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关于民事证据规范,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典加以规定,但在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均有诸多规定。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的民事证据规范。如何正确理解或解释这些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涉及民事证据的原理问题。《民事证据法》从民事证据原理的角度阐明民事证据规范和民事证据运用的基本原理。 为了强调民事证据原理的实际运用,《民事证据法》设置"案例分析"栏目,旨在提升读者的具体分析与运用的能力,力求理论与实践结合;栏目内容丰富,点评精彩,囿于篇幅特以二维码方式呈现。另设置"知识扩展",以便读者更多地了解域外相关制度和理论,扩大读者的视野。除此之外,《民事证据法》辅文部分还安排"关键词索引",便于学习者对照查阅。以上皆为本教材特色之所在。《民事证据法》适合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对民事证据法
在论证研究领域,厘清 论证 和 证据 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兼具理论和实践性质的问题。本书将会分析如何使用证据做出对争议问题的正反论证,并且借助在人工智能领域新近发展的论证模型予以展示。 本书包含了许多有趣的案例,以便说明在针对争议事项的自然语言论证中如何使用证据和架构推理。本书使用了一些重要的方法和概念工具,包括论证图示、解释图表、论证型式等。本书遵循了形式对话模型,这种模型将一个论证视为两个以上主体之间的互动。该模型还能呈现出一个论证所处的各种对话环境。在对重要议题的公共讨论和在对法庭证据的审查中,专家意见证据的应用与日俱增,以至于现在任何对证据推理的研究都需要考虑到这一趋势。因此本书的许多篇幅会关注基于专家意见的论证。 与证据、论证、解释等概念相对应,应当秉持一种可废
《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为法律编译类专业图书。编译内容为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即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oliceAndCriminalEvidence)。本部法规是英国在侦查阶段规制警察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体现权力与权利平衡的重要的成果。这部法律不仅为合理配置警察权力提供了思路,同时也拉开了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序幕,从而在欧洲及国际刑事法、人权法领域享获得了很高的评价。本书就是编译者对该部法规的编译成果。
本书汇集了16个精彩的刑事辩护案例,每个案例基本都是都是按照案情介绍、辩护过程以及案件的证据构成展开,全方位地展现了我国当代的刑事辩护工作,同时也展现了刑事辩护中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把握、辩护思路和法律思维的逻辑过程。
公证保全证据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 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 、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本书作者是公证行业的资深公证员,对于公证保全证 据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薛凡主编的 《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正是作者基于其多年 工作经验和思考的基础上,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 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从而为各公证处从理论 到规范上进一步完善公证保全证据提供了参考。本书 是国内*部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据进行全面介 绍、阐释和剖析的著作,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可作为各公证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业务指导 资料和参考资料使用。
《刑事证据规则研究》一书共十三章,章为总论,后十二章为分论。书中所阐释的十二项刑事证据规则,是以刑事诉讼过程的取证—采证—查证—认证为线索来确立其内在逻辑联系的。本书更多的是从刑事审判的视角出发,研究法官如何在审判实践中正确适用刑事证据规则,把增强刑事证据规则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作为研究的基本任务,并立足于广泛的社会调研和实证分析,深入考察我国刑事证据规则在实践运用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大量具有典型性的鲜活案例,探究符合我国刑事司法特点的刑事证据规则的内在规律。本书还借鉴了国内外关于刑事证据的立法例及司法实践,吸收了国内著名专家在刑事证据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
《证据方法的科学维度》由李琳编著。作者运用信息论原理、系统论原理和控制论原理,从哲理论、方法论和操作论三个不同思维层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了证据法的基本问题,形成了涵盖科学原理、价值考量和人文事理的综合性理论体系。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些颇有创意的观点,例如,出于对价值论和程序理论的要素性的定位需求,确立了拟制价值零起点的人文理论,具有基础性人文运用功能;又如,基于法律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道德尺度的理由,由此构成了法律行为识别的要素合成的必然性,合乎逻辑地提出并论证了三元思维结构的命题。这些观点可以给读者提供有益的启迪。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作者吸收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作者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作者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本次修订,作者吸收了*修改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内容。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由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人员共同完成,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方法,以理论审视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为研究视角,以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为研究主线,认真研究了检察机关办理各项检察事务中的证据调查问题。在对证据调查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总览的背景下,具体研究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证据调查制度、公诉阶段的证据调查制度、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侦查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监所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等。本书力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具体性,以期终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实践的展开。
