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在论证研究领域,厘清 论证 和 证据 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兼具理论和实践性质的问题。本书将会分析如何使用证据做出对争议问题的正反论证,并且借助在人工智能领域新近发展的论证模型予以展示。 本书包含了许多有趣的案例,以便说明在针对争议事项的自然语言论证中如何使用证据和架构推理。本书使用了一些重要的方法和概念工具,包括论证图示、解释图表、论证型式等。本书遵循了形式对话模型,这种模型将一个论证视为两个以上主体之间的互动。该模型还能呈现出一个论证所处的各种对话环境。在对重要议题的公共讨论和在对法庭证据的审查中,专家意见证据的应用与日俱增,以至于现在任何对证据推理的研究都需要考虑到这一趋势。因此本书的许多篇幅会关注基于专家意见的论证。 与证据、论证、解释等概念相对应,应当秉持一种可废
《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为法律编译类专业图书。编译内容为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即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oliceAndCriminalEvidence)。本部法规是英国在侦查阶段规制警察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体现权力与权利平衡的重要的成果。这部法律不仅为合理配置警察权力提供了思路,同时也拉开了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序幕,从而在欧洲及国际刑事法、人权法领域享获得了很高的评价。本书就是编译者对该部法规的编译成果。
本书汇集了16个精彩的刑事辩护案例,每个案例基本都是都是按照案情介绍、辩护过程以及案件的证据构成展开,全方位地展现了我国当代的刑事辩护工作,同时也展现了刑事辩护中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把握、辩护思路和法律思维的逻辑过程。
公证保全证据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 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 、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本书作者是公证行业的资深公证员,对于公证保全证 据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薛凡主编的 《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正是作者基于其多年 工作经验和思考的基础上,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 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从而为各公证处从理论 到规范上进一步完善公证保全证据提供了参考。本书 是国内*部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据进行全面介 绍、阐释和剖析的著作,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可作为各公证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业务指导 资料和参考资料使用。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作者吸收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作者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作者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本次修订,作者吸收了*修改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内容。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由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人员共同完成,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方法,以理论审视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为研究视角,以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为研究主线,认真研究了检察机关办理各项检察事务中的证据调查问题。在对证据调查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总览的背景下,具体研究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证据调查制度、公诉阶段的证据调查制度、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侦查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监所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等。本书力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具体性,以期终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实践的展开。
作为一种程序性裁判机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意旨在于解决控辩双方的证据合法性争议,为法庭排除非法证据设立相应的操作规则。与侦查、起诉程序、庭前准备程序以及法庭审理程序相比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是该规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托,在诉权保障和法官程序裁判权的规范上亦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程序的诉讼标的体现为两个方面的程序性争议,即侦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证据应否排除。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程序应具备两造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基本诉讼形态,法庭暂时变为程序性问题的裁判者,控辩双方的诉讼角色发生转换,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成为程序性裁判中的原告,而程序性裁判中的被告则是侦控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与实体性裁判程序既密切关联,又有重大差异,在诉讼中二者的关系
本书的编撰以突出基础性、简洁性和实用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分析案例,使读者能够对诉讼活动中如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有一定的了解。在内容上,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贴合实际;在写作风格上,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读者学习和掌握;在知识前沿性上,结合了2014年11月1日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和2015年1月30日颁布的《民事诉讼解释》的*法律规定,实现了知识要点及时更新。 本书共四编十四章:编绪论介绍了证据法概论、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证据论介绍了证据概述、学理分类、法定种类;第三编证明论介绍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方法、证明标准;第四编程序论介绍了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程序、适用程序、审查判断程序。每章编写体例上极具特色,均设置有“引例”、“本章学习重点”、“本
本书以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以其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所适用的主要诉讼行为为视角,探索了有罪判决、公诉、逮捕和搜查等不同诉讼行为所应适用的证明标准,并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诸如我国死刑判决证明标准、推定等热点问题,探讨了如何适应刑事诉讼规律,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具体路径。
