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将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新的指导。2013年年初,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在试点五年的基础上,又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由自愿保险进入强制保险的新阶段。 为了推进和指导这项工作,需要研究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这就是编著本书的基本目的。本书在考察不同类型国家环境污染保险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情况,探讨建立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初步设想。本书适合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机构、排污企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人员学习使用,也为社会公众学习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提供方便。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关心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问题做出非常详尽的精到的阐释。同时,对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例以多维视角进行分析点评,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总结经验。
本书旨在通过污染场地这一风险范型,探寻中国语境下风险规制的基本逻辑、制度约束与转型进路。一方面,从风险规制的知识内部去透视和反思中国污染场地问题频发的症结和病灶所在,另一方面经由典型案例研究,使既有理论资源与中国当下环境风险治理的制度现实联系在一起,分析“中国式”污染场地风险规制的实际样态、现实困境与法治后果,进而提出未来治理转型方向——环境风险公共规制。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关心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问题做出非常详尽的精到的阐释。同时,对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例以多维视角进行分析点评,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总结经验。
作为一本富有探索创意和挑战精神的著作,本书系统研究了环境法人性化的相关问题。环境法是现代社会的新兴法律部门,它在法律伦理、基础理论、制度体系和规制对象等方面都有自身鲜明特色,带有“后现代”色彩。本书研究表明,环境法对于“人”和“人性”的界定迥异于传统法律部门,这是环境法逻辑体系展开的重要内潜前提。作者选取“人性化”的视角切入分析现行的环境法律理论和制度体系,并从此角度来剖析当下环境法律实践遭遇的困境。作者在全面揭示环境法“人”的特殊性与“人性”的复合性基础上,有层次地提出了环境法人性化的标准体系,以此标准体系来检视现实环境法律理论与制度,并提出了从理论重构和制度完善这两方面适用环境法人性化标准体系,改造环境法律体系的主张,以实现人性化的环境法。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 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 《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