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环境风险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风险社会阶段后环境问题的必然表现。环境风险可以分为因污染物质的排放而导致的生态环境风险和因环境法律制度的实施而引发的制度风险。对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是法律规制的任务之一。环境问题法律规制的重点已逐渐由事后的排放控制前移至针对基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质量变化而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可能性的防范控制,对环境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前的法律控制。基于此认识,《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具体包括环境风险规制的现实困境的分析、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理论扩展的讨论、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的研究等内容。
《环境法学概要》定位为环境法学概要,主要阐释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从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权利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环节等方面总结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按照环境法的理论逻辑安排内容,按照法学逻辑对国内外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通过对环境法律规范的梳理与条文解析为依据与佐证,阐释环境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要实践。尽可能地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及立法成果并以中国三十多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重要研究对象,高度重视环境法理论对实践的解释与引领,从环境社会事件、环境执法过程、环境司法实践中抽象与提炼环境法理论、制度,回应环境法制度创新需求。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肇始于1978年的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使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大变革也为环境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客观要求,为此,环境法必须作出回应。本书采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社会转型为视角,分别从社会转型的整体性与环境法理念的发展、社会主体转型多元化与环境法本位的转换、政治转型民主化与环境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经济转型市场化与环境法经济激励机制的确立等方面论述了在中国当代社会转型背景下环境法的发展。本书力求在宏观层面,同时又在实证层面上提出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旨在提示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发展的内在联系,考察环境法在中国当代社会转型时期发展的正当性。 本书适用于研究环境法、经济法、社会法、社会学的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参考。
本书从自然资源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的论述开始,结合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特点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比较系统地分别就土地、森林、水、草原、矿产、野生动植物、煤炭、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立法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围绕地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个方面进行展开。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共16章。上篇“自然资源法的基本问题”:主要论述了自然资源法与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法的经济学分析、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的权利化、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自然资源法律责任等问题;中篇“陆地自然资源法”:主要论述土地资源法、水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陆地矿产资源法和陆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问题:下篇“海洋资源法”:主要论述海域使用法、海洋矿产资源法、海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问题。
本课题研究以探寻我国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的构建为目的开展研究,以回应我国环境公害日益严重背景下社会各界呼吁构建与完善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的需求。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章的命题是环境公害内涵与环境保全制度的一般构架。解读环境公害的基本内容、表现形式及其成因是开展课题研究的起点。环境保全制度的一般构架则是环境公害诉讼存在的总体系,环境公害诉讼则是环境保全多元机制的核心机制,是现代司法体系对环境保全制度的重要补充,可以弥补传统环境保全制度的不足,二者不可分离。 第二章的命题是环境公害诉讼的基本构成。在界定环境公害诉讼的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拟从三个方面分析环境公害诉讼的基本构成:一是环境公害民事诉讼;二是环境公害刑事诉讼;三是环境公害行政诉讼。从世界各国环境公害诉讼制度看,环境公害民事
本书是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立项的重点课题——“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及法律规制研究——以浙江为例”(07JDHY001—2Z)的终研究成果。本书共六章节,内容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与海洋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内涵、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监测与评价、海洋环境行政执法、中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法律保障等。
为了提升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与积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西南交通大学于1996年正式申办首届法学(重点)本科专业,同时开始了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法学门类也是学校以交通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明确的六大学科门类之一。到2010年初,学校已经毕业10届法学本科学生、7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全国115所有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这一年,学校法学学科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法学硕士点;这一年,承载法学学科建设的组织机构从教研室发展到法学系,成为学校学科调整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法学系、经济学系两个系之一;这一年,学校次以学科方式下达团队科研项目,法学学科也在调整后次获得
