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所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大特色。本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基础,参考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制度体系的角度,结合法律基本原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系统阐述。通过总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深入、系统地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以弥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只能针对法律条文进行阐释、缺乏系统性体系性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颁布12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 明招暗定 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搞权钱交易,使公共采购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一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颁布12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
鲁勇睿所著的《通货膨胀的货币宪法规制》讲述,法定信用货币体系建立以来,货币关系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权力的介入所改变的绝不只是货币的形式,而是深刻地影响了货币关系以及货币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历史证明,通货膨胀是货币权力运用的结果。但是,法定信用货币时代,货币权力已经摆脱了贵金属的束缚,如何控制和约束货币权力成为一个无法回避又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政府对货币的控制已经破坏了宪法对政府财政权力的约束,并极大地拓展了自身的经济权力。只有在宪法层面确立和保障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并协调币值稳定目标与其他宏观经济目标之间的冲突,才有可能真正遏制持续的通货膨胀。就当代经济体系而言,货币涉及根本的宪法权利和宪法秩序,治理通货膨胀需要宪法规则的介入。
本书是我国著名农村汉治专家、“中南海法制讲座——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主讲人、博士生导师李昌麒教授关于我国农村法治发展方面的*力作,是我国目前该领域权威的著作之一。 全书以我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系统、深入地论述我国农村法治发懚的一般理论和重要意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法律问题、农村土地优化使用的法律制度、农村双层经营机制的法律运作机制、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法律促进机制、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法律机制以及国外农业法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等相关内容,是现代法律理论和我国农村法治实践有机结合的权威诠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这个建设过程中,法治的力量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强有力保
本书内容紧密联系我国社会经济实际,关注青年择业、就业中的热点问题,主要围绕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文本分析,大学生主体资格问题研究,青年就业中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内容展开论述。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部分案例的分析解读,阐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本书收集了百余条长期困扰物业纠纷审判实践的问题,既进行法律理论的阐述,又给出了实务的解决思路,体现了法官们源于审判实践的深入思考,是审判经验的凝练与升华。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立足审判实践,贴近实际问题,着眼矛盾化解,是审判工作与调研工作的有机结合。实践性是本书区别于学术著作和一般普法类图书的一大特点,书中列举的问题皆源于审判实践,着重对物业纠纷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新型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内容新颖全面,贴近生活,融理论性、知识性、实用性与工具性为一体,既有对实体法适用问题的阐述解答,又有对案件审理方法和技能的探讨。
本书属浙江大学“211工程”资助项目。主要对中国农村法治基本问题进行较系统和较深入的研究,涉及中国农村法治理论,中国农村法律体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问题,农业投资的法律问题,农村依法行政等。本书的内容还涉及中国农民的基本权利及保护,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法律意识,村民自治法治化,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问题,乡镇企业法律问题等等。
知识产权的现代化路径表明:知识产权法不可能专情于创新激励,罔顾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公共健康、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等符合人类需求的全球公共政策问题而孤立运行。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在分析知识产权的本质时指出:“无论怎样称呼知识产权,我们将它视做公共政策的一种手段,授予个人或机构一些经济特权,以实现更大的公共利益,而这些特权只是一种目标实现手段,其本身并非口标。”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性意味着可将其视为促进公共政策目标实现的一项工具,同时也决定了知识产权的私权界限与范围。知识产权的设置及其制度安排应促进智力成果创造者与公共利益发展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这种平衡不仅需要知识产权制度内部对其权利设限,还要受制于公共政策目标。 《知识产权与公平竞争的博弈(以多维创新为坐标)》(作者郑友德)是“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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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为一本专门针对保险金融机构开展保险投资的书籍,并没有去深入讨论保险资金运用法律法规的深层次问题。本书的主要贡献是系统地梳理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法律、法规、案例,并结合实践经验予以总结,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推动保险投资的合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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