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对学界已有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提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应然内涵,剖析了证明责任要素分割的危害性和不切实际,主张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均应当对其产生的法律文书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法律文化传统、司法状况、执法环境、法官素质等都有联系,与诉讼目的、诉讼模式、诉讼价值等更有着密切的关联。《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还剖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主张应辩证看待西方国家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诉讼证明标准。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部以法命名的现代刑诉法典,其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框架,迄今依然影响着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本书是对1928年《刑事诉讼法》的详尽阐释。除绪论部分简要探讨刑事诉讼法的意义、主义、地位、效力与解释外,该书在本论部分按照刑事诉讼法典顺序,逐条排列,先解释条文术语文义,再阐述立法理由,后梳理并附录*法院(1927年以前称 大理院 )所作的判决例、解释例以及相关法令。在解释每一条文时,作者融入了自己的理论积累和实务知识,从而使得本书在通俗形式下也蕴含了相对比较丰富的刑事诉讼法理论内容。作为一本法解释学著作,该书对于当时乃至于现代中国的司法实践、法律教育均具有重要价值。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有关中国是否应当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刑事诉讼法》仍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但有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条款,本书作者还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讯问有权保持沉默的结论。 作者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基本立场,在这本书中几乎都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关于沉默权的价值选择,人权保障、自由优先、主体性原则,这三者之间逐一递进,层层深入,至今仍然是作者观察、理解和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场。 《沉默的自由(修订版)》2001年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作者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个别章节做了调整。由于这本书侧重于对沉默权的历史
本书是樊崇义教授2008-2017年有关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思想汇总,包含了樊崇义教授的诉讼认识论、诉讼价值论、程序正义论、证据思维、诉讼人本主义以及关于司法改革的哲理思辨,具有丰富的哲理内涵。
刑事辩护,不是法条的堆砌、理论的推演,而是以正义和人权之名,惊心动魄的搏击,是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自由与监禁、生与死的较量,是 挑战性的律师工作,被誉为律师业务的皇冠。 我们力图将本书打造成一部刑事辩护教科书。本书并非纯粹的技术手册,技术背后是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哲学,每一步骤和应对策略,都彰显了无罪推定、保障人权、自由至上、公正优先等理念和价值。
本书通过解读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用权力来源于权利并受制于权利的理念来阐明在刑事诉讼中对权力的制衡和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制衡与权利的保障是本书的基本线索。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历史梳理与阐释》在《刑事诉讼法》2012年再次大修的背景下,通过对比1979年、1996年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变化,梳理刑事诉讼法演进的脉络和规律,评析历次修改的得失,阐释修改所蕴含的价值取向、诉讼规律及所可能带来的各方面变化与挑战,展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未来发展与走向。本书写作以《刑事诉讼法》的法条文本为提纲,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前后顺序设定章节。每一章内首先概述该章刑事诉讼法历年修改的总体走势,并采用表格的形式列出1979年、1996年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区别,之后采用专题的方式对该章内历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阐释。《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历史梳理与阐释》不完全等同于纯粹"理解与适用"类的书籍,而是包括了一定的理论分析,体现发展规律,并对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意图、蕴含的价
从实践中看,冤假错案频发,突出反映了我国刑事司法在精度和效率两方面存在相应的不足,预防错案机制不畅、刑事司法"产品"精度不足、个案处断时间居高不下,以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运作的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美国刑事重罪案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仅为92天,这得益于该国案件过滤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本书以案件过滤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法研究中美两国案件过滤理论、制度与实践,探讨两国案件过滤机制的异同,并分析两国案件过滤机制差异的深层原因。本书为在著名刑诉法学者左卫民教授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指导下完成,并得到左教授的首肯并为之作序。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多元化与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迫切需要,在概括性地提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性质、特点、原则、主体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就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本质及其划分与协调、区际追逃追缴协助的实践与立法、区际刑事调查取证协助、区际刑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强调在尊重各法域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衔接与司法协助立法。
