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生产要素理论为基础,以权利冲突为视角,从制度的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出发,站在国家治理层面,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功能、运行机理、利益衡平机制进行探讨,以期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之路。
本书收录了第十一届破产法论坛的优秀论文,以破产法为中心,讨论破产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为 府院联动机制与市场化破产 管理人履职与价值化 破产债权与债权人会议 重整制度与困境拯救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破产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等板块,针对破产重整、个人破产、跨境破产等问题指出了我国目前破产法立法、执法及司法领域存在的不足,并为我国破产法的进一步完善发展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
《商事纠纷:公司、企业与破产》将使用主编王竹教授设计的算法,通过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系统(已获官方授权)中的5000万份判决书进行大数据分析,首先计算如下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与适用条文的实际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与适用法律的实际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中适用法条与子案由的实际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中适用法条与其他法条的实际大数据关系;再请司法实务与法学研究专业人士对上述实际大数据关系进行经验判断,*后综合对案由、法条分星级(★)标记,精准满足司法实务需求。 本书以实现案由与法条之间法律大数据分析结果的分星级(★)表达与相互检索为目标,是国内“法律大数据分析”实务法条类图书的开山之作。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型,迅速、精准地查寻到所有和该案紧密相联的法律规定,为法律实务工作者节省出大量检索时
本书为“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部分优秀成果展示。从破产申请与受理,执行程序、强制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简易破产程序三个方面研究和探讨了企业破产实务和理论前沿问题,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有利于促进我们对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同时书中收录了第六届破产法论坛的文字实录。
六十周年,六十部作品。 2010年是西南政法大学六十华诞。为总结办学经验,醇化学术氛围,凝聚西政情缘,学校定于2010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六十周年校庆活动。经过认真筹备和严格筛选,编者谨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呈上自己的作业——西南政法大学六十周年校庆系列文库。 这六十部作品,集中体现了西政学术的传承和创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论法律视角下的银行破产》分册,书中研究了银行破产的法经济学分析、银行破产制度条件假定等内容。
《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实证研究》由姚彬、孟 伟编著。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机构,在破 产案件处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实证研究 》在充分研究各国破产法管理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 近几年来国内具体的司法案例和不同人民法院的实际做 法,深入研究了管理人 制度在理论上存在的争议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不同的 解决方案设想,为破产程序中的不同主体,尤其是人 民法院与管理人,提供 了解决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思路。
本届论坛优秀论文云集,论坛组委会择优选编了本届论坛上以及论坛之后收到的部分论文与部分论文的观点摘要。其中,整篇论文69篇,观点摘要25篇,基本上涵盖了本届论坛与会者的主要论文和重要观点。结合论坛的主要论题与所收论文的基本情况,论坛组委会将所选论文及论文摘要结集为《破产法论坛》(第二辑)和《破产法论坛》(第三辑)两册出版。其中《破产法论坛》(第二辑)的体例和内容是:部分,上市公司重整法律制度;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制度;第三部分,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第四部分,关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五部分,观点荟萃,包括部分论文的重要观点摘要和论坛上的主题演讲、小组讨论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破产法论坛》(第三辑)的体例和内容是:部分,破产法实践中的程序性问题;第二部分,破产财产及其它问题;第三部分
相比较于1986年的《企业破产法》、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破产法律制度,2006年8月修正的《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这对以往施行的 企业法人破产主义 做出了重大改变。但由于合伙企业的特质,即有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使得合伙企业的破产制度与既往的法人企业破产相比,从法律理念、制度价值到具体制度都存在重大挑战。在众多融资工具采用有限合伙的现实状况下,如何清算并退出市场是亟需回答的问题。本书在借鉴国外的立法原理、规则和参考我国的 法人企业破产 制度的基础上,试图从合伙企业的本质出发,论证其破产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并且提出特别适合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公司破产重整法律实务全程解析――以兴昌达博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第2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确立的企业破产程序,通过一起真实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北京兴昌达博公司破产重整案为背景,以破产程序的走向为脉络,从破产方案的选择、申请破产、债权的申报和审核、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计划草案的制订和表决批准到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和监督等全面解析了公司破产重整的法律操作,并根据破产重整的不同阶段,为读者呈现了承办律师起草的文书、制订的方案及创设的制度,对于从事和进行公司破产重整法律业务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价值。 