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学、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先后编写并出版了《民法学》、《商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等教材。在此基础上,根据我院课程设置的需要和教材建设规划,在总结多年课程教学经验、吸收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并推出“法学专业民商法学方向课程与技能课程系列教材”。编写此“系列教材” 的目的在于:其一,深化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内容,扩展和丰富课程类型;其二,体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或实务操作能力。 首批编写和出版的教材有:《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务》、《民事案例评析》、《商事案例评析》、《证券法理论与实
近年来,破产法的基础理论仍然存在诸多争议、立法还存在不足之处,从而对司法实务带来了诸多困惑,带着对这些问题的疑惑,作者对破产法中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广泛的讨论。为更系统地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变革中的破产法:理论与实证》在对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框架和本人授课讲义框架整合的基础上而展开,结合国外破产法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以及我国两部《破产法》的具体制度进行理论方面的深入探究和实例层面的充分论证,从而为完善我国破产法的具体制度献言进策。
破产救济,作为适用于特殊案件的一种救济方法,是指债务人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时,有关利益代表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或请求对破产预防之方法,及对破产程序中有关利益代表利益之救济途径。当然,破产救济还是一个程序问题,也是一个制度问题。在本书中要解决为什么要选择破产救济这一救济方法即“为什么破产救济”和怎样行使形式多样的救济方法即“怎样破产救济”两大问题。 首先,“为什么破产救济”。 后,把握并借鉴破产救济国际发展变化趋势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相关意见,构建和完善我国破产救济制度。 在讨论破产救济形式与制度时,笔者采用比较法学之研究方法,在介绍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并探讨了我国现有破产相关规定及新破产法草案的每一个条文并提出自己的构建设
本书汲取外院校物流专业特色和物流企业实践经验,构建适用于物流职教师资本科的教学法体系,围绕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资源与环境、实践教学等开展物流专业外教学法比较研究。本书具备三个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学生学习需求与教师教学相结合;三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
本书是作者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是一本系统探讨国内企业MBO面临法律困境和破解方法的法学专著。 作者首先简要介绍并分析了MBO在国外的发展概况和理论基础,然后,作者在对国内企业MBO近10年来的发展状况进行实证剖析的基础上,归纳出了国内MBO的5大主体类型与5类融资模式,并对相关种类收购主体和收购融资的优缺点进行了评析。后,作者对MBO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源和转让定价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并向立法者提出了若干完善立法的建议。 作者研究认为,MBO在中国企业改革中有巨大的适用空间,现行立法在规范MBO方面的步伐急需加快,政府决策层在推动MBO发展方面的狭隘思路是影响MBO在中国企业未来改革中充分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本书旨在将MBO实施中的诸多类型、可能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及破解方法告诉企业,使其少走一些弯路,同时也为
六十周年,六十部作品。 2010年是西南政法大学六十华诞。为总结办学经验,醇化学术氛围,凝聚西政情缘,学校定于2010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六十周年校庆活动。经过认真筹备和严格筛选,编者谨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呈上自己的作业——西南政法大学六十周年校庆系列文库。 这六十部作品,集中体现了西政学术的传承和创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论法律视角下的银行破产》分册,书中研究了银行破产的法经济学分析、银行破产制度条件假定等内容。
本书为“民国比较法文丛”之一,主要是针对破产法这个领域,对民国时期中外各国的相关立法做一梳理、介绍与比较。
这是中国著名的民商法学家王卫国教授所撰写的关于破产法条文的精辟解说。其特点有三: 其一、作者亲历破产法立法全过程。作者亲自参加了破产法的立法过程,用作者的话说: 自1994年起,我就一直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级成员,直到2004年6月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后,我又应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之邀协助草案的修改工作。对于这部法律,我所倾注的不仅是心力,而且是感情。 所以,作者明晰破产法的立法精义。 其二、兼顾法律适用与学术研究的需要。本书对《企业破产法》条文的释义,采用了法条解析与学理阐述相结合的方式。为便于读者理解,还插入了一些自编的示例。在国际比较方面,为节省篇幅,一般不作国别介绍,主要以基于各国经验的200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立法指南》为引证文献
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实践并重。我们深知,缺乏理论根基的实践操作难免带有盲目性,难免造成高成本而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的结局;而缺乏实践操作的理论研究则难免具有空想性,难免成为虽有创新度但却毫无实践意义的只能束之高阁的思维产品。为此,本书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并购的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同时对于我国并购实务操作的具体流程、法律文本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阐释。这使得本书同时具有了知识性、可读性和实用性。 此外,本书注重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研究我国的并购现象。我们深知,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所出现的企业并购活动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我国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日益落实而渐次发展起来的。为此,本书详细论述了我国并购活动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心路历程,并且强调以我国不同
《破产法》以我国2006年《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要依据,结合主要发达国家近期新立法实践,对破产法基本制度与理论作了系统的梳理。《破产法》对破产法制度与理论中容易产生误解的问题都作了明确的阐释,使读者能够形成清晰的认识。基于教科书的特有属性与写作要求,编著者舍弃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内容。
本书是在现今世界各国改革和修订破产法,以及在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企业破产法》的背景下,系统研究破产欺诈法律规制有关问题的学术专著。本书基于我国破产法理论、立法和司法的现状,参照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破产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图建立起系统化的反破产欺诈法律机制。在此主题之下,书中研究了两个论题:一是破产欺诈行为理论和立法体系;二是设置科学、系统、完善的反破产欺诈法律制度。书中对破产欺诈行为的特定含义和构成要件、破产欺诈行为的类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在综合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不同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对破产欺诈行为应当建立概括性条款加类型化的立法模式。同时,在采用系统、实用、比较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有关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从对
韩长印编著的《破产法学(第2版)》包括十四章,内容涉及破产制度与破产法概说,破产程序开始的要件与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的管辖与破产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与破产财团,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的申报、调查与确认,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破产清算,破产法律责任等。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对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配合企业破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帮助广大读者理解、掌握和运用该法,参与此次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学者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该书对企业破产法逐条进行了深入、全面、权威的阐释,并附录了与企业破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立法文件。 本书内容权威、准确、实用,是企业、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投资者、股东、员工、政府等的权威用书。
一直以来,我国都以接管、托管、关闭等行政手段来处置经营失败的商业银行。不同于上述手段,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是以司法救助手段来挽救已经发生重整原因、但仍有改善希望的银行,因而更具有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公信力。金融秩序事关重大,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会轻易让一家商业银行倒下。若重整成功,危机商业银行则好似凤凰涅磐重生一般;而那些经过接管、重组直至破产重整等程序仍拯救无望的银行,及时清算也确保了其退出的真正市场化。所以,破产重整是危机商业银行真正倒下或者说被清算前的后一块多米诺骨牌。
本书依据新《破产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破产立法和学说,对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作了分析和探讨。 本书章概述破产的一些基本知识,对破产的特征、破产的作用、破产法、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以及破产法的历史沿革做了一个概括性的描述。第二章主要阐述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概念和特征。第三章主要分析破产申请与受理的内容和效力。第四章着重讨论破产管理人的概念、确定、更换及其职责。第五章着重分析破产财产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范围。第六章主要阐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念、清偿顺序和清偿比例。第七章主要分析破产债权的概念、范围和申报程序。第八章着重讨论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第九章着重分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十章主要阐述重整申请和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