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旨在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本书是在这一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将其中的论点进一步展开、深化,补充一些以往研究成果和新的研究心得,并充实有关论据而写成的。笔者希望能够通过本书以及今后的后续研究成果,投身到我国土地法改革的进程中来, 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本书也是对近几年来我国正在开始进行的物权法起草工作以及与之相呼应的学术研讨的一种参与。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关于土地权利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另一方面,我国土地制度变革的历史进程将不断地把新情装饰品、新问题提到我们面前,要求我们去总结、探索和创新。因此,作者期待着人们对本书的批评,更期待着与众多有志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和物权法制定的同仁们交流、合作,为推进我国的土地法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含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
土地制度是 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 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
本书为我国刑法的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共修改补充刑法8条,其中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同时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
土地制度是 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 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
土地制度是 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 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新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版)》主要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获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业界人士誉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出版种类达到150种左右。2004年8月,我社精选出发行量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规,推出了“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系列。 本着“以读者为本”的宗旨,我们对原配套规定丛书进行了全新改版,推出此套《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旨在使其成为广大读者学法用法的好帮手。新版丛书的特点如下: 1.法规分类细化,读者可按类寻找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 2.注释法条中的重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3.标注相关法条,方便读者以主体法为核心查找配套规定; 4.随附未收录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目录和失效法规索引,为读者提供更多的立法信息; 5.总结相关法律图表和计算公式,增强实
土地制度是 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 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新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
土地制度是 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 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新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土地制度是 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 长治久安。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本书收录两个法律文件的新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本书主要内容为土地管理法的法条及法条解析、关联法规等内容,附录包含《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权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内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