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已成为法科学生了解法律以及法治精神的***入门读物,书中没有法律条文的列举和阐述,没有法律逻辑演绎,但却出处洋溢着人性的气息和理性的光辉。此次为修订第二版,作者增加了新的序言,并更正了书中的一些错误,并增加图说。并重新装帧,使之以更新的面貌面向读者,提升我社在法律文化领域作品的影响力。
英美担保法体系庞大、内容丰富,关系复杂、制度精致。本书限于篇幅和时间,主要选取了英国的按揭制度和美国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之所以选择这两部分内容,一是因为其制度设计复杂,理解难度大;二是因为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本书作者在阅读了大量英文专著和论文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推敲、认真咀嚼,终将精选的案例汇编成书。为方便广大读者理解英国按揭制度和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我们在每一章节之前都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希望这些案例和介绍对读者了解英美担保制度有所裨益。
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系列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 根据外国法制史教材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总结多年来外国法制史教学实践经验和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外国法律制度史
《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这本书从有此意图到出版,历时将近两年,可谓百般雕琢,惟恐其不能成为美器。作为编辑,当然有许多感慨待发,于此方寸地只谈几句并不算多余的话。 “公民不服从”是一个纯粹的西方概念,是西方式民主政治中极为特殊的理论与实践行为,本书将其作为西方政治学中一个学理性因素加以引入,目的是让国内学者了解西方政治学此一必要侧面,相信这一点读者自会辨明。 本书在选辑译稿过程中,不同篇目约请了分别的译者和作者,而各篇目的内容间有相互引录的现象,所以在整部书中,出现了同一段原文不同译法的情况,为了文意上的连贯性,也为了珍视译者各自独特的行文风格,书中留存了此类差别而未加丝毫凿作,对于此不算规范的做法,请读者谅解。 后,要感谢本书的编者何怀宏先生,他于病中为本书的顺利出版
亚当·斯密是十八世纪英国的著名经济学家,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古典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而本书反映的正是亚当·斯密早期的经济思想。抓住了当时英国经济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利益和要求。当然,这时斯密的经济思想还不成熟,许多政治经济学原理还不明确,甚至没有考察。但是,斯密研究经济问题的总方向,他的经济学说的中心思想已经奠定了,并对价值、货币、资本、利息等政治经济学范畴作了一些分析和说明。这一切,在他的代表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得到了大大的发展和丰富。
人文主义法学思潮是指欧洲14—16世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中出现的一种有关法律的新思想和新观念,其基本内涵是人文主义法律观。这种法律观不同于中世纪的经院神学法律观,也不同于后世在科学主义影响下的实证主义法律观。人文主义法律观主张人是有尊严的,是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每个人都拥有不同于其他人的独立的生命,并有能力赋予其生命以意义。人文主义法学思潮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西方后来所有承认人权、主张维护人的尊严的自然法学和其他法学流派的思想渊源,构成了近现代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的底蕴。
本书围绕知识产权正当性这一命题展开,对当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进行了批评性的反思,在分析知识产权诸理论优势和不足的基础上,深入探索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为在我国研究知识产权提供理论上的准备,进而为知识产权理论的发展开辟渠道。 本书适合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的研究者参考阅读,也可供对知识产权理论感兴趣的其他读者阅读。
20世纪中期兴起于美国的行为主义法学,以经验实证主义、结构功能主义和一般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等为理论基础。行为主义法学主张*的价值中立,将法律生活作为行为进行科学的分析,把建立一种一般性的、能够预测和解释每一种法律行为的法律理论作为自己的目标。行为主义法学认为法即行为;并从社会控制和公共政策的角度界定法,认为法是政府的社会控制+是可以观察到的警察、法官、检察官或行政官员的行为,而不是规则。在研究方法上,行为主义法学采用观察法、社会调查法、定量分析和数学模型分析等方法,主张利用计算机等科技手段,注重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首开法律变化的定量分析和预测研究之先河,开辟了法学研究的新天地。
本书是纯粹法学派首创人凯尔森的代表作,现代西方法学名著之一。凯尔森(1881-1973)原籍奥地利,曾任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籍。本书对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全书分法律论与国家论两编和一个附录。编论述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有关法律的基本问题;第二编论述了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附录对西方法学的两大对立学派的区别作了分析。
什么是多元文化主义?其产生的历史和理论背景是什么?作为一种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有何特征?多元文化主义和教育改革、公共政策、宗教实践、国家认同、文化多样性、少数民族权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等等有何联系?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多元文化主义的悖论何在?多元文化主义的前景如何?沃特森的《多元文化主义》就是对上述问题的争论的描述、思索和评价,并试图作出一个清晰的阐述和确切的回答。 在沃特森看来,多元文化首先是一种文化观。其次,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历史观。再次,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教育理念。沃特森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内涵的丰富性原自其起源的复杂性。 需要指出的是,本书的一个特色在于:沃特森翔实地考察了不同政治和历史环境下的不同国家对多元文化主义的不同态度和重点,其中也涉及了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我
本书从梳理因果关系理论的学说演变史入手,详尽介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因果关系理论和著名的司法判例,试图向读者展示法律因果关系理论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在对学说史的研究考证上,作者力求准确、完整地再现各学说理论的本来面貌,并将各理论学说与当时主流的法哲学思潮相联系加以考察,揭示主流法哲学思想对法律因果关系理论发展的影响。除了在理论上将各因果关系理论联系于特定法哲学思想之外,作者还努力考证因果关系理论与当时社会环境、人类认识能力的水平以及司法状况等客观因素之间的联系,希图在更加综合立体的框架下,探讨因果关系理论的发生和演变规律。
刑事诉讼制度,不仅事关打击犯罪、惩罚罪犯的力度和司法公正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及其保护,故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加以规定,并不断予以完善。当今世界,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法律文化传统不一样,各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亦不尽相同。但随着国与国之间交流往来日益频繁,法律作为一种文化正在相互渗透和融合。尤其是在改革、完善我国司法制度的今天,如何立足我国国情,吸取、借鉴外国的长处和经验,已成为众多有识之士的共识。有鉴于此,我们翻译、出版了舶+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一书,展示了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学者在探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上的种种见解和观点。从这些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及改革的趋势。“他山之石”可为鉴,诚望本书能对国内外从事刑事诉讼制度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同行有所裨
