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是期货市场面临的最大威胁。《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在内容上跨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和衍生品法》两个时代的反操纵法律变迁,是国内第一部从法学角度研究期货市场操纵问题的专著。《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通过对理论基础、法律适用和监管体制等三个层次的剖析,希望能够深化学术界对期货市场反操纵问题的认识,为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一些有益经验,进而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尤其是期货市场操纵二元规制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相关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立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方向。
《国际融资法律实务指南》以国际惯例为基础,结合作者十几年的从业经验,介绍了国际融资交易的流程,对国际融资的主要法律文本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梳理和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国际融资法律文本的谈判要点以及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融资法律实务指南》对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国际投资仲裁领域频发的 合法性危机 ,使得国际投资仲裁案件裁决一致性的研究迫在眉睫。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投资仲裁中裁判法理生成与实现的逻辑:确保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遵照合理裁决原则初步筛选 归纳法律标准 筛取并解释*标准 提炼优良裁决 构建多边法律解释机构以归纳并解释法律标准 确立指导性案例制度以提炼优良裁决 设立上诉机制使优良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本书采用将进程研究方法与动态、静态研究相结合,将进程研究方法与应然、实然研究相结合,将类型化研究方法与宏观、微观研究相结合,以及将类型化研究方法与类比的方法相结合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大量仲裁案例的剖析,旨在提高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为参与仲裁的投资者与东道国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指引,维护国际投资争端机构的公信力,进而为构建统一和谐的国
《国际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选编》精心收集、整理了20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若干国际金融组织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相关同志进行了编译。在法规的国别和地区筛选过程中,银监会几乎兼顾了世界上所有拥有国别和地区的地理区域,并且充分考虑这些国别和地区是否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具有借鉴性或典型性,主要涉及经合组织、世界银行和欧盟三个国际组织,亚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和中国香港六个国家和地区,欧洲的英国、爱尔兰、俄罗斯、捷克和塞尔维亚五个国家,美洲的美国、加拿大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三个国家,非洲的南非和乌干达,以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这些国家在立法层级上并不完全一致,有些以法案形式呈现,有些以指引形式呈现,还有些则是行为准则,但都指向一个共
本书的研究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规则体系为依托,同时引入《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通则》、《欧洲法通则:买卖篇》和代表性国家国内法上的对应性规则,系统阐述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并引用大量实证案例帮助分析。
由莫世健主编的《国际经济法(第2版)》采取了 大国际经济法概念,尽可能多地包括国际经济法的相 关问 题。本书共14章:章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国 际货物买卖和《联合 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第三章国际货物 买卖和国内法、惯例的 适用;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支付法律问题;第五章国 际货物运输法;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七章国际金融法;第八章国 际投资法;第九章国际 知识产权贸易法;第十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 ;第十一章世界贸易组 织货物贸易规则;第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规 则;第十三章国际税 法;第十四章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国际投资行为与国际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冲突和其解决方案日益为国际法领域所关注,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是中国崛起于世界之林道路上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为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在国际投资中实现绿色发展,应当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充分发挥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积极作用,探讨投资国在国际投资活动中环境污染方面的预防义务和发生环境损害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完善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之环境条款、海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和中国境外投资与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同时,应关注私人投资者各类国际投资行为国家归责的要素分析,明确核电、航天、石油等特定行业中国际投资环境之国家责任问题,完善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本书汇集了法官、学者、律师、官员及学生初接触WTO的情况、研究WTO的情况,以及对WTO的看法。通过个人与WTO关系的叙事,展示了一个又一个鲜活而令人兴致盎然的故事,给读者带来阅读的快乐和对WTO法的了解与追求。
本书是针对《世界银行自然人破产问题处理报告》的翻译作品,全书由前言、章 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破产体制的核心法律属性 、第三章 总结和结论 四部分组成。全书分别就自然人破产的方法论、自然人破产的术语、自然人破产的基础、对抗因素、制度框架、债权人的参与、免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国际贸易法》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和争端解决制度三部分内容,既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涵盖私法和公法的广义国际贸易法使用,也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私法或公法的狭义国际贸易法使用,可以满足不同课时、不同专题安排的需要。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新颖、结构合理、篇幅适中。整个内容既涵盖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知识点,又代表了截至修订时的*发展。合理的编排结构有助于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整个内容,合适的篇幅既浓缩精要又适当展开,不显烦琐。 在商事交易方面,突出体现交易内容和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贸易融资;在贸易管理方面,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为核心,包括货物贸易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在争端解决部分,对应性地提供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本教材是*、财政部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初步成果,在全面准确地阐述国际贸易法基本概念和内容的同时,突出重点。充分反映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该教材介绍了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的新《华沙公约》、《国际运输法公约草案》、UCP600、《国际保理公约》、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讯公约》等。
本书既强调理论学习,又注重实际运用,书中还附有案例和阅读材料。本书内容包括:国际法和比较法概述、国家责任和环境法、争议解决、跨国企业、外国投资、货币与银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劳工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货物买卖法、运输、融资12个部分。与前一版相比,具有以下新特点:增加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的内容(第11章),增加了《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内容(第11章),更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公约缔约国的主要信息,更新了欧盟等国际组织成员数量等信息。
《全国高等院校双语案例教程系列教材:*国际商法英文案例选编》适用于各高校的商学院、法学院以及其他学院的国际商务专业及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学,主要为全英教学或双语教学的商务类或法律类课程,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国际商法案例。既可帮助学生加深对国际商法基本概念、实践操作的理解,同时也为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案例、组织讨论提供便利。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上标的物皆为国际运输且以单证形式交付,物流和单证流的分离性使所有权移转方式存在特殊性,仅将 货交承运人 作为标准未必适应复杂的现实情况,故移转方式之确定须将合同约定之国际贸易术语、单证类型、交付方式和结算条件等要素类型化并置于合同系属的物权移转的不同立法模式中予以考察。国际货物所有权移转问题涉及不同国家的物权法、合同法、破产法、海商法和保险法等以及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由此这项研究颇具广度和深度。
《国际海事条约汇编(第10卷)》收录了自1998年以来国际海事组织相继通过的对《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各项修正案及与之相关的《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
《国际商事仲裁》(英文版)是为培养复合型涉外法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法学双语教材。在广泛收集资料、重视国外学者相关论述的基础上,本教材采用了英文为主、中文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对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叙述。本教材共分为十章,内容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简介、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准据法、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临时措施、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异议,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涉及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做到了语言地道、论述清晰、重点突出、难度适当,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本教材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不仅做到知识上的覆盖,更强调若干实务问题,做到了背景、知识、理论与案例的有机统一。
《国际经济法学刊(2013)(第20卷·第2期)》是全国性、开放性的国际经济法专业优秀学术著述的汇辑,是国际经济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和“以文会友”的平台。其宗旨是:立足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命题,其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至今仍是一个存在激烈交锋、并具有突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直接的实践操作意义的重大课题。 从理论层面而言,仲裁第三人制度不仅与诉讼第三人制度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与代理、契约、公司制度、衡平法律思想等法律范畴存在内在联系,而且与目前普遍认可的仲裁制度为突出的特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仲裁的契约性本质存在直接冲突。 从实践层面而言,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有无对于仲裁实践操作具有直接的意义,在缺失仲裁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面临着再次起诉或仲裁的结果,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裁决,而在存在仲裁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则可以节省争议解决成本,一次性地解决所有相关纠纷。 本书写作特点可以概括为: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
为应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需要,2014年1月4日,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多年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自贸区法治方面的深度合作,双方共同成立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司法研究中心,并启动了涉自贸区法律适用专项调研期课题。本书为地提起课题研究成果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