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法庭首席法官约翰·福蒂斯丘爵士(约1395~约1477年)无疑是15世纪英格兰为卓越的政治学家。这个小书首次把他的两部重要著作——《英格兰法礼赞》和《论英格兰的政制》——的*版本合并一处,并添加了导论、注释和参考书目,充满了智慧警句。 《英格兰法礼赞》和《论英格兰的政制》——英格兰政治思想*早的作品——乃是出自一个战争与政治动荡年代、一位富于清醒的自我剖析意识并深谙世故沧桑的法律人和政府官员的笔下。两部著作彼此呼应,主张正义,反对专制暴政,对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法律和政制尤其有独到的见地。谢利·洛克伍德在《导论》中对福蒂斯丘爵士的作品做了清晰的评价,并勾勒出了这两部著作的历史与知识语境,是认识这位开创性的政治理论家的一个便利门径。本书对于我们理解西方政治思想(尤其是中世纪宪政主义)和法律制
本书名为《学说汇纂(第17卷委任与合伙)》,即针对罗马法经典《学说汇纂》中第十七卷的译作。本书采用拉丁文(前半部分)与中文(后半部分)对照的形式编排,方便读者参考原文进行阅读。全书分为两章,内容涉及委任之诉及委任反诉、为了合伙人之诉。作为“罗马法体系下的中国法典化和法学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系列项目之一,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本书对于《学说汇纂》甚至罗马法民法的传播和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们研究罗马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书由优士丁尼编著。
本法典以犯罪和制裁为主体,从为犯罪规定的要件和罪名到为制裁设定的体系和选择,无不彰显瑞典刑法之轻刑化理念,同时体现瑞典刑法的北欧化特色。尽管瑞典与我国在自然地理、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是《瑞典刑法典》所表现的立法技术和价值取向,无疑值得我国刑法学界研究学习和我国刑事立法借鉴。
匈牙利现行刑法典制定于1978年,历经多次修正。匈牙利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包括以下九章:刑法和适用范围;犯罪行为与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阻却事由;刑罚与处分措施;刑罚的适用;前科消灭;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关于军人的规定;解释性规定。分则包括以下十章:危害国家罪;反人类罪;侵害人身罪;违反交通规章罪;危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性道德罪;危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性道德罪;危害国家管理、司法管理与公职廉洁罪;危害治安罪;破坏经济罪;侵犯财产罪;违反军事防卫义务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奥德赛》是“英语大书虫世界经典名译典藏书系”系列之一,是古希腊的两部史诗之一,为盲诗人荷马所编辑整理。本书被后人细分为廿四卷,主要是连接伊利亚特的剧情,希腊英雄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又译特洛亚战争)中取胜及返航途中的历险故事。希腊半岛一些部落联合进攻特洛伊。某部落首领奥德修斯刚得贵子,便别妻远征。战争进入第十年,奥用木马藏兵,希腊军队里应外合,攻陷敌城,赢了特洛伊战争。希腊军在回家途中因为英雄奥德修斯激怒了海王波塞冬(又译波塞顿)而遇到海难,全军覆灭,是奥德修斯凭借机智和勇敢,终于逃过一劫。可是因为波塞冬的愤怒未息,导致他找不到回家的航线而在大海里漂流。
小说以 人称讲述一个出生在西班牙托尔梅斯河的小流浪儿拉撒路——一个 领路人——如何在饥饿的逼迫和相继伺候的一个个悭吝、虚伪、恶毒的主人的欺凌和“ ”下挣扎苟活,渐渐悟出生存的诀窍,变得越来越“厚颜无耻”, 终成了一个十足的无赖汉的故事。书中拉撒路的自白带有两重性,一方面赤裸裸地叙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另一方面诉说其对道德的顾忌和良心上的自责。
《俄罗斯联邦行政诉讼法典》于2015年2月颁布,是目前世界上近期新的行政诉讼法。法典多达365条,译成中文15万字。该法典在法律比较和借鉴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法典由靠前很好的俄罗斯法研究专家黄道秀翻译,
