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 科赫、马丁 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作为德国破产法学习者的教材,《德国破产法导论(第六版)》将自身定位为入门教科书,为此,它既做到了内容的全面,也实现了化繁为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整地将德国破产法呈现给该法的学习者。在对德国破产法的立法经过做出简单介绍后,本书便按照德国破产程序的一般运行系统的展开,涉及当事人、程序启动、财团、分配、程序结束等,接下来作者对破产计划、重整、余债免除、自行管理、个人破产、特殊财产破产等特殊程序进行了逐一介绍,后对国际破产法和破产刑法也有所涉及。其间,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对领域内的各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和准确的剖析。 目前我国尚无对德国破产法教材的译介,本书的翻译出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对于中国法律学人来说,该书更是快速全面了解德国破产法的*工具。同时,由于作者在
《斗争与妥协:法英美三国宪法纵横谈》对英美法三国的宪法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对三个国家宪法的渊源、精神、特征、核心价值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精辟的论述,阅读之后读者可以对英国、法国、美国三个国家的宪法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感性认识。在行文方面,本书深入浅出,因繁就简,以散文一般的笔触和流畅的语言,从历史的、哲学的以及人性的角度对三国宪法进行了探讨,被本书的英译本译者戴雪评价为"比较宪法领域的一部优秀而富有原创性的力作",能够让读者受到启迪,学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去观察熟悉的事实。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本书作者马丁内克教授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在法学界享有盛名。本书是其所撰写的介绍德国伟大法学家生平与作品的文章,这七位法学家分别为:拉贝尔、耶林、萨维尼、吉尔克、拉伦茨、黑克、温德沙伊徳。每个名字都熠熠生辉,是德国和世界法学历史上的耀眼之光。通过本书,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成长轨迹、研究进路、学术观点以及杰出作品与伟大贡献。
意大利少年司法是福利混合模式的典型,在小干预的原则下,强调多主体介入,构建了以少年法官、少年检察官为核心的司法体系,和以司法社会工作者为核心的社会体系。两者协同合作,形成了少年司法发展的独特路径。本书基于这一视角,从立法理念、法律规定到司法实践全面分析意大利少年司法制度,并阐述了意大利少年司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约公元1230年至1235年间,萨克森贵族埃克·冯·雷普高使用德语把德意志北部地区的习惯法汇编成书,名为《萨克森明镜》,意在取法鉴人,以资政治,不料竟就此奠下德意志法律大厦的块基石。 这部私人笔记性质的中世纪习惯法大全产生于德意志进入“大空位”时期的前夕,由于它建立在对时下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丰富搜集并深刻观察的基础之上,因而成为德意志几代君王及诸侯可以诉诸的几乎的立法资源。公元1 356年德皇查理四世颁布的《金玺诏书》就明确显现出《萨克森明镜》的影子。很多德国学者相信,《萨克森明镜》是德意志能够向上追溯到的早的法律源头。 本书围绕着《萨克森明镜》的几个主要存世抄本展开研究,力图发掘其渊源,追寻其流变,梳理其内容,注释其含义,还原其风貌,展现其价值,旨在将《萨克森明镜》这部全面透视出中世
1804年公布的《法国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它是资产阶级国家早的一部民法典;经过一些修正后,它现在仍然施行于法国。 《法国民法典》对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民法的发展显然是很有影响的。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法国在十九世纪是一个强国,它的力量使该法典易于影响外国。第二,该法典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有其优越性,这也使它易于影响外国。就形式说,该法典文字简单明了,逻辑谨严,体系完整。就实质说,该法典不公折衷了法国习惯法和罗马成文法,使它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而且重要的,是它废除了一切封建特权和桎梏,它的一些原则使其他资产阶级国家把它评价为发展资本主义的良好的上层建筑。第三,十九世纪的各资产阶级国家大都急需编纂统一的民法典,而该法典是现成的模型。
本书是目前国内部全面、系统而细致地介绍法国行政合同的著作,由在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短期专修“法国行政合同”的杨解君教授根据法国学者和实务专家们提供的手材料汇编而成。 其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国行政合同的制度,涉及法国行政合同的概念与发展、与私法合同的界分标准、法律渊源与法律规则、行政合同的主要种类及其具体应用、公共行政的合同化及其应用、行政合同案件及其争讼制度以及行政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二是法国行政合同的实务,包括了三份法国行政合同文书。另外,还收录了中法学者有关法国行政合同研讨的会议记录以及与法国调解相关的译文。
