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代美国国际私法领域代表性、影响的学术专着。该书博大精深,除国际私法外,还涉及法理学、法哲学、西方法制史等诸多领域。全书正文篇幅为265页,除导论和结语以外,正文内容分为5章。此次2005年新版(特别版)还在导论前面添加了12篇纪念荣格的文章和书评。荣格作为20世纪的美国冲突法学界巨擘,以其对美国冲突法革命进行反思后提出的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法方法称道。在他的《法律选择与多国正义》一书中,他通过回顾和批判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对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进行了清楚、翔实、雄辩的论证,即使是跟他持有学术异见的学者,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评价极高。该书在各国冲突法领域的著述中引用率极高,是研究当代美国冲突法的极好材料。
本书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中核心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并配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 本书是修订四版,作者根据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以及教学、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新变化做了修订和完善,对习题和真题进行了增删。
本书是弗莱斯纳教授多年致力于国际私法方法论研究的成果。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代表人物布雷纳德 柯里(Brainerd Currie)的 政府利益分析说 和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格哈德 克格尔(Gerhard Kegel)的 国际私法利益论 ,不仅批判这两种利益学说远离现实的国际私法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成效甚微,而且论证了国际私法中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必要性,详细阐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与其他冲突法理论的区别,并通过所选取的国际私法议题和范畴描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作用。本书认为,冲突法思维应重视国际私法中的各种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并指出这种冲突法思维可以调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国际私法与一般私法的思维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使国际私法摆脱岌岌可危的境地,从而促进整个国际私法的发展。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对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具有重要影响。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虽然国际范围内没有形成确定、统一的实践,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应当考虑相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则对仲裁结果的影响。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经确立,但是我国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内涵过于狭窄,司法实践对强制性规则和公共利益的逻辑关系存在模糊认识,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予以完善的地方,同时,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促进以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为平台构建与外国公法合作的机制。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教材是在* 十一五 规划教材和原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 高等学校法学规划教材 基础上修订的。根据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 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建设规划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于1999年组织编写并审定了由我担任主编的《国际私法》。本教材主要适用于司法部直属的政法院校的法学本科教学,于2001年获得司法部 优秀法学科研成果及优秀教材 三等奖,于2008年被遴选为国家 十一五 规划教材。承蒙国内同行厚爱,本教材得到国内各高校法学院系的广泛使用。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四十年以来,国际私法已经从象牙塔内的一门学问,逐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对外开放中维护国际民商事活动当事人及国家的利益方面,其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无可替代。当今交通工具更为便捷,现代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移动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日新月异,新一轮全球
成人高等法学教育主干课程教材《国际私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自2000年初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为了进一步提高教材质量以适应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广大读者的要求,对初版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形成了该《国际私法》修订版。 《国际私法》修订版吸收了近年来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了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的新发展,更系统、准确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力求做到理论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此次修订,主要对初版教材做了如下修改:(1)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内容,增补了一些新的知识;(2)在每章的开始部分设置了 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提示读者注意掌握国际私法的重点知识;(3)在每章结尾处设置了 思考题 ,以便读者复习巩固和进一步研究。
本书正文共七章,围绕着确定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三个核心问题而展开。具体而言,各章主要包含以下研究内容: 章奠定研究陆空联运合同 私法问题的基础理论。第二章研究如何确定陆空联运合同案件管辖权。第三章研究运输公约,主要是《蒙特利尔公约》,适用于陆空联运合同所包含的 航空货物运输区段之条件,以及前述公约扩张适用于陆空联运合同本身的条件。第四章研究陆空联运合同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即如何在陆空联运合同中运用法律选择方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第五章探讨陆空联运合同准据法适用中的问题。第六章考察陆空联运合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本章首先考察陆空联运判决如何适用《公路公约》规定的判决承认与执行机制。而后,本章遵循承认外国判决的一般程序,首先分析承认陆空联运合同的条件。而后考察陆空联运合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
本书是根据 1998年《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 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编写的教材之一。本书采用了 上普遍接受的 私法学体系,结合大量 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 成果,深入系统地阐述了 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全书共分5编18章, 编是“总论”,第二编是“财产权”,第三编是“债权”,第四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五编是“ 民事争议的解决”。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 外 私法学研究的 成果。在理论创新、体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参考。
民事政策与私权自治的 共生 是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有机结合的需要。私权自治与政策治理的博弈处处可见,成为社会治理系统中既冲突又相融的重要构成要素,二者的制约与平衡成为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所谓 私权自治的政策之维 ,重点在 维度 ,核心是 自治 ,目的是 私权 。政策对私人领域的介入,并不单纯意味着对私权的粗暴干涉与限制,优化后的政策将成为私权保护机制的新生力量。同理,私权保护配套制度的建立也会增加政策的时效性,也正是这些相互交织领域的合作与互动,方能实现私权自治与政策治理共同的终极目标 追求民众合法权益的化。本书从私权本身的运行规律出发,探研政策对私权自治的介入路径与限度问题,以 私权自治与政策治理 的关系为研究视角,以 民事政策法源性 存在的困境为路径,在引导与规范政策介入私权的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