本书作为国内外研究控辩平等的*部学术专著,填补了世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不仅突破了诉讼法学界控辩平等主要是 平等武装 传统学说,提出了 平等保护 和 平等合作 的新的学说,对于控辩平等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提出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之下,世界刑事诉讼发展中关于控辩平等的内涵已经有了崭新的内容 , 平等武装、平等保护、平等对抗、平等合作之间,相辅相成,共生共长,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控辩平等理论的现代内涵 以消解国家和个人的纠纷为总目标,以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为基本目的,控辩双方在平等武装与平等保护的前提之下,在平等的对抗与合作之中,和谐发展。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今天,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本书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只有美国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赘、如此复杂的规则,仅仅刑事诉讼的一个领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专著来予以论述。作者建议,美国应当与国际潮流一道,用一部综合的、全国适用的法典来规范警察程序。他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制定制
本书以刑事诉讼法的适用为主要目的,采用了以法典为中心分散列举的编排模式——即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法条为主线,将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拆分,纳入每一条之下。该编排模式彰显了刑事诉讼法法典的核心地位,将派生性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统一在法典逐条之下,实现了不同规定在统一规范下的统一。本书采用正文、目录、索引相结合的编写方式。正文部分分为法条、配套解释、实践中的一般做法三个部分。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司法解释的编排过程中,编写人员遵照密切联系原则,收纳了200余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核心内容,编排内容科学、准确。
王戬编著的《刑事程序改革续留问题研究》在体例上共分八章,以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比照和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为切入点,从宏观上对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的权力运行中的新问题以及诉讼权利保障中的问题进行系统论述,同时在微观和技术操作层面,对鉴定问题、证据适用问题、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问题、同步录音录像问题、专家参与诉讼问题等,结合*的实务疑难案件展开论述。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而现代刑事法治则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刑事法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无论是刑事法学理论还是刑事法治实践,都仍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便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建立,系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以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中坚,并聘请了包括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中央政法机关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刑事法专家
自由心证是指法律不预先规定证明力和事实认定的具体标准,由法官依据经验和逻辑对证明力自由评价以达至内心确信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自由心证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事实认定方式,也是证据法学的两大基本原则之一。《刑事诉讼中的自由心证研究》以自由心证的历史--正当性--局限性--制度构建为基本框架对自由心证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首先,创造性地运用系统论、认知心理学等知识对自由心证的正当性进行论证。其次,深刻论述自由心证的局限性以及科技证据带来的挑战,并提出解决之道。*后,分析了我国建立自由心证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本次司法改革构建了自由心证制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在保持活跃、升温、开放的理论研究与诉讼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正面临着一个新的拐点——一个迫切需要寻找并确立主体自治性的转折时期,一个需要确立新坐标或可以确立新坐标的时期。这一判断的潜台词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与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走过的轨迹相适应,我国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也正处于一个通过自我扬弃、寻找参照系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在侧重英美法系成熟制度、经验的借鉴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衔接之间,曲折前行、审慎取舍乃至不免尴尬的未定型的过程。然而,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正悄然地发生剧变,一个越来越自信和自主的中国正出现在国际舞台上。与之相应,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和制度性建构的背景性因素也大大
刘志伟等编著的《刑事诉讼法一本通》为刑事司法实务工作者乃至广大公民快速查阅、综合理解和正确运用刑事诉讼法规范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也为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与科研人员和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析、研究、比较中国刑事诉讼法提供了颇有价值的立法和司法资料。对于众多学习法律的本科生和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学生来说,本书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工具书。
本书是*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研究的重大项目——刑事诉讼审程序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2002年本课题经*审查立项之后,我们成立了两个研究小组。小组由北京大学汪建成教授负责,开展外国刑事诉讼审程序的研究;第二小组由中国人民大学甄贞教授负责,对我国刑事诉讼审程序进行研究。 刑事审程序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程序,对这一程序进行研究,无疑对于推动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实现刑事诉讼的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的双重目的,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分别对我国刑事诉讼审程序适用的原则、审判组织、庭前审查程序、庭审程序、简易程序、刑事自诉程序、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研究。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出版成书恢复到初拟定的题目《中国刑事二审程序问题研究》。 《中国刑事二审程序问题研究》是我博士阶段学习的一个总结。入学不久就确定以中国刑事二审程序作为自己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熊秋红老师担心题目过大、难以把握,故补充了副标题——以上诉权保障为视角。但是在写作过程中,我终还是突破了副标题之限定,对中国刑事二审程序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