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为破解“被害人应不应当成为公诉程序当事人”的理论难题提供一种新思路。通过将诉权理论导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揭示了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正当性来自于其享有的诉权;而由于刑事诉讼结构的先天性失衡,法律赋予被告人一系列特殊保障以达到“平等武装”,被害人诉权的行使方式及法律效果不得不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着不同于民事原告或刑事被告的特殊性。被害人诉权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对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传统的“控、辩、裁”三角结构是以诉讼职能为基础的,而由裁判权、公诉权、被害人诉权、被告人诉权组合而成的则是以诉讼主体为基础的“四极构造”;由于被害人诉讼利益的不确定性,“四极构造”的理论模型不是一个规则的四方形,而是一个由控辩裁三角结构演化而成的扇形。
《审判前沿》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的以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案例为基础面向全国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审判前沿》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本书为其22集。
本书秉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理念,从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出发,遵循问题提示、案情回放、关键证据、举证指导的写作思路,揭示各种证据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作用,以及根据各具体诉讼请求的性质和特点,需要如何收集、准备证据,以保障赔偿权利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保护,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审判前沿》秉承“及时反映北京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北京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的指导思想,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北京市法院在认真开展案件研究的同时,还不断从已终审的案件裁判中,对法律适用中的关键问题的把握或者理解进行总结,编发案例,供北京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进行参考。
即使在刑事司法体制比较成熟的美国,依然有1%的死刑判决后来被证明是链误的。 刑事当事人及其亲属充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避免刑讯逼供、避免冤假错案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甚至是决定作用。 刑事辩护律师和刑事诉讼学者共同总结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自我保护和权利行使方法,通俗易懂,简明实用。
进入21世纪,我国法律职业岗位的设置日趋科学合理,经改革、改制建立起来的法学学科教育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并存并举、协调发展的法学教育体系已逐步完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全国已形成一定规模。为加强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指导,进一步推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司法部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供各有关院校使用。 本书为切实帮助广大高职高专学生真正掌握三大诉讼的基本原理,使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灵活地运用法律,分20章详细阐述了诉讼原理概述、诉讼价值、诉讼模式、诉讼法律关系、诉讼与诉、诉讼主体与非诉讼主体、诉与诉权、诉讼目的、诉讼原则、诉讼制度、诉讼行为、诉讼管辖、诉讼提起、诉讼证据、诉讼证明、诉讼过程、诉讼时限、诉讼保障、诉讼结论、执行、诉讼监督等问题,
本书不仅收录了四十一篇关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和解的优秀调解案例,还包括九篇关于诉讼调解的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全书记录了法官创新调解、和解工作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其对调解工作的丰富经验和高超技巧,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也具有一定的可读性。 本书不仅收集了近年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和解工作所进行调研、分析的报告和论文,还收录了该院五十一位从事立案工作、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法官的优秀调解案例。调研报告的实践总结、论文的理论阐释与调解案例的生动叙事相结合,使此书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也具有一定的可读性。 本书的出版对总结法院在调解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丰富调解手段,帮助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熟练运用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以及帮助社会各界
本书条目采用问题的方式,由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打二审官的问题,寻找法律解决,然后予以解答。在分析上,着重从对事实的认定、实体法的运用和审判的程序等人手,以点带面,全面阐述。 该书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凡是比较冷僻的法律术语和概念,一律采用浅显生动的文字加以表达,易为普通读者所接受。 为了便于读者在生活实际中结合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阅读和查找,全书共分为四部分:一、打二审官司怎样反败为胜;二、打二审刑事官司怎样反败为胜。三、打二审民事官司怎样反败为胜。四、打二审行政官司怎样反败为胜。希望通过不断探求和实践,提高你的法律水平,使你有朝一日也能成为大律师。
诉讼证明标准问题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极具挑战性的题目,有学者将其称为证据法学研究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本书是国内本专门研究刑事证明标准的著作。 本书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研究了刑事证明标准的认识论和价值论基础、刑事政策与证明标准、推定与刑事证明标准;利用经济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决定刑事证明标准的因素;从心理学、逻辑学、概率三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表达。本书认为对刑事证明标准不应当仅限于整体性的研究,更应当注重对刑事证明标准的差异性研究。由于刑事证明标准在表达与理解上存在困难,在实际运用中具有复杂性,除了在立法上对刑事证明标准进行差异性的规定以外,还应当确立判例指导制度。
本套教材根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的要求,在编写过程中以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原则,在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突出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并力求切实起到帮助学生灵活运用知识、提高完成本职工作能力的作用,力求使其成为造就面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部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读物。