作为一种程序性裁判机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意旨在于解决控辩双方的证据合法性争议,为法庭排除非法证据设立相应的操作规则。与侦查、起诉程序、庭前准备程序以及法庭审理程序相比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是该规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托,在诉权保障和法官程序裁判权的规范上亦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程序的诉讼标的体现为两个方面的程序性争议,即侦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证据应否排除。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程序应具备两造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基本诉讼形态,法庭暂时变为程序性问题的裁判者,控辩双方的诉讼角色发生转换,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成为程序性裁判中的原告,而程序性裁判中的被告则是侦控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与实体性裁判程序既密切关联,又有重大差异,在诉讼中二者的关系
本书的编撰以突出基础性、简洁性和实用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分析案例,使读者能够对诉讼活动中如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有一定的了解。在内容上,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贴合实际;在写作风格上,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读者学习和掌握;在知识前沿性上,结合了2014年11月1日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和2015年1月30日颁布的《民事诉讼解释》的*法律规定,实现了知识要点及时更新。 本书共四编十四章:编绪论介绍了证据法概论、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证据论介绍了证据概述、学理分类、法定种类;第三编证明论介绍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方法、证明标准;第四编程序论介绍了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程序、适用程序、审查判断程序。每章编写体例上极具特色,均设置有“引例”、“本章学习重点”、“本
本书以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以其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所适用的主要诉讼行为为视角,探索了有罪判决、公诉、逮捕和搜查等不同诉讼行为所应适用的证明标准,并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诸如我国死刑判决证明标准、推定等热点问题,探讨了如何适应刑事诉讼规律,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具体路径。
本书对于事实举证者和判定者来说,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对举证者来说,负举证责任者通过证明标准明确知悉自己的举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可以卸下举证责任,因此而积极举证;对不负举证责任者来说,举证虽系其权利。但他通过证明标准明确知悉负举证责任者的举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可以卸下举证责任,从而有利于其为了自己的权益而积极反证,以使对方举证的证明效力得到抵消,使其证明达不到标准。举证双方有了证明标准这一尺度,举证就具有了积极性、竞争性和可预见性。而对于事实判定者来说(这里讲的是事实判定者而不是事实裁判者,因为它不仅包括法院作为事实的裁判者,还包括侦查、起诉机关作为事实的决定者),证明标准一方面是其指导和衡量事实举证的尺度,另一更重要的方面是其指导和规范自己对事实判定的尺度。
????樊崇义主编的《证据法学》第五版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0年两高三部 两个证据规定 ,以及2007年以来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制度改革的情况,对原有版本进行了重要的增补和修订。?第五版对我国证据制度的进步与发展,如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关于证据规则,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此外,第五版还对有关证据概念、证据种类的变化的内容进行了吸纳,并对行政执法证据转化、证人作证制度、专家证人、证据收集中技术侦查手段等新增内容进行了论述,同时,也对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我国证据制度,尤其是证据收集、审查判断模式产生的一系列重大影响进行了解释。?《证据法学》既适用于高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作为司法实务部门全面学习和掌握证据法的培训用书,并成为实务工作的有效参考。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第三分册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侵犯财产案、危害国防利益案”。本书对前述三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问题研究》针对困扰实务界与理论界已久的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研究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背景下的行、刑证据衔接的理论背景、使用要件、衔接机制和法律责任。全书以"理论--规则--责任"为主线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充分了研究,可资实务界人士参考,也可供对此研究主题有兴趣的研究者批评。
对诉讼原理的正确认识是诉讼立法科学化的前提条件。正确把握了诉讼原理,可以帮助我们全面地认识司法机关的功能,并对各种不同的诉讼模式、规则进行正确的取舍,从而在一定的诉讼原理的指导下构建更为科学和更适合“本土资源”的诉讼模式、规则。由此制定的法律,将具有更强的民主性、文明性和科学性。反之,如果不能正确把握诉讼原理,对于存在着内在价值冲突的各种可供选择的立法方案就可能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立法活动就可能要多走许多弯路,甚至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诉讼原理的正确认识对于司法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积极价值。对诉讼原理的正确把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立法的不足。法律永远是抽象的。要将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案件,就必须有科学的观念作为指导。对基本诉讼原理的正确认识,将有利于指导人们对司法活动中必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作者吸收了 案例教学法 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作者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作者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本书分为十六章,具体包括证据法在何处,什么是证据,证据有哪些分类,什么是司法证明,司法证明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司法证明的一般方法是什么,如何取证,如何举证,如何质证,法官如何认证,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哪些特殊的证明规则,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如何确定司法证明的标准。本次修订,根据2015年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证据部分的修改内容,做及时更新,以适应教
本书共选取了胡祥甫律师职业生涯中较有代表性的三十个案例,有名噪一时的大案要案,也有艰难推进终获无罪、轻判的难案疑案。每一个案例都体现着律师的专业智慧和勇气,既有对律师辩护活动的生动描述,也有对律师辩护经验的系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