法国是西方两大法系之一大陆法系的发源地,现代世界法律中的许多重要法典、制度和原则,如近代历*早的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等一大批成文法典,现代法中的破产、公司、公证人、商标、民事代理、诉讼保全等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权分立、法不溯及既往、法官自由心证、正当防卫等原则,都起源于法国。人民主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以及比较法研究运动,也诞生于法国。在现代社会中起重要作用的行政法院,也是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产物。法国还为人类贡献了诸如博丹、孟德斯鸠、卢梭、萨来耶、惹尼等世界著名法学家。因此,学习法律,不能不学习法国法,不能不涉及法国法的起源及其历史演变。本书的出版目的就在于此,相信广大相关从事人员必能从中有所裨益。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基本权利的12个重要判决进行译介,这些案例对于德国的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意义,构成理解德国基本权利基础理论的纲要。同时,通过翻译各个判决的要点、描述其论证过程、阐述其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本书希望能够展示德国宪法教义学的学术积累过程,以及解决重大社会争议的法律方法与技巧。此外,这些案例涉及私法关系中的言论自由、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堕胎规制中胎儿与母亲的权利保障、*刑罚的合宪性、反恐与人权等具体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类似问题的解决也不无借鉴与参考价值.
苏联解体了,苏联的法律死亡了,但作为其继承主体的俄罗斯法律,在经历了一个社会转轨的“痛苦”历程后却重生了,它仍然强有力地支撑着俄罗斯的国家、社会、经济的运作。 拥有着雄厚的俄罗斯法研究力量的中国政法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从俄罗斯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俄罗斯联邦股份公司法这两个方面为大家系统地论述了俄罗斯联邦的公司法的相关条例、特点。 苏联解体了,俄罗斯经历了一个社会转轨的“痛苦”历程,人们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社会转轨使得原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这一问题,有的采取“休克疗法”,有的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办法。社会经济生活转轨时必须借助法律调整的手段,大家都在实践生活中感受到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在社会经济制度改革和转轨中的巨大作用。我们更需要从原来与我们制度相同的国家如何运用法律实现改
本书着重介绍英美财产法的整体结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与技术,并非致力于某个特殊细节。因为特殊细节在普通法的各个国家中可能是各自不同的。 本书主要叙述现行的私有财产权益和它们的法律保护,包括财产的生产、分配和交易,而不主要探究由此而引起的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问题。这些话题已经被辩论了上千年,因为本书关注的是实际运作的普通法制度,而非抽象的理论。 写一本包罗万象而又明白易懂的财产法教科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本书中关于普通法的一般陈述当然在各个普通法地区存在例外和细微差别,但是如果我们致力于那些例外和细节,这些重要的基本要素很快就会被淹没在枝节问题的汪洋大海中。 本书是对英国财产法制度的撮要性专著,其独特性在于将普通法中财产法这个极其博大精深、纷纭复杂的体系提纲挈领,深入浅
罗马法是大陆法系的起源与根基,汪洋博士的这本著作就是对罗马法上土地制度的研究。《罗马法上的土地制度(对罗马土地立法及土地归属与利用的历史考察)》立足于公法与私法两个层面,系统地归纳整理了涉及土地制度的罗马立法与法律实践,详尽地分析了集体土地、私有土地与公有土地这三种土地归属形态在罗马史中的发展变迁,着重强调如何从土地制度的实践与演变之中,诞生出“所有权”、“占有”等现今耳熟能详的法律概念与物权类型。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当今世界上年轻的民法典!令人惊讶的是,它坚持将知识产权立法视为整个民事立法的一部分,并将民事立法的一般规定适用于知识产权法领域,进而将知识产权立法在民法典的范围内予以完全法典化。 首先,它是在民法典的框架内予以法典化的。以此区别于法国、菲律宾等国将知识产权立法在民法典之外单独法典化的模式;其次,它是在民法典的框架内予以完全法典化的。以此区别于《越南民法典》、《独联体成员国示范民法典》等不完全民法典化的模式。 因此,可以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开创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民法典关系的模式,为世界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之一奇迹!