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法院裁判案件的两个基本方面,案件事实认定是审判程序的核心,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础。法治发达国家在许多法律程序规则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案件事实认定的规范上仍相对薄弱,从而折射出案件事实认定规范的艰难及其认定方法探索的艰巨。本书在对事实、案件事实、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等范畴作出界定,并在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透过司法实践对案件事实错定的实例提出较为安全、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方法、思维方法、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对各种方法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并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妥当、合理的进路。
决定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对抗性辩论为基础的审判;合意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协商性交涉为基础的调解。棚濑认为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应当加以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流动性关系。 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律师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在日本法制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被变革的对象实际上是民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国家的权威结构;这种事实一直得到大多数学家的默认。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
本书旨在倡导刑事案件分析以及刑事学科研究的一种全面、立体、系统、整体和谐的结构范式。这种结构范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分析研究刑事社会问题的观察视角系统,其基本目的在于杜绝广泛存在于刑事学科研究理论以及刑事办案和刑事政策实践中的单向度、平面化、割裂的、偏颇的观察方法和实践方略。刑事三元结构论认为:横向而言,刑事社会事实的客观样态及规律决定,刑事案件的分析以及刑事学科研究离不开(也不外乎)对犯罪者、被害者和刑事环境等三个基本元素以及三者之间有机互动关系结构的把握;纵向而言,应合人类思维及活动的一般规律,这种把握离不开(也不外乎)刑事事实、刑事对策和刑事哲学反思等三个基本层面以及三个层面之间的辩证循环关联。刑事三元结构之结构范式,或曰观察视角系统,实际上是对人们刑事社会问题研究思维的一种理性
该书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该书介绍了英国普通法的诉讼形式。包括三部分,部分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讲述了1066年到1833年,诉讼形式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第三部分重点评述了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 作者梅特兰是英国历*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一生贡献卓越、著述丰富。其代表作中,《爱德华一世前的英国法律史》被封为英国法律史的经典,该书是其流传广的小作品。
本书特色: 1.案例丰富、贴近生活一一选取大量案例并紧密结合农村生活实际情况,体例内容安排兼顾完整性与灵活性。 2.作者实践经验丰富——基层法院法官写作,了解农村各类纠纷特点,擅于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3.实用信息轻松速查——根据分册内容附加相关法律文书范本、赔偿计算公式、民事诉讼流程图等实用信息。
本书章的标题开头即是“关于物”二词(关于若通过诉讼对某确定物提出主张,人们相信会归还给我们的物,以及关于请求返还之诉)。该标题已经出现在之前的裁判官永久告示中,且这里所涉及的诉讼其历史相当悠久。当代法学家可能会为第十二卷的体系安排而感到费解,可能会为该卷内容的异质性而感到困惑。
程序正义是刑事诉讼法永恒追求的基本价值。一部刑事诉讼法如何科学地设计诉讼程序以充分体现程序正义,并通过正义程序保障实现实体正义,这是制定和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万毅以《程序如何正义——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纲要》为题撰写了本书,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作者以程序正义作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改革的中心议题,以如何体现和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义性和正当性为经纬,按照“立法现状”、“主要问题”、“改革方案”的体例,依次对我国现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改革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指出了现行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就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本书的不少内容和观点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对于当前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本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明确了刑事程序公正的内涵,并运用情感分析理论和“亲恐关系”的化学行为学说阐明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
本书采用问答的方式,由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求法律解决,然后予以解答。在解答中尽量引用有关法律规定,加深读者对法律的理解,使自己的行为有法律依据。 该书独特新颖,可操作性强。以问答的形式,分析事例,知法用法,纠正谬误,指出正确判断和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内容丰富、选材实用。书中条目包括程序、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文字朴实、深入浅出。凡是比较冷僻的法律术语,一律采用浅显生动的文字加以表达,易为普通读者所接受。 总之,阅完本书,将使你的法律知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了便于读者在生活实际中结合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阅读和查找,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打官司的共同诉讼原则和程序;二、打刑事官司;三、打民事官司;四、打行政官司;五。其他;六、常用官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 个部分包括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 第二部分是该书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三部分
农民朋友不懂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条文和法律图书很难看懂。本丛书一改以往法律图书严谨有余、通俗不足的通病,将原本枯燥难懂的法律知识用短小精悍的案例表现出来。案情介绍简洁流畅,律师点评切中要害,在对法律知识的解说中深入浅出,避免使用艰深的法律术语,行文通俗,贴近百姓生活。更值得一提的是,本丛书配有大量辅助理解的场景漫画,让农民朋友们轻轻松松看懂法律。 每一个分册都涵盖了该领域的*重要*常用的法律知识,选取的多是*典型的真实案例,律师点评部分给出的结论一般是法院通行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精确无误,有的案例后面还附有律师的善意提醒。此外,本书还附录有实用法规和实用工具箱,读者从中可以查询更多、收获更多。
程序法是保障司法实体公正的基础。为了帮助公民了解和熟知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们编辑了本书,并按内容的不同,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综合及其他五类。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本书编排体例科学合理,内容权威、实用,是有关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者及广大公民常备法律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