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上,在尽量通俗易懂的基础上,力图更加幽默活泼。 ·结构上,基本按照外贸出口流程来安排,便于读者有针对性地查找阅读。 ·内容上,围绕外贸出口流程关键环节与风险点,重点分析了角色转换、合同、产品责任、海运、国际保险、出口收汇、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以及纠纷解决等法律风险与应对等问题。 ·形式上,为了激发读者的学习兴趣,穿插了大量的漫画(部分未查明作者,若作者发现,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与图示,且在每一章的开头基本都采用故事的形式引入。还开辟了一些专栏式的“小板块”,从多方面、多角度,立体化地加深并巩固读者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通过“TIPS”(小贴士)提醒读者抓住问题的关键和窍门;通过“指点迷津”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通过“相关链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在全球性整体经济环境初步形成的背景下,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大趋势之一。本书深入研究了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中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法定货币和货币财产国际流通的经营权、监管权、汇率调控权、纠纷裁判权等。本书的立意在于通过对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适应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为我国制定主权货币国际流通法规,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奠定法律基础;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更好地维护人民币所能带来的国家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居民财产利益。
国际贸易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存在着不同的学说和理论,特别是世界贸易的组织成立以来,更是丰富了国际贸易法的内涵和外延,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国际商事交易法、国际贸易管理法和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法。部分选择一些基本的问题和新的理论前沿问题做系统深入的研究,力求准确地反映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法的*发展。本书既可作为国际法研究生的专门教材,也可作为法学本科以及从事涉外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的参考读物。
本书是关于研究国际物流法律问题的专著,书中包括了:国际物流统一实体法的适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问题、国际物流管理的法律问题、国际物流的海关管理、国际物流争议的解决机制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法律专业考试中,常见的题型有六种: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只要确实掌握以上六种题型的答题技巧。轻松面对法律专业考试不在话下。本书针对法律专业考试中常见的题型及相应的答题技巧,帮助读者掌握法律专业考试的答题技巧,拓展法律学术视野。
吴兴光、黄丽萍主编的《国际商法》第三版是在第二版内容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次修订,是根据近年来一些*的国际惯例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第二版的相关内容进行删改和增补,力求反映国际商法的*发展趋势。 本书第三版包括三编共九章,从国际商法原理、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商事组织法、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等方面,对国际商法进行系统阐述。 《国际商法》内容新颖,引证法律充分,每章都附有典型案例,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和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国际企业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做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及外经贸部门人员使用。对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作者多年来研究WTO法及其他国际经济法问题的结晶,采用了专题研究的方式。作者运用历史研究、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深入探讨了16个专题,提出了若干新颖独到的观点、见解或论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府处理WTO和其他法律事务的对策和建议。本书可作为大学教师和学生教学、研究或学习之用,对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处理WTO法律事务也有参考价值。
本书目在探讨国际商事争议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并特别涉及仲裁裁决在中国的强制执行,并从整体上探讨了深入研究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强制执行所据以依存的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概念和仲裁裁决。并涉及港澳台地区与内地之间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问题。 在本书中作者用搜集到的大量的中外法律文献及一手材料,结合作者七年多来从事涉外仲裁工作的实践,运用比较法学的分析方法,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探讨,为我们展现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体系及其内在的关系。同时,作者还介绍并评价了我国的仲裁裁决执行体系,归纳总结出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书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实用性强。作者以案说法,避免了空洞的理论说教,以大量的了新国际案例逐条阐释《纽约公约》的具体条文,介绍
《国际航运法律法规文件汇编》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际海运条例》等海运综合陛法律,也包括船舶、船员、海关、卫检、费收、发票等涉及国际海运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对内地与港、澳、台航运的相关规定,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国际航运法律工具书。
近几年来,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迅速,由于高职高专教育具有非常强烈的应用导向,因此.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限度地突出课程的应用特色是每一个教师都要面临的挑战。本书即是编者在实践基础上,结合近年教学经验的创新尝试。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的特点是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本位,因此,本书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编排理论内容,使学生能在课堂上更好地吸收经济法基本知识。本书每章后均附有练习题,体现了“教、学、做”合一的职教特色。 1.适用范围。本教材的读者对象主要定位于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院校及成人高校的国际贸易、商务英语各专业使用。同时适用于对国际贸易法有兴趣者。 2.内容特色。本教材行文力求生动、鲜明,内容表达遵循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原则,对一些重点难点讲解透彻。为了更好地进行
