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经过广大法律学人的苦苦探索,已经走过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历程。现在,经济法作为与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以及社会法等并行不悖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得到了立法的确认,对此法学界也达成了基本的共识。
本书收录了大量作为办案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针对土地纠纷的案例进行科学、合理地编排,读者可以快速、准确地查询到相关法律文件。本书可作为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常备工具书,也可作为一般公民依法维权的实用读物。
本书为“农村法律纠纷案例解析丛书”中的一本。全书深入浅出地为您介绍在农村中出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及应对方法。 本书语言力求简洁、平实,案例典型、真实、有代表性。本书的后还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方便农民朋友们查找。
全书主要内容阐述了本研究选题的意义、研究范围、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章导论,分析了土地利用的概念和特点,回顾了国外土地利用法律制度发展的历程,简单介绍了我国土地利用法律制度体系的主要结构,并提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章土地利用中的利益及其调整,主要从公益、私益和公私益三个不同的侧面对土地利用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第三章土地利用中利益衡平的原则,探讨土地利用法律制度在各种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选择的标准和准则。第四章土地利用中利益衡平的法律调控功能机制,探讨土地利用法律制度的功能和运行机制。第五章土地利用中利益救济,主要探讨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失衡时的法律补救措施。 利益衡量发挥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直接对土地利用的行政管理是土地利用的法的核心。
本书收录了温州市开展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以来积累的农地承包纠纷仲裁理论研究成果、典型仲裁案例、仲裁基本工作制度、主要法律文书格式,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常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索引,而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常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则以光盘形式附在书后。 本书主要用于仲裁试点的全面推广、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仲裁员的业务培训。
农村土地简称农地,其范围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其他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地类。 农村土地是一国土地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农业发展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生存的基本的物质保障,因此各国对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都极为重视。 我国是实行土地公有制的国家,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除国家征收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改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在此基础上为了提高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效率,我国创设了独特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编第11章、第12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节录)
本书通过对各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与征收的制度变化,分析了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的“圈地运动”的过程及特点,探讨了由于土地征收引发出一系列问题:被征地农民的生存及出路,土地资源的保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等等。 全书对于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原则、程序、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等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提出既能体现公共利益要求,又能保障集体与公民财产所有权,既能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求,又能保护我国已十分稀缺的土地资源的制度构想。
本书收录*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解读,并收录其他重要的征地法律政策文件。并对主体法中关于征地的部分予以解读。是一部帮助可普通大众快速读懂*征地补偿法律政策的图书。
本书对主法条条文予以逐条加工,包括对主法条自身含义的理解,以及与主法条的适用相关的配套规定之间相互关系的解读,与主法条相关的配套规定的内容直接收录在主法条直线,以方便读者全面、快速对比和理解。同时,为方便读者进一步了解司法实践当中对于主法条文的运用,对司法实践中的权威案例收录裁判要旨于相关主法条下,并对实务难点以案例注释的形式予以形象解释。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我们根据*《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用书编写了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系列: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过关必做1500题》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过关必做1000题》 3.《地籍调查过关必做1000题》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过关必做习题集》 本书是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过关必做习题集。本书遵循指定教材《土地登记实务》的章目编排,共分为9章;根据*《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考试内容和要求精心编写而成。所选习题基本覆盖了考试大纲规定需要掌握的知识内容,侧重于选用常考重难点习题,并对大部分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本学科现有专职教师(不含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76名,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28名。拥有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校级科研机构,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复合型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门重庆市精品课程。本学科长期专注于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房地产法、金融法、医事法等8大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先后组织出版了《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家事法研究》2份学术刊物以及“民商法学博士文库”、“西南知识产权博士文库”2个博士文库。为了弘扬民商法精神,本学科在继续组织出版原有出版物系列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这套“西南民商学人文库”、“西南民商法学阶梯”、《民法哲学研究》、《西政民商教授讲演录》等四个学术系列。其中“西南民商学人文库”收录了本学科16名
《土地管理法》由李显冬编著,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也是一部值得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真学习研究并且加以掌握运用的法律。 本书将围绕《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作出通俗的讲解,以便于大家正确理解和适用本法。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背景之下,城市文化进程日益加快,传统的城市建议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经营城市”的理念应用而生,城市土地由于其在城市资产当中所占有的核心地位,日益受到城市决策者和管理者的重视,如何利用有限的城市土地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成为人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书分析了土地储备与经营制度产生的原因、背景,土地储备与经营制度的基本性质、构成以及当前的土地储备与经营制度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设计了土地资产的储备与经营程序,还专章论述了因集体土地征收而引发的农民安置以及建立农村土地市场的问题,并集中讨论了土地储备与经营的法律监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配套规定(实用注解版)》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线索,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的实用解答,以便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由吴义茂编著。受制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实上承载的农民生存保障功能,我国目前基于“政策性”原因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践游离于“法律性”的调整之外,造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践的扭曲和变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着重研究从法律机制上如何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中“物权性”与“保障性”之间的冲突与紧张关系,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中的法律关系,并提出完善的法律对策,消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法律障碍。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 基于上述理念,我社自2006年7月率先出版了 实用版 系列法律图书;2008年2月,我们将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所依托的法律制度以专辑形式汇编出版了 实用版法规专辑 ,并在2012年全面更新升级再版。这些品种均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 2014年,本着 以读者为本 的宗旨,适应实践变化需要,我们第三次对 实用版法规专辑 增订再版,旨在为广大公民提供**效的法律学习及法律纠纷解决方案。
本书为多年改版的实用版法规专辑丛书的宅基地、承包与征地分册,收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以主法条文为主线,对核心条文以及相关核心法规予以专业注释,
本系列丛书特别针对法律法规条文理解与适用的需要.突出对于重点法律文件的注释解读与应用扩展。多元化的注释来源于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立法与司法部门对法律条文的权威解读以及对法律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等.并且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点融入条文应用中.为读者学习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便捷的途径。
直至今日,中国社会主要还是一个农业社会,大多数的老百姓仍然是农民。对于农民群体和农业社会来说,土地始终是为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要素,土地制度设置是农业社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正因如此,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才可谓中国社会变迁的一种缩影,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才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和现实意义。极具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财产权制度是中国特定历史背景和特定社会条件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主要是由政党权力和国家力量决定的。不管是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土改运动,20世纪50年代的农村集体化合作化运动,改革开放之初的包干到户改革,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借由征地的城市化运动,以及近几年兴起的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无一不体现着国家权力和政治力量在农村社会的自主进退及深刻影响。抽离国家权力的因素,我们
蒋姮所著的《自然保护地参与式生态补偿机制研究(1952-2012)》从概念界定、合理性分析、基本原理原则定位、标准诊断、渠道重塑、立法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自然保护地参与式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从理论上为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中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打造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实践上也为陷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两难境地的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全书行文流畅,结构清晰,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适用提示 《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其间经过1988年、1998年及2004年三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共8章86条,明确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在范围上的划分,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详细规范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的审批手续,加强了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了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一)土地权属制度: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其中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依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已征收的土地。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二)农用地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研究》介绍了土地是人类社会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历来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而土地问题更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土地一直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就是建立在“居者有其屋”的社会保障理念基础之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遇到了很多困境和障碍,特别是在宅基地使用与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