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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
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迎来第三次大修。安全生产立法的不断完善,将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 加重要的作用。深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为安全生产筑起牢固的屏障。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了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定价统一
目前,图书市场已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品种繁多,诸如各种大全、全书、法典和法宝等等。这些图书的编辑出版,以其全面性系统性。一度成为业内人士案头的工具书。但是,也由于它们的大而全,价格昂贵,加上不分专业、领域地捆绑销售使得更多的读者望而却步。实际上。对多数人而言,他们不需要购置和查阅所有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即便是法律专业人员,由于现在分工越来越细.他们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适用也足有专业选择性的。基于此,我社组织专业人员在对法律法规图书市场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策划编辑,倾心推出这套“实用核心法规系列”(共80本),以适应读者对现行法律法规信息多层面的需求。 法律汇编并非简单地把法律法规打包堆砌,它应融人汇编者的某种理念和智力劳动。目前已出版的一些法律法规单行本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迎来第三次大修。安全生产立法的不断完善,将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 加重要的作用。深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为安全生产筑起牢固的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迎来第三次大修。安全生产立法的不断完善,将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 加重要的作用。深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为安全生产筑起牢固的屏障。
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迎来第三次大修。安全生产立法的不断完善,将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 加重要的作用。深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为安全生产筑起牢固的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迎来第三次大修。安全生产立法的不断完善,将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 加重要的作用。深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为安全生产筑起牢固的屏障。
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
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
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
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鉴于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增加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 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草案明确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草案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