《法国违宪审查制度》这本专著是笔者吴天昊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凝聚了笔者多年求学的心血,是笔者多年来对违宪审查制度思考的总结。这本专著突破了以前对违宪审查制度静态、平面的介绍,摒弃了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泛泛而论,结合法国宪法委员会对违宪案例的裁决和违宪审查的*发展状况,对法国违宪审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描述,填补了国内学界法国违宪审查制度研究的空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介绍法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上乘之作。
世之法典,如同多厅室的旧居建筑,有些部分不再使用了,有些部分“废弃”了,甚至不得不拆除;另一些部分则相反,经过增添旁室偏宅而得到扩充。然而,这些附加之作往往有损于建筑的整体,且不说那些辅助楼宇,年复一年,另行发展,使人不知从何找到入门之途。如果是建筑财富,自然有一定魅力,值得人们珍之存之。然而,各种法典,如其有生命,自当有死亡,终有一天会被取代。这正是法国近时所为:1994年3月1日,一部《新刑法典》诞生了,取代了1810年问世的旧《刑法典》。 任何一部刑法典,就其表达公共秩序性质的要求而言,总是以其适用的国家国内的具体情况为明显特点的,正因为如此,在许多重大犯罪活动都是在跨国实施的今天,任何一部刑法典均不足以面对国际性要求。这就有待于翻译人员从各国公认的基本法律中得到启发,以期制订
《元照系列:中德私法研究(2012年总第8卷)》结合国内、国外留德学者文章并邀请德国优秀学者于本著作发表文章,借鉴德国私法发展成熟观念与制度,着力介绍德国、欧盟*立法、判例、学说、论文、经典名著等相关作品,提供立法者、教学者、学习者对德国私法的了解,并以崭新、宏观的视野反馈在中国的问题解决与实践,在学术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产生贡献及影响力。作为学术丛刊,《元照系列:中德私法研究(2012年总第8卷)》之前已经出版7卷,在中国民法学界风格独特,将成为中德民商法研究会的会刊。
法国当代侵要法重视一般原则而轻视具体的制度。在当代法国,无论是过错侵权责任制度还是严格侵权责任制度都存在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它们仅仅重视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基本原理而轻视侵权法的具体制度。我国侵权法应当吸收法国侵权法的经验,明确区分故意侵权和过失侵权。 作者凭借自己良好的法语功底,对《法国民法典》,特别是对该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本书主要对《法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侵权责任在法国法律责任中的地位、法国侵权法所保护的利益范围、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因个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因物的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因他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等进行了阐述。
韩秀义先生的《发展中的欧盟宪政:法律人格理论视角下的分析》即是就说明、解释与分析欧盟宪政的理论工具所做的尝试性研究而凝练的成果。作者首先假定欧洲一体化或欧盟宪政的发展过程就是追求法律人格构成要素不断丰富、完善与强健的过程。该种假定的根据既包括欧洲一体化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历史,也包括在一体化进程中所制定的诸多宪法性条约所展示的一体化法律实践。在对以往关于欧洲一体化的各种理论研究方法进行梳理与辨析的基础上,作者不无道理地得出“在解释欧洲一体化这个迄今为止为宏大的国家间经济、政治、法律运动中,法学几乎处于缺场的地位”这样的结论,同时又恰切地强调指出,在一定的意义上,欧洲一体化以及欧盟发展的载体或表现形式即是其法律体系,尤其是宪法性法律体系的累积性成长和完善;由此可进一步断言,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