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倡导刑事案件分析以及刑事学科研究的一种全面、立体、系统、整体和谐的结构范式。这种结构范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分析研究刑事社会问题的观察视角系统,其基本目的在于杜绝广泛存在于刑事学科研究理论以及刑事办案和刑事政策实践中的单向度、平面化、割裂的、偏颇的观察方法和实践方略。刑事三元结构论认为:横向而言,刑事社会事实的客观样态及规律决定,刑事案件的分析以及刑事学科研究离不开(也不外乎)对犯罪者、被害者和刑事环境等三个基本元素以及三者之间有机互动关系结构的把握;纵向而言,应合人类思维及活动的一般规律,这种把握离不开(也不外乎)刑事事实、刑事对策和刑事哲学反思等三个基本层面以及三个层面之间的辩证循环关联。刑事三元结构之结构范式,或曰观察视角系统,实际上是对人们刑事社会问题研究思维的一种理性
本书旨在为破解“被害人应不应当成为公诉程序当事人”的理论难题提供一种新思路。通过将诉权理论导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揭示了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正当性来自于其享有的诉权;而由于刑事诉讼结构的先天性失衡,法律赋予被告人一系列特殊保障以达到“平等武装”,被害人诉权的行使方式及法律效果不得不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着不同于民事原告或刑事被告的特殊性。被害人诉权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对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传统的“控、辩、裁”三角结构是以诉讼职能为基础的,而由裁判权、公诉权、被害人诉权、被告人诉权组合而成的则是以诉讼主体为基础的“四极构造”;由于被害人诉讼利益的不确定性,“四极构造”的理论模型不是一个规则的四方形,而是一个由控辩裁三角结构演化而成的扇形。
司法权威问题是现代司法理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司法实践,阻碍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十分重要的难题。尽管近几年来,在司法改革的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都十分关注司法权威的问题,并就确立我国的司法权威进行了多方面有益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理论观点和对策性建议,但总体来说,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水平不高,系统的学术论著尚付阙如。季金华副教授的《司法权威论》对司法权威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启迪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学术观点和对策建议,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品位的严肃的学术专著。
进入21世纪,我国法律职业岗位的设置日趋科学合理,经改革、改制建立起来的法学学科教育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并存并举、协调发展的法学教育体系已逐步完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全国已形成一定规模。为加强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指导,进一步推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司法部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供各有关院校使用。 本书为切实帮助广大高职高专学生真正掌握三大诉讼的基本原理,使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灵活地运用法律,分20章详细阐述了诉讼原理概述、诉讼价值、诉讼模式、诉讼法律关系、诉讼与诉、诉讼主体与非诉讼主体、诉与诉权、诉讼目的、诉讼原则、诉讼制度、诉讼行为、诉讼管辖、诉讼提起、诉讼证据、诉讼证明、诉讼过程、诉讼时限、诉讼保障、诉讼结论、执行、诉讼监督等问题,
《审判前沿》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的以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案例为基础面向全国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审判前沿》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本书为其22集。
龙宗智,1954年9月生于成都,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年从事司法工作,曾任大军区检察院大校副检察长。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又先后返该校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自称是一位“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人物”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及研究文章140余篇,著、译著作、译作(含合著、合译)6部。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在80年代后半期着手诉讼文化研究,将价值论 引入刑为行诉法研究领域。90年代初创立了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和线型结构卽“两重结构”理论。90年代后半期探讨司法合理性问题,提出了司法改革与司法操作中的“相对合理主义”。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文章。
该书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该书介绍了英国普通法的诉讼形式。包括三部分,部分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讲述了1066年到1833年,诉讼形式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第三部分重点评述了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 作者梅特兰是英国历*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一生贡献卓越、著述丰富。其代表作中,《爱德华一世前的英国法律史》被封为英国法律史的经典,该书是其流传广的小作品。
程序正义是刑事诉讼法永恒追求的基本价值。一部刑事诉讼法如何科学地设计诉讼程序以充分体现程序正义,并通过正义程序保障实现实体正义,这是制定和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万毅以《程序如何正义——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纲要》为题撰写了本书,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作者以程序正义作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改革的中心议题,以如何体现和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义性和正当性为经纬,按照“立法现状”、“主要问题”、“改革方案”的体例,依次对我国现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改革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指出了现行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就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本书的不少内容和观点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对于当前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 个部分包括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 第二部分是该书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三部分
本书章的标题开头即是“关于物”二词(关于若通过诉讼对某确定物提出主张,人们相信会归还给我们的物,以及关于请求返还之诉)。该标题已经出现在之前的裁判官永久告示中,且这里所涉及的诉讼其历史相当悠久。当代法学家可能会为第十二卷的体系安排而感到费解,可能会为该卷内容的异质性而感到困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为帮助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全面、深入地学习理解监察法精神,正确贯彻落实规定,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整理了 88 种职务犯罪的追诉标准,对尚未有具体追诉标准的罪名提出了参考意见,编写了本书。本书从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徇私舞弊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公职人员其他犯罪等六个方面对 88 种职务犯罪追诉标准进行了汇总梳理,列出了职务犯罪追诉的法律依据,摘编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既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参考,也是广大公职人员学习的有益辅导。