本书对于事实举证者和判定者来说,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对举证者来说,负举证责任者通过证明标准明确知悉自己的举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可以卸下举证责任,因此而积极举证;对不负举证责任者来说,举证虽系其权利。但他通过证明标准明确知悉负举证责任者的举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可以卸下举证责任,从而有利于其为了自己的权益而积极反证,以使对方举证的证明效力得到抵消,使其证明达不到标准。举证双方有了证明标准这一尺度,举证就具有了积极性、竞争性和可预见性。而对于事实判定者来说(这里讲的是事实判定者而不是事实裁判者,因为它不仅包括法院作为事实的裁判者,还包括侦查、起诉机关作为事实的决定者),证明标准一方面是其指导和衡量事实举证的尺度,另一更重要的方面是其指导和规范自己对事实判定的尺度。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第三分册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侵犯财产案、危害国防利益案”。本书对前述三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问题研究》针对困扰实务界与理论界已久的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研究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背景下的行、刑证据衔接的理论背景、使用要件、衔接机制和法律责任。全书以"理论--规则--责任"为主线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充分了研究,可资实务界人士参考,也可供对此研究主题有兴趣的研究者批评。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作者吸收了 案例教学法 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作者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作者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本书分为十六章,具体包括证据法在何处,什么是证据,证据有哪些分类,什么是司法证明,司法证明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司法证明的一般方法是什么,如何取证,如何举证,如何质证,法官如何认证,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哪些特殊的证明规则,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如何确定司法证明的标准。本次修订,根据2015年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证据部分的修改内容,做及时更新,以适应教
《证据法学》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尤其作为诉讼法专业当中的主干学科来说,它更是每一个学习、从事该专业学生所必不可少的学习课程内容之一。《证据法学》是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从总体上来说,该学科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理论方面内容,主要包括证据基本理论(如证据概念、类别等)以及证明的理论(如证明的概念、证明的标准、证明的责任等);其二是实践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可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运用。《证据法学(第5版)》由何家弘、六品新所著。
《证据法一本通》收集了截至2018年4月23日以前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证据法一本通》总结和提炼了这些法律规范中的证据规则和证明程序,并按照一定的逻辑体例进行排列。 《证据法一本通》主要有以下特征: (1)内容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作者全面检索了与证据、证明有关的所有法律规范,更新和填补了全新的法律文本,力求实现汇编的全面、及时、完整、权威。本书在法律、司法解释之外,还增加列举了一些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例如,*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起草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等。虽然这些文件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但是一定程度上会有助于我们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 (2)注意编排的科学性。《证据法一本通》根据民事证据的前三位法律文本和刑事证据的前五位
本书是畅行于美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其将统计学理论与证据解释及评价问题进行了巧妙的结合,并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出发展科学证据的完美途径——以似然率进行证据评价、以贝叶斯模型进行证据解释。译者准确地向国内读者再现了本书的全部内容,使广大学生及法律工作者能够通过本书的学习,对法庭科学证据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具体而言,其能够指导我们正确面对科学证据的不确定性,帮助法官及控辩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正确的解读,找到统一的标准从而减少各方当事人对同一证据的不同认识。
逻辑与经验是司法证明中的两个基本问题,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也是司法证明中的两条基本法则。逻辑本身是逻辑化过程和逻辑结果(法则、规则)的统一,逻辑分别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为司法证明中的基本问题、具体证明制度和技术提供了逻辑合理性依据以及用于具体解析的逻辑方法。经验同样意味着经验获得过程和这一过程结果(知识形态经验)的统一。经验法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绝不是僵死的,它和法官对案件事实认知的当下经验紧密结合,二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动态的调适和平衡关系。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潜藏于自由心证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背后,潜藏于自由裁量过程之中,潜藏于司法推定技术之中,构成了对这些司法证明基本原则、重要制度与技术的基础支持和限定,为司法证明的过程和结果提供了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双重支持。
道格拉斯·沃尔顿编著的《品性证据:一种设证法理论》是关于品性证据及其判断的著作。其核心内容是关于应如何正确应用证据和逻辑推理来支持和质疑对品性证据的判断。本书提出了一个新理论,即多态模拟推理,亦即多人参与的模拟推理。根据这一理论,人们运用描述推理刻板形式的规划识别和论证模型能够获得他人品性特征的合理结论。《品性证据:一种设证法理论》对合理使用以及滥用品性判断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套根据论证方案或论据形式判断品性证据的新途径。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设证推理,即从给定数据到解释该数据的假说的推理,这是法庭科学证据领域非常重要的一种推理形式。设证推理在人工智能中是非常重要的,在科学假设构建和测试的发现阶段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推理形式。在对案件综合考虑的基础上,设证推理被应用于多人对话模
塞耶之于证据法的*主要贡献是回答了两个问题,即 证据法不是什么 和 证据法是什么 。他将证据法与实体法、诉讼法、法律推理和常识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区分,又以极为令人信服的语言论述了证据法的主线 一套在法庭审理中对原本相关(具有证明力)证据的排除规则。正是这种 极具智慧的 化繁为简 ,解救了当时实已深陷证明理论泥潭、复杂错乱的英美证据法,看似缩小了证据法的范围却实则集中了对证据法焦点问题的研究,突出显示了其*特色的个性部分,并为其后续发展指明了一条清晰的道路。毫无疑问,他的证据法思想深刻影响了如今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立法理念、框架及其内在逻辑。概括来讲,有生命力的证据规则必然是从司法实践中来再到司法实践中去,简短、实用的原则化规定。 顺沿着这条 简约而不简单 的思路,阿维娃 奥伦斯坦教授这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分册是“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本书对上述两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本书体系由三编十二章构成。 编为总论;第二编为诉讼证据;第三编为司法证明。 编总论编由四章构成。 章是证据法学概论,主要厘清事实、法律事实及诉讼证据的内涵与外延,并对证据法的渊源及其学科属性进行介绍分析。第二章是证据法的历史演进,主要是对证据法发展进程中的非理性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科技证据制度进行介绍。第三章是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证据法理论的不同观点、证据法的认识论、证据法的价值论基础。第四章主要分析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并介绍有关的证据规则。 第二编诉讼证据编由三章构成。第五章是证据形式与学理分类,主要介绍我国三大“诉讼法”所确定的法定证据形式以及学理上对于证据的分类。第六章与第七章按照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对我国法定证据形式及其运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