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介绍了中美两国破产法制的演变与特点,进而从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管理人及相关程序参与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跨境破产这九个方面对中美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
本书是作者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是一本系统探讨国内企业MBO面临法律困境和破解方法的法学专著。 作者首先简要介绍并分析了MBO在国外的发展概况和理论基础,然后,作者在对国内企业MBO近10年来的发展状况进行实证剖析的基础上,归纳出了国内MBO的5大主体类型与5类融资模式,并对相关种类收购主体和收购融资的优缺点进行了评析。后,作者对MBO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源和转让定价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并向立法者提出了若干完善立法的建议。 作者研究认为,MBO在中国企业改革中有巨大的适用空间,现行立法在规范MBO方面的步伐急需加快,政府决策层在推动MBO发展方面的狭隘思路是影响MBO在中国企业未来改革中充分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本书旨在将MBO实施中的诸多类型、可能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及破解方法告诉企业,使其少走一些弯路,同时也为
《破产法》以我国2006年《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要依据,结合主要发达国家近期新立法实践,对破产法基本制度与理论作了系统的梳理。《破产法》对破产法制度与理论中容易产生误解的问题都作了明确的阐释,使读者能够形成清晰的认识。基于教科书的特有属性与写作要求,编著者舍弃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内容。
李翔编著的《立法的几个法理问题--兼论立法实践中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从我国法理学视角,对立法学中的理论问题予以梳理,并以此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构进行评析,以期建构适格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立法的几个法理问题--兼论立法实践中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共5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的含义,社会何以需要立法;立法问题之一:立法、法治建构与传统法文化;立法问题之二:立法伦理与基本原则;立法问题之三:立法语言;立法实践的思考—以破产管理人职业化制度为例等。
本书为“民国比较法文丛”之一,主要是针对破产法这个领域,对民国时期中外各国的相关立法做一梳理、介绍与比较。
一直以来,我国都以接管、托管、关闭等行政手段来处置经营失败的商业银行。不同于上述手段,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是以司法救助手段来挽救已经发生重整原因、但仍有改善希望的银行,因而更具有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公信力。金融秩序事关重大,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会轻易让一家商业银行倒下。若重整成功,危机商业银行则好似凤凰涅磐重生一般;而那些经过接管、重组直至破产重整等程序仍拯救无望的银行,及时清算也确保了其退出的真正市场化。所以,破产重整是危机商业银行真正倒下或者说被清算前的后一块多米诺骨牌。
本书采用*之编注体例,收录与破产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95件、地方法院审判政策13件、地方法院调研报告3件、文书范本115件、典型案例1件,针对读者需求分为总类、商主体中关于破产的规定、破产中的国有资产监管、破产中的产权界定、破产中的资产评估、破产清算、破产职工权益保障、破产费用、破产所涉其他法律法规等类,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法律职业人士和广大公民处理各类破产法律问题的工具书。 权威编纂:法学专家与实务界领先人士精诚合作,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由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强力推出。 创新体例:突破同类图书之编辑通例,于法律中附加条文主旨、主法中附加参见条。 极速检索:涵盖该领域全部业务所需法规,科学分类,精致编排,尽呈检索之便利。 超值实用:随书附
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实践并重。我们深知,缺乏理论根基的实践操作难免带有盲目性,难免造成高成本而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的结局;而缺乏实践操作的理论研究则难免具有空想性,难免成为虽有创新度但却毫无实践意义的只能束之高阁的思维产品。为此,本书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并购的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同时对于我国并购实务操作的具体流程、法律文本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阐释。这使得本书同时具有了知识性、可读性和实用性。 此外,本书注重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研究我国的并购现象。我们深知,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所出现的企业并购活动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我国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日益落实而渐次发展起来的。为此,本书详细论述了我国并购活动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心路历程,并且强调以我国不同
破产法是私法,破产原因制度是破产法的关键,债务人财产的保值增值是破产法的核心问题。破产法的宗旨在于债权人整体权益*化,兼顾债务人救济,同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前二者是破产法的直接调整作用,后者为间接调整作用。现行破产法建立了市场驱动模式、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概念、共益债务制度和破产重整制度等现代化破产法律机制,推动我国破产立法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然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位、破产管理人的行为标准、破产免责制度如何建设、待履行合同处分规则等问题仍亟待解决。破产法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制化的退出机制,同时其功能发挥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发达程度,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是实现破产案件“去行政化”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破产法条文较少、破产法原则尚在学界讨论中、司法解释不足,影响着
