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高职高专工学结合课程改革规划教材,是在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践行和创新先进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新的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而成。 本教材以汽车保险理赔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合同法条款、民法通则条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等,共6个学习单元。 本书主要供高职高专院校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使用。
相互制保险作为保险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国际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目前的相互保险组织采取由主要发起会员筹资设立的方式,以主要发起会员为代表的组织控制者的存在使承认并遵守相互保险组织章程并向其投保的会员在组织中的权利要求很难得到重视,现代企业经营中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在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体现更为明显。本书围绕我国相互保险组织会员权所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力求厘清组织会员权的内容涵义、实现困境及相应救济途径问题,以便为我国相互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保险法(第三版)》秉承严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险法基础理论、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力求建立完整的保险法理论体系。同时,本书以我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全新
紧密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和实施,本书精选社会保险法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共134件,并提供大量具有实用性的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和相关计算标准,以供读者参考适用。
相互制保险作为保险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国际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目前的相互保险组织采取由主要发起会员筹资设立的方式,以主要发起会员为代表的组织控制者的存在使承认并遵守相互保险组织章程并向其投保的会员在组织中的权利要求很难得到重视,现代企业经营中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在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体现更为明显。本书围绕我国相互保险组织会员权所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力求厘清组织会员权的内容涵义、实现困境及相应救济途径问题,以便为我国相互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现代人的风险意识在逐步增强,越来越多地与保险打交道。本书针对保险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敏感题材,对2002年新修订的保险法条文逐一进行深入剖析,教会大家顺利进行保险索赔,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书还通过在正文中穿插丰富生动的实际案例,更好地帮助读者深入领会保险法的关键条款。
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为民众积极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信心保障。我国已经开始改革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制度,但二十余年的努力并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书还编入了中外专家学者有关英国和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和改革的论述,以期对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法律政策全书(第3版)》选取热点法律问题,全面准确收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性文件,并进行合理分类,是广大公众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中国保险合同纠纷防范及处理机制研究》有针对性地分析了保险合同纠纷的内涵、类型、特点及成因,以新制度经济学及行业协会的相关理论为基础,从微观、中观及宏观三个层次分析了保险合同纠纷的防范机制;同时,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及制度变迁理论分析了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并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防范及处理机制的现状,初步对我国的保险合同纠纷防范及处理机制进行重构,以做好保险合同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必将对百姓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对酱及社会保险法的知识意义重大。 本书对新近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进行解读,作者岳宗福和张彦丽长期从事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根据法律条文,联系实际,进行解答,同时对社会生活中常发生的事例进行总结,给广大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提供指引。 本书按照《社会保险法》的体例逐条编排,每条由“法条解析”、“相关政策”和“实务指南”三部分组成。
与原法相比,新修订的《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保险行业基本制度、保险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是这次《保险法》修订的重中之重。一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约束保险人抗辩权。明确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设立禁止反言的规则。二是规范格式条款,保护弱势被保险人。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免除保险人依法承担的义务和排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保险条款无效。三是明确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以利于被保险人保险金请求权的实现。四是在保险标的转让时,允许受让人成为新的被保险人。 坚持科学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保险市场亦随之日益扩展,相关的经济、法律、社会问题也越业越多。如何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书从经济法的视角去剖析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问题,视角较为独特。此外,本书较好地解决了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脱节的问题,抓住了保险市场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和局部领域的市场失衡现象,运用经济法理论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本书内容新颖,视觉独特,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陈皓所著的《保险与侵权法--参与限度的研究》对保险参与侵权法的损害赔偿功能的现象展开研究。 随着保险因素的不断介入,无过错保险运动发展的高峰一度产生了所谓侵权法危机。然而危机过后,侵权法仍然保持其独立性,并与保险共同作为现代的混合救济机制的组成部分。本书从保险和侵权法两个方面探寻原因,原因的探寻首先回到两者 初的交汇之处,观察保险对侵权法的作用力如何逐渐加大,又在何处止步,如何产生了危机。
本书中具体收录了《我国保险法修订的路径思考——以保险合同法的修订为中心》、《责任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以一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试论我国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文章。《保险法评论(第2卷)》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良性运转,是我国保险事业得以全面发展的动力性因素所在。在这一过程中,责任保险日益突显出其重要地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论从何种角度观察,都构成一种意外的负担。当这种负担过于巨大,超出行为人的承受能力时,不但自身将陷入贫困窘迫境地,且因此行为而使受害者的利益难有保障。科学技术的发达在为人类活动开辟了更为广阔空间的同时,也使得因自身行为致他人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民事法律制度,特别是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化,更使得社会成员为自身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断扩展。为此,人们迫切需求一种有效的风险转嫁措施,将所面临的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分散出去。而聚集、分散和消化损失构成了保险的本质特征。在责任保险制度中,投保人通过
本书共90个问题,以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为主、保险监管法律关系为辅,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宗旨,以期能够真正帮助法律从业人员、保险从业人员、投保人员等解疑答惑。 保险法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既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也涉及实体和程序法律规范,以保险经济关系为主线,将各类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加以阐述。本书的写作以《保险法》的各部分章节为纲,以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为主、保险监管法律关系为辅,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宗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找思路、给出答案,以期能够真正帮助法律从业人员、保险从业人员、投保人等解决实际问题,也可以供保险法的研究者参考。
《中国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对巨灾保险的理论基础与制度价值进行了深入思考,对中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与立法不足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剖析,对国际上巨灾保险立法的主要模式、各自优劣及其对中国的镜鉴进行了探讨归纳,对中国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系列创新性建议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