本书收入了作者在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论文34篇,涉及国际贸易法的广泛领域,它们对于了解和研究国际贸易法的产生与发展及其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国际贸易法的教学与研究及进口贸易,有着重要的意义。
“新版以案说法”丛书继承了原“以案说法丛书”简明、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写作风格,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本书为“新版以案说法”丛书之一。本书涉及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结算、跟单信用证、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国际海运提单等内容,共有54个案例。针对这些案例,作者从国际商法、国际贸易实务、我国民商法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或评论,帮助学生及相关实务人员提高国际贸易专业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十二五”应用型国际商务类专业规划教材》以高职高专国际经贸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在充分考虑非法律专业学生理解能力和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对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所需法律知识做了梳理,针对相关岗位需求,将原国际商法体系进行重新整合。 《国际商法/“十二五”应用型国际商务类专业规划教材》在尽量弱化理论研究内容的同时,加强实践能力的训练,以精选的经典案例为载体,体现各知识点的实际意义和应用。 《国际商法/“十二五”应用型国际商务类专业规划教材》共分为五个模块,采用项目导入、任务驱动的体例组织教学内容,突出“教、学、做”一体化,加强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以导入案例引入知识点的学习,以项目实训结束,结合各种案例、图表等形式,尽可能做到通俗易懂。同时本教材积极吸
由于目前各国对平行进口的规制主要由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和国际贸易条约承担,因而本书将研究范围限定在这、三类法律构成的法律框架之内。当然,其他的法律,包括合同法、国内贸易管制法律等,也影响到平行进口,但它们并不直接回答是否允许平行进口和权利人是否可以限制平行进口的问题。当然,在探讨我国有关平行进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时,本书会涉及国内贸易管制问题。 在这一法律框架内,本书对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研究主要采用实证和归纳的方法。平行进口问题的外国文献蔚为壮观,国内学者的文章也已达到了一个可观的数量。然而,国内外学者对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观点相悖者甚多,甚至对作为研究对象的平行进口这一现象的界定也是大相径庭。究竟何为平行进口?各国法律对其究竟采取何种态度?这种态度背后法理的本来含义是
由朱秋沅编写的《国际海关法研究》将国际海关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新领域,系统地分析了国际海关法从产生到迅速发展的缘由,探讨了国际海关法的基础理论,揭示了21世纪国际海关法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国际海关法研究》以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作为论述的切入点,以国际海关条约与国际海关软法为两个主要论述类别,描绘了当前国际海关法发展的鸟瞰式全景图。《国际海关法研究》共分为五章。 章对国际海关法理论的产生与发展的讨论,也构成本书以后论述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出发点。第二章在对世界海关组织本身的发展与组织结构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重提炼了世界海关组织体系下的国际海关条约与软法的发展现状与焦点内容。第三章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海关制度及其*发展进行的归纳,本章创新点尤其表现在:
本书以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为研究对象,对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构成、目标、原则以及内容、特点、发展趋势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在对欧盟新能源法律政策体系总体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欧盟对能源次级立法的划分,从四个方面分别探讨了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核能法律政策、节能与能效法律政策以及新能源参与能源市场竞争的有关法律政策,并分析有关立法的特点与不足。评析欧盟的*立法和提案。通过深入研究欧盟的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体系,分析中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不足,借鉴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改进中国有关法律政策的建议。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实践。在近几十年中,中国的发展无疑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中国也通过国际贸易和吸引外资的方式逐渐融入到国际社会中,融入到国际经济生产当中。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贸易和投资都获得迅速的增加,在国际经济中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远洋运输也大量增加。与之相适应,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规则的参与和制定方面也曰趋活跃。本书就针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在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实践展开研究,内容涉及国际贸易领域、国际投资领域、海事海商领域(其中特别介绍了《鹿特丹规则》以及中国的实践等)。此外,针对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动荡,本书对美国近年来在金融法领域所做的努力也作了一些研究和介绍。
1.1978年国际商会(ICC)制定了一套统一规则,处理通常被称为 “合同担保”的应用。这套规则,即国际商会第325号出版物《国 际商会合同担保统一规则》,适用于保证人在索赔被提起以及其 他一些条件被满足,例如提供一份仲裁裁决的时候,即有义务付 款的保函。 2.因应1978年之后实务做法以及国际商界观点的改变,ICC制定 了一套规则,规定“见索即付”或者“无条件”的合同担保的使用。 依据该规则,受益人无须证明违约或遭受了损害,即可获得赔 偿。因此,国际商会出版了《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 第458号出版物)。根据该规则,银行以及保证人凭提交的适当 单据即予以付款。 3.承包商(在本指南中也称为“被保证人”)担心“见索即付”保函会 被不正当使用,这可以理解,因为,不可避免地存在无理索赔以 及在善意贸易/△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