本系列教材以国家*1998年颁布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教学基本要求》为指导,以司法部颁布的教学计划为大钢,根据成人高教学制的特点和学科设置的情况来确定写作特点,力求使每一位学生能够准确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观点、基本技能;同时考虑到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要,适当增加典型生动的案例,以便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本系列教材内容适中,立足本校,面向社会,本、专科兼用,即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专科阶段均可使用。同时还可以适用于函授、面授辅导、全日制脱产等不同的学习形式。 本系列教材包括国家规定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的各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也包括相关的法学选修课及政治理论课和文化技能课。
本书是以过失犯理论中的核心要素——注意义务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作者以比较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围绕德、日刑法理论和判例与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异同,从注意义务的概念、性质、根据、内容、前提、标准、类型、阻却事由等方面,对注意义务理论体系进行了全方位解构。本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德、日刑法理论关于注意义务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德、日刑事判例的*动态,对于丰富我国过失犯罪理论,拓展理论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司法实践准确认定过失犯特别是新类型过失犯罪也具有指导意义。
《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下》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书中具体收录了:《罗伯特·诺齐克的、我的和你的未竞事业》、《论宪法》、《美国法律哲学的新走向》等文章。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产生于20世纪初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是西方共产党人和学者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进行反思、重新理解和运用的产物。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批判精神。其批判锋芒一边指向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一边指向资产阶级法学,并寻求在新的情况下发展马克思丰义法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反对简单的经济决定论,反对仅仅强调法的镇压功能的阶级工具论,关注法在市民社会的运作机制,关注法的自治性、自主性,关注法的意识形态功能,注重研究在新的情况下如何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阶级划分问题、民主问题、法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法的消亡问题。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批西方学者从学术角度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展开研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丰
本书以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为基本线索,从制度和思想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的面貌和精神进行讲述。 在书中,你会看到古代希腊城邦和西方法治的关系;多元统一的话方法治结构;不断超越和批判的自然法思想;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千丝万缕;充满理性与技术的伟大法典;契约、财产、犯罪、刑罚等西方法律观念的变迁;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宪法对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神明裁判、陪审团,乃至现代的沉默权的司法运作;古罗马和近代德国的伟大法学家;中世纪欧洲著名的波伦那大学及其对罗马法的注释、当代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苏格拉底教学法;戴马尾头套的英国法律贵族和四大律师学院的出庭律师等等。 西方法律源远流长,支脉纵横,但是本书采其主流和精华,既有一定的学理分析,也有浅显易懂的历史描述,并配有大量历史图片,力求雅俗共赏。
加罗法洛(1852-1934)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
所谓英美法系,其法律渊源主要以判例为主,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主要代表。判例在这些国家的历史和现在一直表演着重要角色。产生着重大影响,决定着本国政治、文化、经济的走向,有的判例甚至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书聘请国内著名高校,如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精通法律英语的教授及相关专家、学者亲力亲为。内容上先将契约法进行概括性介绍,然后对每个经典判例给出精彩导读,再附英美原版判例(或精选部分),并对其中生涩难懂的词汇进行注解,使读者不但对该法有总体认识,尽快了解契约法,而且中英文结合的方式省却了阅读的劳累,兼顾了学习性和趣味性,保证了裁减有度、难易结合。
神学主义法学是基督教神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法律现象的理论观点与思想的总称。神学主义法学的起源可以追湖到基督教的《圣经》,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神学主义法学从基督宗教的基本教义即上帝创造一切、人类原罪的无可避免、耶稣的道成肉身、天国与尘世的隔离埘市、末日审判、上帝的律法与福音等出发,将世俗国家、法律纳入到上帝创造世界、拯救人类的神圣计划之中,成为连接天国、俗世的桥梁。神学丰义法学认为,上帝律法及体现的自然法高于并统摄一切人间法律,一切与之相悖逆的人间法都非真正的法;在坚持上帝的主权和基督徒的信仰自由的同时,赋予世俗国家的统治及其法律以神圣性的权威。这些基本思想奠定了神学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神学基调,也使其成为西方法学中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一个流派。现代西方法律制度及其法
以为我们的法律是世界上好的法,这种观念已一去不复返了。今日法律院系的学生,比起他们的前辈和兄长来,在接触到某一个法律部门中的具体法律规定时,更容易提出这样的问题:"这部分规定的终目的是什么扩它是为何而制定的?“用什么来衡量,才能知道它们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标准?”对于这些问题,本书并不试图提供具体答案。本书的宗旨在于提出一种对这些问题进行子十论时可供遵循的思路。对于那种首先以说教性的方式系统地解释西欧法律在传统上力求达到的价值观念、然后再从现今法律当申举出这些价值观念得以实现的例子来的方法,人们早已感到厌烦了。 西欧的法律,部分源自罗马法,部分源自日耳曼习惯法。后者的存在形式是普通法。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在各自的发展中彼此独立,但在私法领域,即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领域申,两个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