诉讼证明标准问题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极具挑战性的题目,有学者将其称为证据法学研究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本书是国内本专门研究刑事证明标准的著作。 本书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研究了刑事证明标准的认识论和价值论基础、刑事政策与证明标准、推定与刑事证明标准;利用经济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决定刑事证明标准的因素;从心理学、逻辑学、概率三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表达。本书认为对刑事证明标准不应当仅限于整体性的研究,更应当注重对刑事证明标准的差异性研究。由于刑事证明标准在表达与理解上存在困难,在实际运用中具有复杂性,除了在立法上对刑事证明标准进行差异性的规定以外,还应当确立判例指导制度。
本书首次将主体间性理论引入对诉讼主体及其权利构成的理论辨析中,解析了被追诉人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却权利缺失的悖论。作者将被追诉人的主体性区分为内向性和外向性,概括了被追诉人的三大主体性特质,以函数公式的形式分析了影响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的变量因子,论述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的构成原理,提出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由元权利、程序生成性权利构成的主张。本书将终旨归落脚于法律文化的重塑上,指出了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自主的法律文化才是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坚实而丰沃的土壤。
本书对各个专门问题的研究,不是单纯从理念和理论上进行探讨,而是紧紧围绕审判实践展开,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另一方面,从本书提出的具体改革主张和建议措施来看,既没有进行。空中楼阁”般地阐释,也没有一味地主张对国外的借鉴,而是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国法律和社会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提出的不少的建议经适当完善和必要的程序后可以作为改革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实施。
本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明确了刑事程序公正的内涵,并运用情感分析理论和“亲恐关系”的化学行为学说阐明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
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法院裁判案件的两个基本方面,案件事实认定是审判程序的核心,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础。法治发达国家在许多法律程序规则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案件事实认定的规范上仍相对薄弱,从而折射出案件事实认定规范的艰难及其认定方法探索的艰巨。本书在对事实、案件事实、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等范畴作出界定,并在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透过司法实践对案件事实错定的实例提出较为安全、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方法、思维方法、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对各种方法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并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妥当、合理的进路。
本书秉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理念,从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出发,遵循问题提示、案情回放、关键证据、举证指导的写作思路,揭示各种证据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作用,以及根据各具体诉讼请求的性质和特点,需要如何收集、准备证据,以保障赔偿权利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保护,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审判前沿》秉承“及时反映北京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北京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的指导思想,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北京市法院在认真开展案件研究的同时,还不断从已终审的案件裁判中,对法律适用中的关键问题的把握或者理解进行总结,编发案例,供北京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进行参考。
本书条目采用问题的方式,由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打二审官的问题,寻找法律解决,然后予以解答。在分析上,着重从对事实的认定、实体法的运用和审判的程序等人手,以点带面,全面阐述。 该书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凡是比较冷僻的法律术语和概念,一律采用浅显生动的文字加以表达,易为普通读者所接受。 为了便于读者在生活实际中结合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阅读和查找,全书共分为四部分:一、打二审官司怎样反败为胜;二、打二审刑事官司怎样反败为胜。三、打二审民事官司怎样反败为胜。四、打二审行政官司怎样反败为胜。希望通过不断探求和实践,提高你的法律水平,使你有朝一日也能成为大律师。
面对生活中发生的农村法律纠纷,您是否能迅速找到处理纠纷的办法?在处理纠纷时,您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对此纠纷有哪些规定?这些法律信息对纠纷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法律条文不计其数,哪一条才是您真正需要的呢? 为了让您迅速查找到所需要解决法律问题的准确法律规定,也即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们精心编辑了此套“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即查即用”丛书。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列出农村常见的各种纠纷或难题,力求覆盖相关领域可能发生的所有纠纷,以备您对号入座进行检索。 2.针对问题,以准确的法律规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纷繁复杂法律规定中的寻找之苦。 3.收录纠纷常用法律规定,以及纠纷常用法律文书,助您轻松应对纠纷。
本书围绕对核心法律的理解和应用,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对法律条文作了详细解读。 本书通俗易懂,简洁实用。条文注释、名词解释、实用问答等对法律条文不同角度的解读,都突出了一个特点,即语言平实易懂,尽量以通俗的语言概括出专业的意思;内容精炼简洁,尽量把有用、核心的内容呈现给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制定的,施行以来,对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刑事诉讼法》实施17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社会情况有了变化,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联系现代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新情况,对《刑事诉讼法》进行补充修改。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