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以1482年的法国为背景,以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与年轻英俊的卫队长、道貌岸然的副主教以及畸形、丑陋的敲钟人之间的关系为主线,热情呕歌了吉普赛姑娘与敲钟人高尚的品格,深刻鞭挞了卫队长与副主教的虚伪与卑下。小说艺术地再现了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相,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人民怎样同两股势力斗争。体现了雨果的“美丑对照”的艺术表现原则,它的发表,打破了伪古典主义的桎梏,标志着浪漫主义的 胜利。
近年来,随着恐怖主义的日益猖獗,恐怖活动的特点也发生很大变化。从各国原有的反恐怖立法或相关立法的形式和内容上看,都存在着明显的需要补充、完善之处。特别是仅仅依靠一些单项反恐立法或刑法中的相关反恐条款以远远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各国在如何界定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怖组织等方面仍存在着差异,且各国所面临的恐怖活动的威胁程度不同,因而在确立相应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以及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本书编两编,编是按国别分类,依次介绍各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规。第二编是介绍了联合国的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和条例。
本书是介绍欧盟机构发展和决策的最简洁、最的著作之一。通过对欧洲一体化历史的回顾,对欧盟的机构建设、决策制定和对外关系的分析,本书旨在探寻欧盟发展到今天所面临的分歧和困境的原因。本书不仅把欧洲一体化发展的知识系统地介绍给读者,而且向读者展示了目前欧盟内部关于未来联盟的扩大和新的《条约宪法》的辩论。此外,本书还向读者提供了众多与欧盟建设主题相关的书目,为进一步研究欧盟的读者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来源。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滥觞于德国刑法理论,是德国刑法学中区分共同犯罪参与形态的主导理论。《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依托德语手文献,梳理了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在德国刑法教义学和判例中的发展历程,并以罗克辛的支配理论为框架,阐述了犯罪事实支配之概念、类型、内容确定和结构等本体论问题,分析了本理论与犯罪论体系、其他区分学说及特殊的主客观构成要素间的关系问题,进而将本理论适用于解决间接正犯、共同正犯和组织犯中的诸多根基问题和争议问题,不仅填补了我国刑法理论的空白,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由廖北海所著。
《欧盟海关法典实施条例》对《欧盟海关法典》的部分条款的程序性规则进行明确。具体包括海关法规的范围、适用货物贸易的进出口关税及其他措施所依据的条件、海关债与担保、运入欧盟关境的货物、货物监管性质、办理海关监管程序、验核、放行与处理的一般规则、自由流通放行和进口关税免征、特殊程序、运离欧盟关境的货物及附则等。
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忙做农活,阴错阳差,孤儿院送来了喋喋不休的11岁红发女孩安妮。 安妮过上了自己期待已久的幸福生活,却开始不断闯祸,让所有人都头痛不已。 但她亲近自然,总给花朵湖泊取名字; 喜欢幻想,让生活焕发诗意; 善良坚韧,而不失天真; 知道努力去追求梦想,也懂得珍惜当下。 不的她能够赢得大家的喜爱吗?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思,是光辉的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纪伟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以和平的方式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同时又保证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持久稳定和繁荣发展,并使之持续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积极作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事实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而是完全正确的。 港澳回归祖国,提升了全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了爱国主义热情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广大群众殷切希望进一步认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了解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实行的具体制度和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特点,以便增进见识,加强合作交流。为了适应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客观实际的需要,特
《德国劳动法与劳资关系》由德国劳动法学家、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的曼弗雷德·魏斯教授与马琳·施米特博士台作完成,本书涵盖了德国劳动法的所有发展内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极其庞杂的德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全书立足于德国的地理、人口和政治体制状况,追溯了不同历虫时期德国劳动法的演变与发展,阐述了德国个别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在立法与司法宾践中遇到的争议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个别劳动法部分涵盖了个别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义务、劳动基准、合同终止以及个别劳动争议的解决等内容;集体劳动法部分涉及结社自由概念与历史发展、集体劳动谈判主体、集体协议内容以及集体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等内容。
古典法时期的法学家们却认为役权是一系列类似权利的一个总称。优士丁尼时期的法学家们则在将众多役权抽象为一个类型之时做了新的贡献:第八卷的第1节与第4节被认为是役权的一般规定,而第5节与第6节则论述对所有役权的程序法保护以及对所有役权都适用消灭模式。应当说,当时已经为今天的“役权非法定化’’做好了准备:役权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在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自主约定;立法确实类型化了一些役权,但是当事人可以对这些类型化的役权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约定做出调整与补充,这已经类似于合同了。对于役权的类型化,役权的基本规则是否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役权特别是常见的类型存在着争议;因此,从历史上看,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役权的基本规则都是在对现实情况的不断妥协与协调中产生并成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
本书是美国联邦司法中心为法官和书记官提供的培训手册,是法官和书记官的书。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是一个主管联邦法院的研究和继续教育的独立机构,类似于中国的国家法官学院,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设计和主持对法官和其他法院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司法行政事务研究计划,促进联邦法院历史的研究,协助州法院和国外司法系统研究的联邦司法制度。作为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机构,联邦司法中心提供培训资料。在我们与礼物基金会的合作过程中,基金会专门资助法官到联邦司法中心进行了法官培训项目研究,在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过程中,湖北法官进修学院获得了经验以及大量资料。 通过阅读此书,不仅对如何当法官和书记官可以一目了然,以后有什么问题不清楚,也随时可以从中找到答案,它既是教科书又是工具书,体现的是司法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