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其与定罪量刑工作同等重要,甚至在有些案件中其受关注程度超过定罪量刑工作。这是因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与涉案当事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及相关第三人(如善意取得人)等关联主体的利益息息相关。故而,强调对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研究,不仅是刑事司法公正诉求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同时,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也是当前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产权保护与民营企业家权利保护以及 受贿行贿一起查 等交叉政策背景下必然面临的实践难题。 当前,学界对于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研究,主要集中于 程序法 视角,尤其集中在刑事涉案财物的审前查控程序与处分程序、违法所得特别没收案件审理等方面的研究,而鲜见 实体法 研究成果。但皮之不存,毛将
《行政诉讼法(第三版)》主要更新在三个方面: 一是更新了材料。继2014年《行政诉讼法》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先后修改,最高法院出台了几个重要司法解释。在此期间,各地法院公开了海量裁判文书,最高法院也裁判了众多案件,精彩案例让人目不暇接,书中案例自然吐故纳新。除了公开的司法统计数据,作者通过自己建设的裁判文书数据库,尝试对220万份行政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上述法条、案例和数据一般截至2021年底。 二是充实了内容。增加了一章 诉讼程序概论 ,涉及行政诉讼的任务、参与人和基本原则。节与小节有多处调整,受案范围、事实认定、判决方式几章做了较大改动,适格原告、行政协议、行政行为无效、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处理、再审程序等问题也有了更多学习和思考。全书篇幅
本书以 手把手教 的方式,分享作者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案例丰富翔实,是一本用心为年轻律师撰写的 参考书 。 本书以作者参与处理的真实案件为例,详细讲解律师整理案件材料、绘制辅助文件、分析案件要点的方法,介绍庭审前后的工作技巧、确定诉讼策略和运用程序规则的经验,探讨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因素,以期读者能从中获得启发,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甚至在处于不利地位时,捕捉到反败为胜的机会。 本书版出版后,广受好评,第二版则针对《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民商事诉讼领域新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作者近年来积累的新经验,优化了相关内容,新增近10万字和7个真实案例,力求使本书更适合年轻律师阅读。
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 ,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在我们这样一个普遍倾向于看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社会,不仅在法律共同体领域,还应包括更大的公民范围,都有必要重新认识程序,树立程序思维,通过寻求程序的力量,扭转实体本位、程序虚无的趋势。实体和程序双管齐下,法律权威的恢复或可期待。 那么,程序为何重要?程序有着怎样的价值?程序正义价值如何独立于实体结果?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程序正义理论》一书对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回答。本书主要认为,程序正义观念起源于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存在工具主义、相对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经济效益主义四种程序价值理论模式的分野;程序正义价值有其独立性和构成要素;程序正义可分为对抗性的程序正义和
本书立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践,从实际判例中总结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引入相关的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系统阐释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判例注解,以期加深读者对于此项诉讼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本书首先简要介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点概念、特征、功能、重要内容及内在结构,接下来详细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起诉条件,全面盘点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辅以案例予以说明。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审理方式部分,重点介绍了分案与并案、示范诉讼、证明规则、裁判方式,重点分析了课予义务判决、撤销判决、重作判决、履行判决、确认判决等裁判方式的适用条件和逻辑关系。
仲裁员思维的核心在于以追求公平公正、高效解纷为目标,具体可以细化为七个方面的思维方式,即当事人主义、商事逻辑、外观主义、自由裁量、个案个判、程序正义、法律效果,根据商事仲裁与民商事审判实践,本书从商事仲裁与民商事诉讼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这一视角出发,结合近年来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仲裁热点案件和自身担任仲裁员、律师所办理的相关仲裁案件经验,从上述七个方法论层面,详细分析探讨了仲裁员在商事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应具备的思维理念及其适用方法。
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 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
本书作者以要件诉讼理论为基础,总结相关理论及实践经验,创建了律师处理案件的要件诉讼九步法。要件诉讼九步法主要从律师视角,以查找请求权基础为先导,以证明责任划分为枢纽,以要件事实理论为支撑,将律师代理案件的思路分解为具体的九个步骤,并标准化、结构化地展现出来,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操作简便,有助于律师体系化、精细化地适用法律,实现律师代理工作的逻辑化、结构化、标准化,对于律师厘清代理思路、制定诉讼策略、把握诉讼流程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与规程理解与适用》由司法解释起草人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进行系统解读,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规则和流程,有助于审判人员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本书是讲授证据运用的实务型教科书,作者群体覆盖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均长期在理论教学或司法实务一线,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特别注重全方位培养读者的理解、分析及证据运用能力。 本书立足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既有规定,涵盖证据运用基本知识和实务操作要点,并以大量案例贯穿其间。一方面,于宏观中全面介绍证据运用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则、基本环节和基本方法;另一方面,在细微处详细辨析不同诉讼领域理解与适用证明责任、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的差异。同时,通过数百个真实的 小案例 ﹐针对全书的具体知识点,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审查判断技巧,进行深入阐释。 本书实务性、实践性、实用性突出,内容全面清晰,语言平实易懂,既可作为法科生的教学、自学用书,亦可作为司法实务人员的参