普通法系国家的大部分国际私法学者认为,管辖权问题是国际私法的首要问题。英国是普通法系国际私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源头,其相关制度非常发达。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对于整个普通法系民商事管辖权机制的建构和走向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于我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本书通过分析有关英国民商事管辖权的著述、判例和法规,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全书共分九章。 章为英国民商事管辖权概述。本章阐述了英国民商事管辖权的分类和英国法院民商事管辖权的分配。根据英国法院取得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不同,可把英国法院的管辖权分为依《布鲁塞尔公约》和《洛迦诺公约》以及欧盟理事会有关规则确定的管辖权和依英国普通法确定的管辖
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对普通法的批评之辞,《对话》理应成为任何对英国政治思想或法律思想感兴趣的人的书目。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也是霍布斯关于政治学的后言论。 《对话》中关于理性、法律、普通法、衡平、司法权、王权及具体的法律问题的看法,与《利维坦》是相当明显的连续性。而为突出的特点是,它将批判的矛头完全而清晰地指向了普通法法律家爱德华·柯克爵士。 整本《对话》的结论也是显而易见的:柯克试图强调普通法的权威来自于司法智慧,这是站不住脚的。普通法法官必须接受国王的大法官的审查,犯罪活动的界定及对惩罚的规定,必须由自然理性或制定法、而不能由司法的智慧来订定。这本对话,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将两种看待王权与司法权的观念,展现在人们面前。正是由于这一点,它比《利维坦》和《论公民》更清晰地揭示
英国法律文化的风格和纠纷解决的方式具有高度实用主义的特色。与欧洲大陆的同行们相比,英国法官在裁判中更信任经验和先例,而非逻辑与原理。作者以“逻辑与经验、权利与救济、原理与先例、学术与实践”四对核心范畴为观察视角和论述理路,为我们呈现了实用主义传统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法律影像。在此基础之上,阿蒂亚也将传统英国法的精神归结为:对实用主义的偏爱与坚守、对理论的反感与排斥。当然,对于英国法的实用主义精神传统,阿蒂亚在赞扬和褒奖之余,也进行了反思与重估。“实用主义传统的弱点”和“幕后的理论”两章便是作为学术法律人的阿蒂亚“反思与重估传统”的产物。 本书是一部“比较法理学”的杰作,视野开阔、论理充分、言之有物。适合对英国法、比较法、法理学和部门法哲学感兴趣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阅读。
现行的波兰刑法典制定于1997年6月6日,于1998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截至2007年11月底,又村1997年型法典进行了多达28次的修正,近的一次修正实施于2007年9月7日。波兰刑法典分为总则部分、分则部分和军事部三个部分。总则部分包括十五章;分则部分包括二十二章;军事部分包括七章。
法国商法课程和教科书的传统内容包括商事行为、商事法院、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和破产法,海商法不包括在内。公司法和保险法由于出现大量的新的法律,已使用新的法典。近年来出版的所谓“生意法”(Droit des affaires)是沿用英美的“Business Law”模式,除论述传统的商法外加上合同法等民法内容,这类书主要供工商管理院校等使用。 编著者已在《>匕较破产法初论》、《英法银行业务法》两书中介绍法国的破产法和票据法。 本书论述以下几个专题,即商事行为、商事法院、铺底、品牌形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保险合同和银行制度,并在后一章提供一些补充说明。
当规范——不是对诸个体的快和不快的期待——主导着交往时,社会才是现实的。本书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社会概念,既摒弃了把社会程序与暴力相提并论的做法,也摆脱了认为社会秩序源于孤立的诸个体的契约这种今天或多或少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见解。读者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里阐述着一种确定的理论,而不是在介绍某种固有的看法。因此,不要认为这个小册子是一本法哲学导论;像副标提所表明的,它展示的毋宁是对法哲学的前思,也就是说阐述一些具有确定倾向的基础概述。其中并没有继续这个倾向论及权利的产生——因此,它停留在纯粹的前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