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内容介绍:经济法学有其固有的学术品行和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内核,这三块的栏目设计不可不有。除此以外,经济法学界经常会产生一些新的交叉性很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和经济法学的强大生命力所在,故本卷还开辟了“信托法”和“公益诉讼”两个栏目。为了拓展读者的知识面,对外国经济法的立法和研究动态给予适度的关注,也是本论丛一以贯之的一大特色。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我们根据全国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特点,结合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掌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操作技能出发,将经济法的相关理论知识与案例相结合,实现“教、学、用”一体化,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强调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图探索出一条具有普适性的经济法教学模式,编写了本教材。
本书将告诉你美国经济是如何运行的,经济激励和制度如何影响重要的社会问题。在学习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你将增强批判性思维技能。 在考察每一专题的过程中,作者运用和发展了一些至关重要的原理以理解其经济性质,并评估这些问题通行的、备选的处理方案。步是实证经济学的范围,第二步是规范经济学的重点。实证经济学解释和预测经济现象,规范经济学选择社会目标并根据政策方案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而对其进行评估。这一方法反映了经济学的双重目标:发现现实世界是如何运行的,决定现实世界如何改进。 贯穿于全书的基本规范问题是:解决社会问题是否必须有政府行动?如果是,政府应该采取何种政策?例如,本书考察了控制污染这样一个社会问题是否可以由私人部门独立而有效地解决,结论是否定的。然后对现行规制及建议的政策进行评估,
本书是以*制定的调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原则为依据而编写的。内容上力求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主要介绍非法律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充分体现了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全书共十三章。章介绍经济法基本理论;第二到十二章阐释了内、外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审计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第十三章介绍经济促裁和经济司法的基础知识。 为便于学习,各章都提出了学习目标(能力目标、知识目标),章后附有丰富的复习思考题。 本书适用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民办高校经济类、管理类各专业。
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不能彻底摆脱环境资源和社会产品的有限性或稀缺性的限制或束缚的条件下,一个国家选择和确立一种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形成和维护一种什么样的分配关系和分配秩序,将直接决定着有限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直接关系着广大社会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安全与进步。在经历了20余年的改革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今日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财富总量的迅速增加,并没有实现全体国民社会福祉的普遍提高,人们实际面对的却是经济总量增长下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面临严重困境、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等一系列的社会分配的不公平问题。作为一种物质利益关系的集中体现,分配的公平与否以及公平的实
本书为《经济法论丛》第21卷。本卷设立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域外法等栏目。本文集是全国性的经济法专业优秀著述的汇辑,是经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经济法论丛(2011年下卷总第21卷)》由漆多俊主编。
自2006年1月本书第三版出版以来,国家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快了法律建设的步伐,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5个与市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修订,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2月28日修订,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3个
《经济法概论(第7版)》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作用、经济法律关系、企业法等。本书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地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而且,近两年,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又有了新发展,或立或废或改,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有较大的修订,这对教材的修订提出了客观要求。把“求新、务实”为作宗旨。求新就是内容要新,要讲解*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纳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使教材跟上时代步伐;务实就是内容实用,要阐明国家经济建设中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解决实践中诸多纠
成熟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运行机制不仅是竞争性经济,而且是规范有序的经济竞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法治化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国际经济贸易,还是本国经济活动的管理;无论是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还是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无论是市场准入,还是市场交易的维护与监管等,都必须有法可依,依法操作。因此,经济法基础与实务作为一门商贸、财经类专业基础课程,不仅要求学生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及技能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掌握有关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并学会运用经济法律法规处理、解决经济活动中的有关经济法律问题,从而达到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本书根据*颁布的有关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商贸、财经类高等职业的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岗位需求编写而成。为此,本书突出以下特点:,体系合理,结构创新
