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本书诞生于20世纪早期,现为信托法经典著作。其底稿是梅特兰于剑桥大学讲授英国衡平法与信托法的讲义,分为21讲,具体内容包括衡平法的起源;用益与信托的关系;信托法在19世纪至20世纪的体系化演进;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信托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设立;默示信托、归复信托与拟制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受托人义务的救济;让与担保;债务清偿与遗赠剥夺;遗产管理;转换;选择;实际履行;强制令。
《*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是一部可以通览*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wei司法实务指导用书,对于统一各类案件裁判标准,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参考指导作用。整套丛书以*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答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素材和依据,将散见于各种司法文件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zui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 整套丛书的特点有三:1.以司法解释为核心。本书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wei性。2.全面梳理、立体呈现。以司法解释为核心,全面收集*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商法学在我国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法学领域。说熟悉,是因为我们每天都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商事法律规范;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未曾真切地触摸到承载着商法特有价值和规范的学科体系。 1999年,《商法学》作为高等教育法学课程中14门核心课程之一已被国家*所确认。翻开商法教科书,商法学者们不厌其烦地解释分析、追根溯源,以寻求商法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其目的无非是想论证商法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且具有独立于民法的法域体系,但是这种解释、分析至今尚未成为学者们的共识,甚至一直被众多学者所怀疑和争论。我国民法学者认为商法作为商人职业法是历史的产物,也只能作为历史的遗产;经济法学者主张“商”回归“民”又溢出“民”之后,溢出的部分即为公法化了的商法,应当划入经济法。①商法学者们自己也在进行
本书对英美信托的起源、历史、法律结构以及对所有信托形式普遍适用的规则进行了基础性的介绍,呈现了信托在英美法律实践中的主要功能。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本书在英美信托与德国法上能够取得近似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批判性比较研究,回顾了德国法学界就是否应该继受信托制度曾经展开的激烈争论,并对德国法是否有继受信托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法律继受模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为作者20年来对商法总论孜孜以求的总结性成果。全书共十五章,在对中国商法概念界定的问题与进路予以厘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商法的特殊性、历史脉络与发展趋势,探讨了商法的价值、理念、原则及其实践应用,梳理了商法渊源,指明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重构了我国商主体、商行为及商事权利的理论体系,并对商事登记制度、商事代理制度、商事账簿制度、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了系统性论述。本书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构建了融贯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的商法基础理论体系。
本次年会的学术主题是“金融法制的现代化”。围绕这个中心,年会集中讨论了四个学术议题:金融秩序与金融法体系、新型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金融安全的商法保障和国外金融法制的新发展。本刊集中了这次年会的学术成果。 虽然金融危机的发生不是确定这次学术年会主题的诱因(在确定学术议题时还没有形成震撼全球的金融风暴),假在年会召开之时,金融风暴却已席卷全球。因此,年会所讨论的问题已不完全限于既定的议题。而是触及金融风暴;讨论的问题虽然仍在金融法的层面,但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如何对待金融法”、“如何认识发生在美国、深刻影响全世界的金融危机的教训”等均是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
《国际商法(原书第5版)》原著内容过多,且一些内容过于“美国化”,因而本书采取了编译的方式。 《国际商法(原书第5版)》共有13章,不仅涉及国际经贸所需的商事法律知识,还涉及相关的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内容。本书由国际法和比较法概述、国家责任和环境法、争议解决、跨国企业、外国投资、货币与银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劳工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货物买卖法、运输、金融、税收共计13个部分组成。 《国际商法(原书第5版)》适用于高等院校管理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及mba教学,也可供商业人士、法律从业人员自学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承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本书为商法分册,收录我国商事领域常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文件。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下,做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2017年3月15日,作为民法典编纂*步的《民法总则》顺利制定通过,随后民法分则诸编的编纂工作进入快车道。2017年11月18日,令人瞩目的第七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召开,海峡两岸主要民商法学家集聚一堂,围绕已经出台的《民法总则》和正在开展的民法典编纂工作进行了密集对话,产生了许多重要观点和交锋,对于下一步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高质量推进,有着巨大的参考意义。
《合同法通义》包括绪论和本论。绪论阐述合同法的含义与特性、合同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以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本论部分包括通则、典型合同和准合同。通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合同、赠与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19种合同。准合同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的章节规定为线索,根据合同法的立法材料、司法解释和合同法研究的*成果,结合司法实务,系统阐述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
本书是北京市三级法院在统一组织下,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民事诉讼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及人民法院关于期货、企业改制、仲裁等相关司法解释,对近十年来北京市高院先后制定的近二十部相关指导意见进行全面的调整补充而成。是北京市法院商事审判法律适用的准则。 本书实用性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各类商事案件的通知、意见、操作程序、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等,涉及商事审判操作程序和案件实体处理中的法律问题,是一部概括总结审理商事纠纷案件基本规则的好书。本书的推出,对于法官、律师正确适用法律处理商事纠纷,统一司法尺度,拓宽商事从业人员理论研讨的平台,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商事审判年鉴(2010)》主要内容包括:人民法院民二庭2010年商事审判工作概况、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对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所作的批示、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商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在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司法解释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在第三届“中国企业破产法论坛”上的讲话、加强实践与理论的互动交流推动中国商法学研究的进步发展、等。
