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河南省律师协会从近五年来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中选取47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涵盖骗取贷款罪、故意伤害罪、内幕交易罪等罪名,每个案例以案情简介、辩护意见、案件结果、案件评析、结语及建议的编排体系以案说法。其中部分案例直接取得了法院的无罪判决,部分案例以检察院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而终结。作者深入地阐释了法理、情理,做到了将国法、人情、常理、常情判断融为一体,展现了河南省刑事律师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业务素养。每个案例都直击法律适用的焦点和难点,案件处理结果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从而使得每个案件的辩护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刑事律师有所借鉴,是一本理论与实践兼备、法理与情理并融的书籍。 在提倡同案同判、最大限度统一法律适用的时代背景下,本书收录的典型案例对于刑事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具有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三次修改。全国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26条,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此次刑诉法的修改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借鉴国外相关制度有益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巩固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乌尔里希 齐白在第69届 德国法学家大会 上所作的报告,专门总结德国回应网络犯罪问题的法律规范现状并提出德国网络法律全面改革方案的一本专题著作。综合介绍了德国自20世纪80年代始的网络刑法的问题背景、发展历史与现行基本规定,全面构筑了包括实体刑法、刑事诉讼法、危险防范与预防法、国际合作法的整体法律框架,为德国网络法律的全面改革提出了体系性的思路,也针对各项具体法律规定提出了详细改革方案。本书对于当前正处于网络刑法发展重要节点上的中国而言是宝贵的经验,可帮助我国进行总结思考,有助于从事网络刑法研究的学者迅速完整地了解德国网络刑法及其他网络法律的基本情况、完整体系与发展状况。
本书主要围绕行政认定作为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的适用展开研究。行政认定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广泛适用,并成为行政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但由于法定证据种类并不包括行政认定这样一类非标准化的证据材料,理论界对其概念、特征、审查规则研究不足,导致司法实务中行政认定证据属性界定混乱,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审查无章可循,大量行政认定未经质证和审查即被司法机关作为证据采信,无形中使得行政认定架空了刑事认定、刑事案件裁判权让渡于行政机关,影响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本书从刑事证据法层面,对行政认定的适用进行系统分析,围绕行政认定的界定与证据归类、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可以为行政认定证据审查规则的构建提供部分学理支撑。
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我国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必修的专业课程之一。坚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思想精神,《刑事诉讼法学教程》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理念原则、制度规则为基础,结合2018年《刑事诉讼法》、2018年《监察法》、2019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总结和阐释,旨在为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要旨、规范体系、制度发展提供帮助。
主犯相对从犯即使具有自首、重大立功等从宽处罚情节,其刑罚也不宜轻于从犯;从犯即使具有累犯、再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其刑罚也不宜重于主犯。 诈骗类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早于占有财产行为既遂之前。 虚构的事实或实施的威胁对被害人财产处分意思和行为若无关键影响,则应否定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的成立。 中立的帮助行为或对他人从事的具体犯罪并不确知的帮助行为,与他人不成立共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获财而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成立徇私舞弊型滥用职权罪,与他人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单位内部的场所,对于单位内部的纠纷来说,非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的范畴,阻却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的成立。 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与作为被害主体的单位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可以成立职务侵占罪。 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
本书系人民法院针对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刑事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包括两个规定的文件,理解与适用,相关法条选录,相关案例解析。
本书囊括系统、全面的刑法法律法规,结合重点法条进行解读,为阅读、使用刑法学教材的师生提供指导,具备法条查询和笔记记录的功能,全面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本书系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刑事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包括两个规定的文件,理解与适用,相关法条选录,相关案例解析。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和裁
本书精选作者承办的31个典型案例,按照刑法分则罪名的顺序,囊括了非法储存 物罪;危险驾驶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逃税罪;诈骗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盗窃罪;挪用资金罪;寻衅滋事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组织 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类案件。 本书的特色之一是类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类案检索是指在处理案件时,对相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检索, 限度地保证同案同判,以此维护司法公正。另一点睛之笔在于,邀请了多位知名学者、 律师分别对各个案例进行点评。本书独树一帜,每个案例包括案情概述、法律规定、思路解析、类案检索、辩护意见和专家点评六个部分。 案例分析层层推进,逻辑性、层次性强,能够为刑事辩护律师办理类案提供参考
第四分册主要囊括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37个罪名。具体包括:妨害公务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招摇撞骗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侮辱国歌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 软暴力 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探讨了刑事上诉制度的基本原理,在比较分析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与地区刑事上诉制度的共同特征及其存在差异的基础上,阐释论证了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原则、审理方式、发回重审制度以及人民检察院和辩护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功能与地位等。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一书通》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编写的有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务指南,为一线检察官提供办案参考。特点为: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特色突出、方便办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一书通》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和特殊要求,遵循全面规范、程序周延、权责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对案件审查办理中涉及的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作出了明确、严密、操作性强的规定。全书内容涵盖了审查逮捕、不批准逮捕复议复核、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不起诉复议复核、二审上诉及抗诉案件审查、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审查、诉讼行为监督、帮教预防、犯罪记录封存及诉讼文书归档等十二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核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