为避免空泛地在法条、法律规范层面运用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方法,侯佳儒编著的这本《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研究》突出了对当下中国环境侵权法制实践的考察,突出了对当下法学研究和侵权责任法研究*成果的运用;本书力图让环境侵权责任法研究在中国当下实践背景、在当代知识背景下展开,力图在中国当下语境中梳理和建构中国的环境侵权责任法学理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分为环境污染篇、自然资源篇和国际环境法篇三部分,选用典型案例160多个,涵盖我国环境法的全部以及国际环境法的重要领域。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能使读者了解我国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对推动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中国湿地保护立法研究》是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资助、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自然资源区划研究所和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湿地处共同承担的《中国湿地资源保护立法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经过多次修订,形成的一本专门针对中国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立法问题研究的学术著作。 从客观的角度评价,本书有两点明显突出之处可以让编著者感到些许宽慰:一是本书以及本书的前身《中国湿地资源保护立法研究》,均属于国内从事中国湿地保护立法问题系统研究的份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确实开创了国内湿地保护立法专门研究的历史先河。二是本书包含了大量国内湿地管理现状基础资料、国内湿地保护立法现状资料、国外典型国家湿地保护立法和政策文字材料,为后人继续深入研究中国湿地保护立法问题,也可以提供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本书以伦理规范意义和法律规范意义的环境正义相区别为逻辑起点,在对环境正义进行描述性认识和规范性分析的基础上,阐明环境正义法律表达的实质、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范围,法律所表达的环境正义的性质、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关键及其方式,提供了一种法学视域下研究环境正义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并将正义哲学中的正义共同体、分配对象和分配原则引人法学的研究视野,在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框架下审视它们,指出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范围关涉环境正义共同体,法律所表达的环境正义的性质指向的是环境正义的分配原则,环境正义的分配对象则属于环境正义法律表达的关键的分析范畴。
海洋是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海洋动物是生物界重要的组成部分。地球上自出现生命以来,经历了大约三四十亿年的进化过程,形成了无数的生命有机体。目前已知的海洋生物有21万种。许多海洋生物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为人类提供了丰富食物和其他资源。人类需要的蛋白质约有20%来自海洋。随着人们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加,很多海洋生物已经灭绝或者处于灭绝的边缘。从历史上说,在中世纪,为追求巨额的商业利益,一些较为发达的航海国家,组织了不同规模的捕鲸船队,对生活在海洋中的大型哺乳动物,进行残酷的捕杀。这种捕杀持续了数百年。19世纪末期,在40年内捕获的鲸鱼比过去的4个世纪都多。北极斯氏大海牛从1741年被人类发现到1768年灭亡仅仅经过了26年的时间。19世纪末,露脊鲸几乎灭绝。据统计,近200年内灭绝的海洋哺乳动物和鸟类就有十多种。
徐祥民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将环境法体系分为基本环境法与具体环境法两部分,以此为基础,全书共设二十章。章至第七章是对基本环境法的探讨,是环境法的理论基石部分。具体环境法又可分为事务法系统和手段法系统。第八章至第十一章是对事务法系统的探讨,涉及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环境退化防治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第十二章至第二十章对手段环境法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环境与资源的保护进行了详尽的阐述。这一分类使得本书体例明了,结构清晰,有助于学习者清晰地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供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士及对环境法感兴趣的社会人士参考阅读。
如果说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这些历史悠久的诉讼制度发生在法学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因而其形成过程曲折、复杂,而且漫长,那么,环境诉讼却发生在法制昌明,法学繁荣的现代社会,法学家们和法律工作者们不应容许这个发生过程拖得太长。我们应当尽可能充分地了解环境诉讼的特点,尽早地把握环境诉讼的本质,进而尽快地为环境诉诉设定恰当的法律规范,使环境诉讼及早从“自发”发展状态进入理性规制阶段。邓一峰的著作《环境诉讼制度研究》就是总结环境诉讼特点、探索环境诉讼本质的尝试,是试图推动环境诉讼走进理性规制阶段的思想成果。
本书紧密结合环境法学与法理学,以环境法功能为研究视点,对环境法功能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作了动态分析,指出:“利益确认、利益保护、利益限制、利益救济”组成环境法之利益调整功能的运行结构。其功能进化的路径是:在彰显倾斜保护功能基础上,深化利益增进功能,拓展互助共赢功能,从而实现多元利益的和谐共生、共进、再生。如果说彰显倾斜保护功能是基于利益分配正义(即分的正义)的视角,则功能互助与利益共生共赢是从“全的正义”视角作了更深层的探讨。同时,本书还就促成环境法功能进化的几对范畴(效率与公平、利益限制与利益增进、分的正义与合的正义、社会变迁与环境法功能进化)作了系统分析,并对环境法功能运行的变化趋势作了展望。 本书可供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相关领域以及法学理论的研究者、立法机关工作人员、
作为能源领域的基本法,《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能源发展规律,借鉴国际发展经验,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大规模课题研究,制度设计安排趋于科学、成熟和可行。从内容上看,《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突出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原则性以及与各能源领域法律制度的协调性,涵盖能源开发与生产、供应与服务、利用与节约、储备与应急、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科技开发与创新、对外能源合作及市场监管等诸多环节,勾勒出我国未来能源基本法的制度框架。 《能源法》立法起草工作在全面推进能源立法的同时,也带动了能源法理论研究,为丰富和深化能源法理论提供了宝贵的契机。本书以《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体系内容为基准,在对该法律草案进行规范文本解读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能源基本法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