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1.主要内容: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 2.主要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服务热点,从人社服务对象需求和日常使用习惯出发,精选相关领域内实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3.选题价值:系统梳理人社政策法规,提高老百姓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运用能力,并为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抓手。
内容简介 书号:9787521637465 书名:【64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定价:8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人人都该懂点婚姻法》是千万大V律师张大姐普法力作。婚恋中不仅有温暖,也有风险,我们该如何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作者根据多年执业经验,将人们常犯的错误,统统揪出来及时解除疑问,教你避坑防雷。恋爱期间要注意
为进一步体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监督,提升全国法院的办案质量,*人民法院近期从全国范围撷选了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该批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既强调了规范性文件 附带性 审查的原则,也明确了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法律界限;既强调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也明确了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情形时应当在判决理由中予以认可;既强调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有限性审查原则,也明确了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可采用征求制定机关意见等审查方式。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民法总则分为11章,包括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共206条。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规则 民法总则*章以确立基本原则为核心,并就立法宗旨、法律适用规则作出规定。民法总则进一步明确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并确立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原则、绿色原则等基本原则。 关于民事法律的适用规则,民法总则规定:一是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
在历时15年之后,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经审议后迎来它的第二次修改,并有望在3月份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再修后有望增至近300条。修订内容主要是我国在国际上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国内司法实践中目前突出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社会普遍关心的“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以及上访、告状难等热点问题。为了满足国家机关及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将新旧刑事诉讼法对照学习的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供稿,特编辑出版本书。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同行政机关打官司的一种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场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复议的人,必须是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当事人。(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或者超过一定期限行政机关仍不作出决定的情形,否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不需当事人到场,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对原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
为了给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普法读本,在中国社会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编者们邀请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法学教授、法律专家就自己研究为深透的法律进行解读,形成《专家解读百姓常用法律丛书》,奉献给广大人民群众。 本书由行政法专家杨临萍所编写,供广大读者阅读参考。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曾对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部分规定作了修改。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着手民事诉讼法修改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以下特点:1.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先行调解的规定;增加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2.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了起诉和受理程序;完善了开庭前准备程序;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了保全制度;完善了裁判文书公开制度。3.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明确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手续;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4.完善简易程序。设立小额诉讼制度;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后,根据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针对《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于2000年3月8日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7月24日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1月14曰又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09年11月9日颁布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进一步畅通了诉讼渠道。
本书深入浅出、详细地勾画了英美法系关于证据分析和确认方面的高超技巧,对证据法的重大问题(如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据的可采性、交叉询问、非法证据和传闻证据的排除、证人证言、自认、相同事实证据规则、证人品格以及补强证据等)进行了解读,是一部适合初学者了解英美法系证据法的快速入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