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社会保险法》共12章98条,于201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2.主要特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采用64开本,方便携带和随时查询。 3.选题价值:本套图书为长销书,具有较长的销售周期,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系列。面向人社系统干部和服务对象,既可以单独销售,又可以配合“春风行动”“农家书屋”等活动,还可以由系统采购作为赠送图书。
本书是高职高专工学结合课程改革规划教材,是在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践行和创新先进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新的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而成。 本教材以汽车保险理赔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合同法条款、民法通则条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等,共6个学习单元。 本书主要供高职高专院校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使用。
与原法相比,新修订的《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保险行业基本制度、保险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是这次《保险法》修订的重中之重。一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约束保险人抗辩权。明确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设立禁止反言的规则。二是规范格式条款,保护弱势被保险人。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免除保险人依法承担的义务和排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保险条款无效。三是明确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以利于被保险人保险金请求权的实现。四是在保险标的转让时,允许受让人成为新的被保险人。 坚持科学
本书是以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历史的方法、比较法的方法和经济分析的方法将理论与实践融于一体的学术著作。 全书共分四章,既阐明了保险合同之特质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又对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与一般私法中的诚实信用进行了比较以考察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同时还考察了保险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并论证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适用及其发展趋势,进而对其中的重要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后对照我国社会现实和司法实践评价了我国立法之得失,以期改革和完善我国相关制度,为我国的保险立法和司法提供理论基础。
您保险了吗?应该买什么保险呢?您买的保险保险吗?发生保险纠纷怎么办?本书为你带来了许多保险专业知识及实用的保险案例分析,告诉您——什么保险保险!教您聪明买保险!
全书对保险法基本理论与制度作了系统梳理,涵盖保险及保险法概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主体、结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及终止)、人身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财产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再保险合同、保险业法、保险组织及保险中介组织、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本书以保险法学习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以我国保险立法和保险法理论为主线,适度借鉴域外法,注重结合司法实践与保险实务,设有理论拓展与典型案例栏目,在两个向度上做适度延伸,帮助学生理解。本书适于法学专业及商事相关领域本科教学使用,并可为实务界人士提供参考。
面对那些原本就无法根除,且以几何式增长反复出现的工业事故,以及它们给整个社会所带来的惨痛代价——从逝去的生命到残缺的身体,再到支离破碎甚至陷入窘境的普通家庭,工伤保险及其所独有的社会价值与法律价值早已无法被任何一种其他制度所替代。在小处,它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伤害能否获得补偿;在大处,它则关系到被灾劳动者及其整个家庭的基本生存,并由此影响着由一个个家庭所组成的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郑晓珊编著的《工伤保险法体系——从理念到制度的重塑与回归》以此为起点,针对工伤保险的各个方面多维度探入,从民法到劳动法再到社会法,力求在现行法、法史及比较法的背景中,勾勒出整个工伤保险体系之真貌,而后再面向未来,将其引入到一个更为宽广的视界。
本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本书专门就保险法进行了制度介绍和规则内容分析,以便读者全面地把握保险法的制度体系和诸多规则。本书力求适应广大读者学习和理解保险法律制度的实际需要,以保险法理论研究和解读我国保险立法为主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相关的保险法理论。同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践,针对各项保险法知识重点,选择介绍相关的保险案例,用以帮助读者解决学习保险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本书第五版修订,将中国保险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等吸收于教材之中,以保持本教材的时效性和新颖性。增加了[实例枚举],用相应的提示案例及简要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的保险理论; 增加了[知识链接],介绍有关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以便大家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走向和未来趋势。
本书主要依据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及新近实施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结合具体典型案例,通过研究人身保险实践中的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释说明义务及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效力等问题,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保险法》提供有益的参考,对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及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读者理解这部重要法律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与保险法立法工作的袁杰、王清、李建国、王翔、施春风、陈扬跃、刘泽巍等同志编写了本书,对修订后的保险法的内容进行了介绍,供学习参考。
《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曰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民生大法,它的制定出台意义重大,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将由探索试验阶段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险法适用指南与案例解读》作者分别来自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多年从事社会保险实务相关工作,对社会保险基本理论和政策法规有着长期深入的研究,在编写中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与优势,使《社会保险法适用指南与案例解读》既突出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又保持较高的专业性和一定的理论性;既反映出国家*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又反映出当前审判实践
