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高屋建瓴的环境法学经典教科书,历经七次精心修订,影响广泛深远。 四位著者均为环境法学界德高望重或颇具影响力人物,对环境法有精准透彻的理解。著者冷静思考、理性分析,构建出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关注具体细微的制度,展现全方位环境法律规制体系;同时兼顾实践性,有针对性地指导环境法律实践;大量吸纳全新环境立法和政策,时效性突出。 《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八版)》主要根据环境法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新的司法解释等,对内容进行更新,并深入阐释。此外,本次修订也着重对全书体例重新审视、对全书资料细致筛选,真正做到去芜存菁、吐故纳新,令其结构更趋均衡得当、表述更趋简洁准确,保持其权威性和先进性,并更适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使用。
本书通过深入分析国内环境法典编纂的现实立法条件和政策条件以及国外环境法典编纂经验和考量因素,指出我国编纂环境法典的历史性重要意义,旨在为中国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对策,为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纂。
排污许可制是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排污许可制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改革,从地方探索到 推广,从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之一到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从单一要素到综合许可,从重点污染源到“全覆盖”,从一条原则规定到一部部行政法规和规范,承载了几代环保人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 本书对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并以附录的形式给出了现行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范和指南目录,可为企业和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本书在风险社会和人类世的场景之中,对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进行界定,并对生态环境安全法的范围和体系进行探讨。本书以生态安全法的时代背景为统领,以理论创新编和制度创新编为节点,分别从理念、原则、主体、行为、程序、救济、问责等多个维度讨论生态环境安全法的基本理论,并对气候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水安全等四个生态环境安全法领域的具体问题和制度创新进行考察,最后对环境安全法治前瞻性展望,着力建设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法治。
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本书围绕 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 的制度建设目标,对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问题产生的背景,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律性质,所有权委托代理的理论依据,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构造,自然资源清单编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产核算、统一登记制度,以及所有权委托代理的约束与监督机制等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期望这些研究对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设和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随着中国探月工程 三步走 圆满收官, 天问一号 实现从地月系到行星际探测的跨越,外空资源开发利用在我国航天事业整体快速发展中凸显出愈加重要的地位。《2021中国的航天》白皮书进一步指出,为全面建成航天强国,未来五年我国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积极参与外空资源开发利用等国际议题讨论和机制构建。本书较为深入地探析了有关外空矿产资源探索和利用的现有国际法原则、现有指导理念、当前外空国际立法的困境,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需引领外空国际法治变革。在此基础上,本书考察了有关 区域 和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与外空矿产资源活动进行比较和类比,创造性地构建了外空矿产资源探索和利用的活动协调、惠益分享及环境保护制度。本书旨在为我国参与并引领相关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我国外空权益、构建外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书对国有自然资源配置审批机制予以系统的研究,寻找、辨析、阐述其背后的原理,并形成系统性的观点,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自然资源配置审批的依据、国有自然资源配置审批的历史演变及其内在逻辑;在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家新近改革政策、地方政府的探索实践、公众利益保护之强烈需求,提出制度改革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自然资源配置审批权的重新分配、实施国有自然资源配置审批的市场化改革、实现公众在国有自然资源配置审批中的参与。
本书主要包括上、中、下三篇12章。上篇是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基础理论,中篇是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正向构建,下篇是农村环境“法制体系协调”的负向构建。首先从有利于法制体系化建设角度出发,对资源开发引发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类型化分析。再次,以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为主要理论工具,主张在加强“负向构建”的同时,创立与完善“正向构建”。很后,明确提出了应该更为重视资源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正外部性”,并针对“正外部性”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农村环境法制的“正向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