴含的丰富内容结合制定背景进行了翔实阐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注释版)》具有实务性,适合法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公司管理人员等使用。
个人与组织边界的模糊,很可能导致权利、义务、风险、责任的不对称,比股东过度控制更为危险的是过度的股东有限责任。控股股东凭借有限责任保护获取的杠杆融资高收益的背后,是整个社会在为其高风险买单。有限责任对于公司的合作各方而言是彼此合作的默示条款,真正影响合作各方行动的并不是法律文本和 公司章程 如何规定,而是合作各方如何预期自己的利益。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所面对和要解决的法律与社会现实问题都是大致相同的, 实在论 或 拟制论 的公司法律性质判断,是不同哲学思维、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理论的投影,反映出对公司社会存在的不同判断。
本书以治理理论为核心视角,以法规与典型案例为基本依托,从法的基本理论、广告法制体系、治理与广告治理、广告治理主体、广告治理策略、一般性广告规范、特殊行业广告规范、特定媒体广告规范、公益广告治理、广告法律责任十个方面,对广告法规与广告治理做了全面梳理与深入剖析。 本书提出 多元协同、多维融合、社会共律 广告治理模式。多元协同指政府机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会团体、广告受众等多元主体基于自身属性协同参与广告治理;多维融合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财政政策、技术工具、信息传播等治理工具全面提升广告治理效能;社会共律指外部管控、内部约束、相互监督三方合力,构建他律、自律、互律共同作用的广告行业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