本书汇集了笔者20多年律师执业期间陆续发表对保险案件、保险热点、保险纠纷的探索及评析文章。笔者用一种既不同于保险业界的声音,也不同于保险理论界的角度,亦有别于广大百姓对保险的直觉来阐述自己的见解,观点鲜明而犀利,剖析有据而生动,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合同及其主体、保险合同订立原则、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通知、再保险的保费及赔付、死亡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金作为遗产情形等。
《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是一部由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和国内主要保险公司、保险院校研究所合作编写的反应保险业法制研究*成果的著作。它立足于我国保险业法制建设大局,从多个不同的角度,以立法评述、司法解释、判例点评等方式,本着尊重法治、求真务实的原则。客观描述和评价保险业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并对加强和完善保险业法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书是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2011)年度汇编。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版)》。同时,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保险法,统一裁判尺度,*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就保险法相关部分部分进行解释。
《保险法合理期待原则研究》全面系统的介绍了保险法中合理期待原则的相关立法、司法实践和具体案例。通过介绍保险法合理期待原则的定义、理论构成以及这一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并结合美国各州法院对合理期待原则所持的不同态度及其理由的案例,总结出它所具备的理论价值。归纳了影响保险法合理期待原则产生与发展的社会思想背景,。指出了我国在相关法律方面的缺失,并明确了借鉴方向。全书较为系统和全面的阐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法合理期待原则的理论和实践,阐述明确、脉络清晰,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
配合《保险法》的修订,本书将从新旧保险法的对比入手,讲述新《保险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本书真正从保险业的法律实务出发,分析《保险法》的修订给保险业务带来的冲击,指出新《保险法》实施后的对策,阐明新旧《保险法》对于具体案例的适用结果有何不同。
当前,随着经济下行期的到来,商业赊销已经成为企业间普遍的结算方式。随着企业间应收账款的大量增加,其潜在的巨大市场正在吸引各路资本纷纷进入保理行业。作为企业间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催收以及信用担保的重要手段,商业保理业务应运而生。 近年来,在商务部的大力推动下,商业保理业正在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本书全方位地对商业保理新兴行业的规范化运营作了专业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架构与流程,商业保理的产品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运营管理、融资管理,商业保理的财务核算与企业信用管理,以及近年的丰富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
1.以法释法 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 收录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是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重要补充,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 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 紧扣法律条文,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具有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
我国的保险纠纷主要体现为保险合同纠纷,因此本书的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法律指导,分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分别专章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等;财产保险合同涉及保险标的的转让、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本书还针对2009年《保险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案例探讨,主要涉及: 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规范保险格式条款;规范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确定保险标的转让时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对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利益予以特别保护。对于上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本书分为四章进行了阐释。
航空保险是航空风险经营的方法之一,也是航空风险分散的一种方式。航空保险起源于二十世纪早期,“一战”后,随着商业航空的发展,航空保险才呈现真正的重要性,2001年“9·11”事件后,航空保险日益受到重视。航空保险距今虽然仅一百年有余,但现今已成为航空运输业的生命线,并是现代航空业发展的重要稳定和促进因素之一。中国航空保险起步虽晚,但迅猛发展的中国民航事业为航空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随着中国的低空开放,大量的私人飞行将成为一种消费时尚,与之配套的航空保险服务必将风生水起。但是,国内有关航空保险的立法亟须健全和完善,有关航空保险法的研究还十分匮乏,研究成果和研究人员偏少,航空保险司法实践的理论支撑和智识支持有待强化。 《航空保险法》一书是集作者多年教学、学术研究而成。全书共包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读者理解这部重要法律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与保险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供学习参考。
本书收录《保险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共33件,其中法律4部,行政法规3部,司法解释6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20件,基本涵盖了保险纠纷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 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本书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一级分类,同级别下文件数量较多的,则以内容主题为依据进行二级分类。并将司法文件中直接对应主体法某一条文的答复或复函,直接插入到相应的主体法条文下,使读者在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次再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分类法典的专题和种类,增补和修订了上一版出版后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