宋伟、王永吉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知识(第4版 )》在编写过程中,注意体现了原版教材遵循* “切实为实现培养目标服务,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新 观念、注意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 能力”的原则,注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 革精神。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注意贯彻深入浅出、由易 到难的循序渐进原则;注意到教材的系统性、科学性 以及各章的相对独立性;同时也兼顾了与相关学科的 衔接和配合。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概述、经济法律关 系、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外资企业法律制度、企业破产 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合同 法律制度、会计、审计法律制度、金融票据法律制度 、财政税收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等。
《21世纪高等院校公共课精品教材:经济法基础(第三版)》主要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重视学生的应用能力的培养。《21世纪高等院校公共课精品教材:经济法基础(第三版)》坚持以解决实际经济法律问题为目的,紧紧围绕经济法律实践工作流程,将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本教材的实用性和知识的全面性。
由向明编著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重点研究不动产登记的本体性问题、不动产登记模式、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请求权、不动产登记薄、不动产登记具体形态、不动产错误登记的责任机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收费机制九个方面的内容。《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的宗旨是在比较各国所设立的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价值取向,借鉴域外先进的立法模式、登记模式及实际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传统习惯,寻求构建一套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而保障我国不动产交易安全便捷且低成本运行。
本书论述了经济学和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回答了什么是经济学和法学、我们能从经济学和法学中学到什么等问题。
本书首先对网络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以确立全书的研究范围。在分析相关学者对网络经济的定义之后,作者指出网络经济是具有网络经济效应等网络经济学特征的网络产业。以此为基础,作者进一步对网络经济的一般性经济学特征进行了简要评述,并对其中存在争议与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如网络外部性、网络效应、网络经济效应等等,指出了这些特征带来的新的反垄断问题。作者进一步发现网络经济的产业组织特征,不论是理论模型,还是其市场结构以及企业的竞争策略等,都表明企业行为带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既可能朝着提高经济效率的方向发展,也可能降低经济效率,由此带来了反垄断法干预难题。在回顾了相关观点后,作者指出了解决该难题的方法。 在研究了网络经济的反垄断法规制基本理论问题之后,作者又对网络经济的反垄断法
《经济法概论习题与解析》采取部门法知识框架导构图的形式向读者介绍部门法的主要知识点,然后按照这个知识点结构图指出每个知识点的重点和难点,并辅以填空、单选、多选、判断、名词解释和简答等题型对相应知识点进行演练,同时每个部门法后面都有个综合的案例分析,并在《经济法概论习题与解析》之后附以综合练习,后以解析的形式附上《经济法概论习题与解析》习题的参考答案。如此结构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学生对每个部门法的总体知识框架有个宏观的把握,形成一个知识脉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教师和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进行自查。
本书是冯宪芬的专著《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法保障研究》 综合应用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理论和比较法、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正当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保障方式及内容等一般理论,后对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实体保障和程序保障制度进行了探析,指出社会公共利益的独立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明确提出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是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民主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和权责利统一原则。全面揭示了经济法中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有内容是国民经济的整体安全、社会经济秩序、实质正义和社会性责任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等观点。其中关于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的论述,富有开拓性和探索精神。 《社会公共利益
本书内容从边疆地区入手,立足有清一代全局,放眼当时整个全球潮流,史料断限为1644-1911,理论框架廷展到当今现实。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部分,分析改革开放以来边疆史地不发展的三次理论视角的转变。第二部分清代边疆地区经济法律的渊源体系。第三部分通古今这变。第四部分清代边疆地区盐法研究。第五部分清代边疆地区税法研究。第六部分中国经济法学。
人本主义并非是玄奥的高深理论,从根本上说,它是以人为价值和尺度的哲学认知。在某种程度上,以人为本既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具有形而上意义的终极理想,又是社会是否文明进步和全面发展的评判尺度。正因为社会的发展总是或多或少地偏离以人为本,所以,以人为本毋宁说是一个需要我们永远追求、需要我们无限接近的目标。作为维护并促进人对幸福理想生活的追求和人走向自由自觉、全面发展的工具或手段,法无疑应该是人本主义的法。各个部门法都在从不同的角度体现并实现着人本主义。那么,经济法与人本主义的关系如何,如何从理论上认识经济法人本主义,经济法(尤其是中国经济法)又如何落实人本主义,则是本书的追问。对此尝试给出解答,正是本书的研究目的所在。 全书共分六章。从逻辑上说,大致分三部分:部分是基础篇(章),主要是对
2014年8月中旬,辽宁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快我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在省内进行了专题调研。本书是此次会议的论文。委员们在调研中感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改革全面推进,放权力度较大,坚持“接、放、管”多管齐下,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审批部门的办事效能,方便了人民群众,效果很好。 同时,委员们也看到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简政放权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在涉及投资、转移支付、收费、交叉审批项目方面进展缓慢,部分下放权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动作用不大。二是简政放权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权力下放还不够完整,如有些审批事项的终审权没有下放到位;有的把决定权下放了,但还留下发证环节。三是简政放权后的配套政策措施尚不健全,如法人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