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全球法律服务的实践理性出发,向读者介绍“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理念与生动实践。全书以问题为导向,概览相关国家与国际商事法律治理,探索“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法治中的纠纷解决机制。重点介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互联网系统)及其“线上线下”对接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创新全球合作模式,推崇“化干戈为玉帛”的东方智慧,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服务的创新之作,也是对互联网国际商事调解的探索之作。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
国家侵权案件被诉国自身行使司法管辖权已然成为常态,外国法院管辖则可能会面临国家管辖豁免的"法律障碍"。本书以涉外国家侵权的司法解决为主线,从涉外国家侵权的可诉性入手,探讨涉外国家侵权的国际管辖、国别管辖、管辖问题,介绍了重要国家的涉外国家侵权处理机制及相关典型案例。
本书的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一些重要问题,作者除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有关问题的重要信息外,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评论。这地研究生来说,是具有启发和引导作用的,但并不要求研究生读后要赞同作者的看法和评论。作者很希望研究生能运用自己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即使与作者的见解不同或存在某些疑问,都不要紧。这正是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一个好方法。 我们觉得,一个人到了研究生的阶段,与本科生不同,除研究有关教材外,还需要由指导教师介绍一些中外有关名著和中外生要期早晨中发表的一些重要论文,让研究生读后能扩大视野,加深对国际私法的某些理论问题的理解,从而使他们能更好地掌握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伯知识和能力。这也就是汇编这本收的宗旨之所在。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制定出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但总的说来,中国的法制还未达到健全的地步,许多立法还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例如中国的冲突法立法至今仍很落后。调整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冲突法只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有若干条零散的规定,而在调整区际民事法律冲突方面更是只有几个司法解释。今年7月香港即将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也将回归,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必将日益增多。这种既复杂又特殊的新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就需要有较为完善的区际冲突法加以调整。因此,从理论上对中国区际冲突法进行研究,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中,一直关注着中国区际冲突法问题,收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写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现在,论
国家侵权案件被诉国自身行使司法管辖权已然成为常态,外国法院管辖则可能会面临国家管辖豁免的"法律障碍"。本书以涉外国家侵权的司法解决为主线,从涉外国家侵权的可诉性入手,探讨涉外国家侵权的国际管辖、国别管辖、管辖问题,介绍了重要国家的涉外国家侵权处理机制及相关典型案例。
本教材是在国际私法基础上改版而来。根据近年来涉及国际私法方面新的法规条例,特别是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行了本书修改和补充,反映了国际私法领域最新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立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