《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丛书》汇集了2013年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典型案例,由人民法院专司商事审判工作的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集体编写。采取了裁判要旨加裁判文书的体例,*程度地展现了审判案例的真实风貌。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历史条件下,法官的首要职责就是要维护法律权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正确理解立法本意的前提下,准确地适用法律。本书的出版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维护法制统一,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全国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规则以及对具体法律问题的裁判观点。以裁判文书编选的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及裁判摘要,对于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虽然汇编的指导案例不具备“判例”的效力,但由于它们都蕴含着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大量
每个房子的大小不同、结构不同,安全体系必然有所差异,优秀的设计师必须结合每个房子的特点量体裁衣。公司也一样,要想牢牢掌控着公司的控制权,就既要着眼于公司法的规则设计,也要着眼于每个公司所面临的不同情形。具体而言,就必须关注公司章程的条款如何设置,必须关注股东的各项权利如何实现,必须关注股东会、董事会如何运作,必须关注公司证照、人事权争夺的危险如何避免。 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尽量围绕公司控制权争夺这一主题展开,结合即将公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在保持案情真实的前提下力求精简,把与控制权争夺无关的细节略去不表。我们希望,通过这些精选的案例,提高广大企业家保护公司控制权的意识和能力,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已载入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中,并已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近年出现的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丑闻,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的企业高管薪酬不减却又大量裁减员工,震后捐款支持重建,以及关于公司是谁的争论,已使社会责任超出了企业的范围,成为整个商法视野关注的重大问题。为此,《2009中国商法年刊:商法视野中的社会责任》撰稿人围绕《商法视野中的社会责任》这一主题,集中讨论以下四个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论;2.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3.金融行业的社会责任;4.震后重建的商法问题。
《当代民商法:原理与方法》这部学术论文集,主要收集了中山大学法学院的部分民商法学者近年来在国内权威或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民商法学术论文。其中,编中的论文,主要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对我国民商法研究中的一些重大基础理论问题进行鞭辟入里的分析,提出了对我国当代民商法有积极影响的创新思路;第二编中的论文,主要采取比较法的方法,诠释当代两大法系国家民商法的*理念,揭示当代两大法系国家民商法理论和实践中蕴涵的丰富内涵,提出了对我国当代民商法有积极影响的创新理论;第三编的论文主要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同知识产权法结合在一起,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对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进行全方位的比较研究,提出了对我国当代民商法有积极影响的创新观点。总之,无论从研究对象方面,还是从研究结论方面;无论是从研究思路方面,还是从
朱羿锟所著的《商法学——原理·图解·实例(第3版》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商法系列)之一,融商法原理、图解和实例于一体,渗透着新锐学人的严谨务实与创新的学术精神,匠心独运,深入浅出,体例新颖,脉络清晰,整体风格统一。《商法学——原理·图解·实例(第3版》涵盖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熔铸中西,梳理和解读中西*商事立法及发展态势,敏锐地探讨和剖析商法学前沿问题,讲解精细,言之有物。本教材创制179幅图表,诠释深奥的商法原理与抽象的商法规则,直观化的模型使其纵横关系一目了然,可读性强,学习效率高。本教材精选183个典型案例,鲜活的本土案例不仅反映商法规范的实际运作,而且深刻而富于启发性,举一反三,学习效果好。
全国各地民商法大家作品云集,两岸民商法前沿动态全面呈现!独家大陆-台湾民商法比较研究! 本辑以“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作为主题,系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的学术报告精选而成,这些论文总体上的特点均系以回应当前急剧发生的社会变迁为背景,就民商法理论、制度与实践的转型发展问题做出了深入思考。
本套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系统性与便捷性。本套丛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汇编整理的参照,内容全面系统,结构清晰,克服了同类题材图书所存在的内容庞杂、无序、失效和新旧法条杂陈的缺陷,从而为读者提供了严谨、权威的法律文本支持系统,有助于读者快速、高效地查找有关法律条文和相关内容。 二、全新性与有效性。我国制定和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条文浩如烟海,要在其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文本和有关条款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鉴于此,编者通过甄别、筛选,将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精心汇编。此外,还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的多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随着中国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为了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熟悉中国投资的法律环境;另一方面,也为了满足国内从事涉外工作的专业人士对外宣传和使用中国法律的需要,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法规中英文对照版本的工具书。 本汇编收录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涵盖了宪法及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本汇编共分为八卷:宪法卷、民商法卷、行政法卷(I、Ⅱ)、经济法卷(I、Ⅱ)、社会法卷、刑法和程序法卷。
在当今人类社会迈向资本生产工具时代的宏大跨越时期。设立法律整体降低资本价格水准,盈余专用于租买生产工具,普及大众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且,资本价格水准,决定引诱投资总量和转化为技术装备的效率,*终决定就业总量、收入增长和经济水准,法制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这一进步,十分简易,而困难在于大众依法协力整体抬升社会生产力。 原始资本有野性,必须通过法律管护资本成为大众租买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 资本生产工具 为参照,1984年 拨改贷 为起点,中国迈入生产共同体市场, 租买 成为企业获得生产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 拨改贷 生产方式,应是经济转型和法制改革的纲领。 该书是《法制经济学》的修订本,增加了经济与法律 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和 拨改贷 之民商法建议900条。在区间内,抽象出 正义
本书汇总1949年至2013年本书出版前为止,现行有效的民商事司法解释文件。全书以1997年司法解释规范化为界,分为1949-1997、1997-2013两个部分。 1997年一2013年之间发布的司法解释文件,区分为司法解释(法释)和司法文件(法发、法、法函等),将司法解释放在各类前,司法文件大体按照意见一通知一复函的顺序排列,同一性质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我们还在原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基础上,对“法释”司法解释的重要条文进行逐条解读,形成“核心条文解读”,其内}-1A7-4更具有针对性,读者在适用某一具体核心条文时就可直接查询该条文的理解适用信息。原“理解与适用”中引用的一些文件简称,本书未作另行处理,相信读者联系上下文当能明白其所指的是何文件。 1949年一1997年之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由于出台在司法解释规范化工作实施之前,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