本书针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原因有好几个。是完全出于实际需要,一般认为参与国际商务游戏就必须熟悉英国法,而参与国际商务仲裁就离不开伦敦仲裁。第二是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有仲裁法的立法,是其他国家(即使是先进国家)无法相比的。此外,英国仲裁法律与做法影响深远,一旦掌握就能在任何其他地点(如美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地区等)的仲裁中驾轻就熟了。换言之,掌握了英国仲裁就掌握了国际仲裁。第三是中国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公司/单位去伦敦仲裁,据悉吃了很大的亏,屡屡败诉。问题可能出在多个方面,但笔者坚信缺乏知识是关键的原因。这也不光是中国,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所面对的困境。所以希望本书能对参与伦敦仲裁或其他国际仲裁的人士一一不论他/她是什么身份(订约方、当事人、代表律
《民事诉讼法(第3版)》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有大量的援引、脚注、有关民事诉讼的论文以及许多著名判例都是阅读、研究不可或缺或非常有用的法律资源。从该书本文的内容来看,比耶鲁大学著名民事诉讼法教授JamesHazard1985年著的《民事诉讼法》多两章,约30万字。正如《民事诉讼法(第3版)》作者在序文中所说:“第三版的目的是使这一卷本包括重大变动和发展的内容都能跟上形势,确定内容丰富、翔实”。 其次,书内有附录《西方法律出版公司民事诉讼法检索》,共有八章,导言除外。告诉读者Westlaw有关民诉的联邦和州的规则、法令、法规、判例法、判例和论著、评论等等数据库以及多种检索方法。只要我们有Westlaw联网关系,就可随时检索你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还让你可把握新的动态,给你提供新的数据库,仅用你的指端就可拥有法律文献
本书以刑民交叉为主题,贯穿实体法与程序法,系统梳理刑民法律中处于刑民边界或者相互衔接的相关规范,揭示不同场合下刑民交叉问题所包含的基本法理。
本书在系统梳理和批判性评价自罗马法以来,两大法系围绕证明责任问题所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规则演进的基础上,结合实证研究所揭示的中国民事法官在证明责任裁判时所考量的多元因素和思路,提出了一套复合式、层进式的证明责任裁判标准和方法:规范说 导致事实真伪不明的证明过错 价值评价。其中,作者凭借其多年民事审判经验和不懈思考,敏锐地洞见到,法官在适用规范说判定证明责任时,亦须调查并考虑导致特定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原因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 证据义务 和 证明过错 (这正是规范说的一项严重理论漏洞或 盲点 )。可以说,由德国学者罗森贝克创立的规范说是大陆法系对证明责任理论提供的奠基性贡献,将 谁主张,谁举证 作为起点,在个案中考量相关因素的 利益衡量法 是普通法系对证明责任裁判作出的经验性贡献。而本书所提出的复
本书以刑事一体化思维,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刑事诉讼涉案财产处置进行研究,尤其是在构建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正当程序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清晰界定了刑事诉讼涉案财产、涉案财产处置、涉案财产处置程序等基本范畴,并在此基础上将程序正当性原理运用到刑事诉讼涉案财产处置问题的研究,进一步论证刑事诉讼涉案财产处置程序的功能、要素和特征,尝试构建刑事诉讼涉案财产处置正当程序的基础理论体系。通过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涉案财产处置问题,从涉案财产处置的决定程序、执行程序、救济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路径,具有较强的实践针对性和可行性。
《刑事制裁的界限》一书由20世纪美国著名法学家赫伯特 L.帕克于1968年出版。该书被认为是对20世纪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特别是正当程序革命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经典之作,帕克亦因此成为20世纪美国学术引用率最高的法学家之一。《刑事制裁的界限》认为,刑事制裁是权力在社会内部受控制地行使的范例。它提出了一系列难以为律师所解决的重大法律问题、难以为哲学家所解决的重大哲学问题以及难以为行为科学家所解决的行为科学问题。基于对刑事制裁合理性的反思,作者对刑事制裁的正当根据、程序制约及其运行界限等刑事制裁的基本原理问题进行了一体化的基础研究。
本书精选大量案例,解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事实认定、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以及行政行为的程序等行政法中的重要命题。本书通过案例引出问题,又通过理论分析、规范解释等方式重新回到案例,从案例视角对行政法的原则和规则进行抽丝剥茧,梳理出能够直接服务于实践的研究成果。让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认识到执法中容易触碰的法律底线,防止在行政诉讼中出现败诉的尴尬局面。同时,也有助于提示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应从哪些角度防止行政行为存在的违法与瑕疵。
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的衔接始终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书尊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既有共识,在章节脉络上,以民事程序法主要制度为经,以民事实体法重要规则为纬,经纬相续,构建衔接研究框架。在具体内容上,采用专题研究的体例,选取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证明制度、家事领域、执行程序、特别程序、代位权制度等《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衔接的八个重点领域,在每一专题下均选取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实现《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全方位衔接。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本书拟写了《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的修改建议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