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人生相伴相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形影不离。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纳税人,从小开展税收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把税收教育与学校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既让儿童汲取基础知识,又使其受到税法知识的熏陶,帮助儿童树立 勤学、爱国、诚信、守法 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使其成为合格的公民,成为税法的遵从者和传播者,营造法治、和谐、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税收事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税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为切实保证三个新税收暂行条例的顺利实施,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签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为此,国务院发出了《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个税法的此次修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新个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加上税率调整,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另外,为堵塞税收漏洞, 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个税法的此次修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新个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扣除,加上税率调整,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另外,为堵塞税收漏洞, 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除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外,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但在实践中,由于我国税收立法体制的现状,各个税种的有关立法对本税种的征收、缴纳等问题均有所规定,从而与《税收征管法》共同构成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作为程序性的税法,必须与作为实体税法的各个税种法相互协调,这样才能终发挥其程序规制的作用。为让读者对我国的税收制度有全面了解,本书亦选入相关的税种法。考虑到所得税目前的立法较为成熟和完善,本套丛书将其单独汇编成册。
“关联法规精选”具有两大特点: 专家编法规——法律出版社,立足独有的深厚学术资源,邀请各法律部门的专家学者,主持“关联法规精选”的编写工作。各位编者均深谙法律体系之内在关联,专业引导,自是与众不同。 特色在关联——全书以关联为核心分成三个部分: 导读部分立足编选的实际过程,以主体法为核心,重在阐明收录法规之间的内在关联; 全文收录的法规,分成主体和关联法规两个层次,立体呈现法规全貌,主体法还加注了条旨,以概括法条大意; 正文的后,有选择地列出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包括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以方便读者的进一步检索和查阅。 此番架构,力图在全面与精简之间求得平衡,以确保丛书的权威性与实用性。
内容介绍 ... 注:书籍颜色、尺寸、重量以收到实物为准。(本店提供图片仅供参考)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编著的《学龄前儿童税法知识读本(第2版)/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系列丛书》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和形式的多样性,将税法知识渗透到幼儿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使学龄前儿童在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接受税法知识,使尊崇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成为学龄前儿童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本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内家。
本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内家。
1.以法释法: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收录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紧扣法律条文,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
每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是我国宪法、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因此,公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经常会面对一些与税有关的问题。为了使公民能够了解和掌握一些常用的与有关的知识,规范自己纳税行为;运用所掌握的税务法律知识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编写了本书。 本书共分三部分,部分:基本知识,主要对一些常用的纳税概念和基础性问题作出回答;第二部分,针对公民可能经常遇到的具体的税种中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作出回答;第三部分,对一些日常生活可能发生的纳税实例进行分析,进一步加深和提高读者理解掌握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纳税问题。
本书包括:章税收征管犯罪认定概述;第二章税收征管犯罪案件侦查概述;第三章偷税案件;第四章抗税案件;第五章逃避追缴欠税案件等内容。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一条*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三农与法--纳税》分册,书中介绍了:纳税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从事相关立法工作的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 (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相关配套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