《公司破产重整法律实务全程解析――以兴昌达博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第2版)》第2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和公司破产重整业务的新发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破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成熟的标志,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获得国际普遍认同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实践中,破产法是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部门法,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债法、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等法律部门均具有密切联系,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本书根据实践中的案例尤其是新破产法实施后发生的*案例,结合破产法的规定,对于我国破产法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重点分析介绍,本书还选取了一些典型的破产裁判文书,便于提高学习者制作破产法律文书的能力,也便于其从司法文书中发现一些法律问题。
本书以规范研究和对比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和民间团体相结合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思路,设计了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着重探讨了破产管理人制度设计中“建立高效的组织和培养有能力的人”两个要素,具体提出了建立中国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执业人制度、官方破产管理人制度和中国破产管理署的建议。全书共分七章,内容包括绪论、制度背景与文献综述、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研究、中国破产职业团体和破产执业人制度的设计、中国破产管理机构和官方破产管理人制度设计、中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讨论、结论与展望等。
本书是“第二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优秀成果展示,收录了本届论坛前后组委会收到的优秀论文、会议讲演等重要文章与观点,以飨读者。内容包括“债务人财产及相关权利”、“关联企业及特殊主体破产”、“破产案件审理及政府职能分工”和“清算与破产的衔接及其他”等专题以及“观点摘要”和“会议发言”。这其中无论是高校老师的力作,还是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的佳篇,以及他们的观点摘要、会议发言等,都观点明确、论述规范、内容新颖,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
《破产审判的温州探索》立足温州破产审判实践,从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制度创新三方面对温州市两级人民法院近几年来破产审判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是温州市两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见证和记录,对破产实务部门有较强的指引作用。其中,调研报告部分在总结温州市两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对当前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从破产实践视角提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议和期许;典型案例部分集纳了一批典型案例,为破产实务部门审理中小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制度创新部分包含了温州法院出台的16份纪要和对部分纪要的解读文章,体现了温州法院在优化外部协同环境和建立健全内部审理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效。
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重整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先行就重整制度及其适用于上市公司的理论依据进行阐释之后,分别从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机构与管理形式的选择、重整债权、重整计划等微观层面对具体的制度设计予以分析,同时,针对重整与资产重组的衔接等事项亦作出了较有深度的阐述。在论述过程中,本书结合破产法实施以来的所有真实案例,能够使读者了解到上市公司重整的方方面面。
自1997年以来,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一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财政经济委员会 (FEC)进行合作,其目的是促进中国的国家法制化进程以及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合作项目其中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为中国制定一部新的破产法。 中国急需一套新的破产制度。目前中国的企业破产法仅仅对国有企业的破产做出了一般性的规定。中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破产的主要章节中没有相关规定能够适用于国内日渐增长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案例。因此,现有的破产法不能够对国内外的投资产业进行鼓励与保护。 自1994年以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一个起草工作组一直在为制定一部新的破产法而工作。由于担心实行新的破产制度会带来某些社会和经济后果,新的破产法一直遭到一部分人的抵制而没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通过。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
本书是我国著名破产法学者王欣新教授的第三本自选集,共收入作者自2011年至今撰写发表的47篇破产法领域的学术论文,涵盖破产法基本原理、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待履行合同的处理、重整制度、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债务人财产制度等重要制度,虽是文集汇编,却又自成体系,既有破产法学发展中的前沿问题分析,又有破产法理念层面的基础问题论证;既回应了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也关注到了立法改进的前瞻性问题;在研究方法上注重立法论与解释论的结合、国际性与本土性的统一。虽然中国破产法的实施遭遇到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但作者的目光始终坚定地望向远方,因为那里是破产法学的美丽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