本书以规范研究和对比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和民间团体相结合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思路,设计了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着重探讨了破产管理人制度设计中“建立高效的组织和培养有能力的人”两个要素,具体提出了建立中国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执业人制度、官方破产管理人制度和中国破产管理署的建议。全书共分七章,内容包括绪论、制度背景与文献综述、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研究、中国破产职业团体和破产执业人制度的设计、中国破产管理机构和官方破产管理人制度设计、中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讨论、结论与展望等。
从近代中国破产法的发展历程来看,沿袭了在政府主导下先移植法律规范并构建法制运行框架,再寻求法律意识和法律环境支撑的路径。在破产法形成、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从立法到司法,从官方到民间,始终注意本土资源的融合;但这种改造和融合终究是浅层次和孤立进行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移植没有获得外部稳定的环境支撑,也缺乏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普遍信仰,使得其本土化改造并不彻底和连续。 本书以法律社会史的研究思路为指引,依据清末至民国时期关涉破产问题的历史文献、法律规范、司法档案和商会史料,对破产法制流变的历程进行深入考察,力求全面而客观地呈现近代破产法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现实状况,探究国家、社会与法律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韩长印编著的《破产法学(第2版)》包括十四章,内容涉及破产制度与破产法概说,破产程序开始的要件与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的管辖与破产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与破产财团,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的申报、调查与确认,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破产清算,破产法律责任等。
破产救济,作为适用于特殊案件的一种救济方法,是指债务人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时,有关利益代表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或请求对破产预防之方法,及对破产程序中有关利益代表利益之救济途径。当然,破产救济还是一个程序问题,也是一个制度问题。在本书中要解决为什么要选择破产救济这一救济方法即“为什么破产救济”和怎样行使形式多样的救济方法即“怎样破产救济”两大问题。 首先,“为什么破产救济”。 后,把握并借鉴破产救济国际发展变化趋势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相关意见,构建和完善我国破产救济制度。 在讨论破产救济形式与制度时,笔者采用比较法学之研究方法,在介绍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并探讨了我国现有破产相关规定及新破产法草案的每一个条文并提出自己的构建设
这是中国著名的民商法学家王卫国教授所撰写的关于破产法条文的精辟解说。其特点有三: 其一、作者亲历破产法立法全过程。作者亲自参加了破产法的立法过程,用作者的话说: 自1994年起,我就一直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级成员,直到2004年6月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后,我又应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之邀协助草案的修改工作。对于这部法律,我所倾注的不仅是心力,而且是感情。 所以,作者明晰破产法的立法精义。 其二、兼顾法律适用与学术研究的需要。本书对《企业破产法》条文的释义,采用了法条解析与学理阐述相结合的方式。为便于读者理解,还插入了一些自编的示例。在国际比较方面,为节省篇幅,一般不作国别介绍,主要以基于各国经验的200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立法指南》为引证文献
本书从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和融资困境的形成原因出发,试图为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境找到一个切入点。中小企业融资不仅仅关涉单个企业的生存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政策。从统计数据来看,在银行和中小企业某一具体特定的贷款融资法律关系中,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授信的直接原因是担保品不足,担保方式单一。但导致上述担保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更深层次的原因,即为蔓延经济领域的信用危机.面对这一问题,本书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境放在银企关系中考察,集中于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如动产抵押权、抵押登记模式、融资征信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和协调。同时紧紧围绕中小企业的特点,从中小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角度来看待这些法律问题,并提出制度构建方案。
本书依据新《破产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破产立法和学说,对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作了分析和探讨。 本书章概述破产的一些基本知识,对破产的特征、破产的作用、破产法、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以及破产法的历史沿革做了一个概括性的描述。第二章主要阐述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概念和特征。第三章主要分析破产申请与受理的内容和效力。第四章着重讨论破产管理人的概念、确定、更换及其职责。第五章着重分析破产财产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范围。第六章主要阐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念、清偿顺序和清偿比例。第七章主要分析破产债权的概念、范围和申报程序。第八章着重讨论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第九章着重分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十章主要阐述重整申请和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