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作为研究《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下简称“1970年公约”)的法学专著,霍政欣所著的《1970年UNESCO公约研究--文本实施与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学界对“1970年公约”的研究空白,对于推动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促进执法机关准确理解与适用该公约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并为我国制定全面的文物追索战略奠定了理论基础。 本书结合大量缔约文件、各国法律、学理与实际案例,对“1970年公约”各个条款的准确含义、其在主要国家的实施状况及其改革现状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勾勒出公约的改革路线图,对公约的改革前景进行了展望。本书的重要与创新之处还在于它对中国加强履约、完善立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对中国如何参与公约的改革进程提出了反映中国立场、符合中国利益的独到见解。
《海域管理培训教材: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方法》分为十章,内容包括:绪论、海域使用论证总体要求、项目用海基本情况分析、项目所在海域概况分析、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海域使用对策措施分析、海域使用论证结论与建议及附录。
由于人类主要的活动范围是陆地,以国家行政需要而逐渐发展起的行政法也多以陆地为主。但在1994年11月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各国日益重视海域管辖权,传统利用与使用海洋资源观念改变,转而管理与永续利用海洋资源观念,沿海国享有航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科学研究。海底矿物开采等权利,需要综合性海洋政策整体规划,各国深知加强海洋立法,建立完善海洋法规,设置独立海事管理部门,强化海事执法能量,才能维护国家安全与海洋资源权益。 海事行政职能成为国家行政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海事行政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来讲,以行政法理论为基础,按照部门行政法体系的形式要求,把海事管理机构在履行海事行政职能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归结到部门行政法体系中,形成了一门独立的部门行政法——海事行政法。 我国关于
本卷涉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部分(三三条至一九一条)和有关附件。这些内容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和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 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以下简称《执行协定》)一起建立了“区域”制度,并提供了支配“区域”内活动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约》中篇幅长的一部分,也是协商困难的一部分。20世纪60年代,由于需要一套用以支配为全人类的利益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资源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意识到有必要对1958年《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海洋法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在通过联合国大会特设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审议(1969年至1973年)之后,深海底采矿制度问题成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面临的复杂的问题。
《俄罗斯联邦行政诉讼法典》于2015年2月颁布,是目前世界上近期新的行政诉讼法。法典多达365条,译成中文15万字。该法典在法律比较和借鉴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法典由靠前很好的俄罗斯法研究专家黄道秀翻译,本译本是很译本,同时也是近期新译本。
《公法研究》为浙大法学院公法所师生的研究成果集,针对当前公法研究领域的 进展,提出研究见解,既有专题性的深入研究,又有评论性的观察研究,代表了当前公法研究领域的 成果和水平。设有专题论文、判例评析、域外公法、名作书评等四个板块。所涉话题包含过罚相当原则具体适用的发展、实体行政处理的程序性裁判、行政法总论与参照领域理论、行政法学研究的新视野等。既有理论上深入探讨的可能性,又往往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所提出的务实思考。 《公法研究(第20卷)》包括了专题论文、判例评析、域外公法和名作书评四大部分共十几篇文章。
本札记录了14篇文章,也是我过去两年来发表有关公法学,特别是行政法学、宪法学与制史的一些读书心得。本文集既名为“札记”,就明明了所收录文集之性质并不完全一至:其中有属于小品式的短文,如“行政法学的拓荒者——浅介几本中国早年的行政法教科书”(第八篇),以及“法律箴言、谑语150则选”(第十三篇);有属于实务的比较,如“行政罚的适用原则——一则台湾行政法院判决的评释”(第九篇);有介绍德国国家考试的方法论(第十四篇)等。 本札记是台湾著名公法学家陈新民教授近几年对德语国家公法学界经典的十本名著及作者进行宏观译介和评论的读书心得。面对浩如烟海的德国公法学著作,作者能如数家珍的道出其中*代表性的名著及作者的思想脉络,特别是在威玛共和前后的发展历程,这在深受德国大陆法系影响的我国,更显弥足
书稿主要内容是长三角海洋经济立法与区域协调,发展海洋经济的法治保障,建设沿海海岛新区的法治对策,滩涂海岛海域权益的法律问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发展海洋经济与社会管理创新和海洋经济发展与司法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