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贯彻“刑事一体化”的思想,将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与刑事执行法三者紧密结合,从而保证了研究的相对完整性。 本书对我国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刑事执行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一致性和差异性进行了研究,重点分析了我国刑事法在人权理念上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差距,以及由此在刑法基本原则、犯罪规范、刑罚规范、分则罪名、刑事程序、刑事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我国法律,以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精神的对策和建议。
周洪钧等编著的《国际公法》是“案图说法”系列教材之一。在形式上,本书用案例和图表的形式介绍国际公法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同时,配有“基本知识”、“练习题”、“思考题”、“资料链接”等板块。本书编写形式新颖,各个板块清晰易读,方便读者掌握国际公法的相关内容。在内容上,本书选取的案例典型,具有代表性,法律知识的介绍翔实。本书所列的图表清晰而全面,全面图解国际公法的相关内容。
本书共分五章,分别介绍了海域使用权有关问题的研究,各类用海面积核定的研究,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研究,海域使用金征管有关问题的研究,对违规用海罚款数额设定的研究。 该项工作技术路线正确,方法手段先进,基础翔实,内容丰富,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成果表达清晰,层次分明,可操作性强。 该项研究,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和创意的见解,特别是关于设定海域使用审批时限,强化海域使用金征管、海域使金基准价格,各类用海面积的核测原则和方法等,对于制定和完善我国海域使用用管理配套制度以及规范海域使用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 部分含 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 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本书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展开,从历史上纵向考察了海运履约方制度的沿革,概括介绍了民法履约辅助人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履约辅助人制度,进而引出我国港口履约方制度的建立,并将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提出构建我国海运履约方制度的策略。
本书在总结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外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研究成果,紧密结合已有的和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释,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框架。 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基本原则及行政法律关系的相关理论;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公务员的基本知识;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及其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的理论;各种类别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损益性行政行为、多效性行政行为及行政相关行为的具体理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制度;行政复议的基本理论及其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行政诉讼的一般理论及其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的有关知识
本书共十三章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人类历史上的个空间物体(航天器)——前苏联人造地球卫星的发射已经过去40多年了。可以说,人类制造的空间物体上天之时,也就是国际空间法诞生之日。 在当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40多年是一个不小的时间单位。在这个时期内,人类和平的空间研究和开发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同时与之相配套的国际空间法研究工作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与发展。众所周知,到现在为止有关外层空间开发与研究的综合性国际空间法法规有五个。国际空间法学已经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普及与推广。在中国,越来越多的法学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投身于有关的研究活动,使空间法的立法与研究事业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 当然,摆在我国空间法研究队伍面前的是无数艰苦的工作。任务之一就是建立中国的空间法学体系,寻找自己的切入点。而各国空间活动急剧地发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 部分含 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 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 部分含 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 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 部分含 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 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当前,重、特大海难事故对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海洋环境、通航安全等公共利益构成巨大威胁,为保护本国海洋环境、航道安全等公共利益,公共当局越来越频繁地介入海难救助活动中。在此背景下,公共当局的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成为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 判断公共当局是否具有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离不开对公共当局具体海难救助行为的考察。公共当局在海难救助活动中存在多种行为,其中包括公共当局控制救助的行为和自身从事的救助行为,对这两种行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公共当局控制救助的行为,是在海难事故发生后,公共当局履行政府职能的一种具体表现。这种行为并不是单个的行为,而是由多个具体行政行为所组成,其中包含了行政强制行为。至于公共当局以自身力量从事救助作业的行为,则应视同其他应召救助人的行为,而不应简单的视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