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研究当代美国国会实际立法过程的经典著作。区别于教科书中常常提到的模式化的立法程序, 非正统的法律制定 着重强调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非传统程序和实际操作的新变化,这些新立法程序对于法律能否通过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通过对美国当代经典立法个案的分析,描述了美国国会立法的实际运作过程,同时结合美国国会历史上的立法案例研究,展示了国会立法程序的变迁,并对其背后的原因以及由此导致的结果进行了解读和评估。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该书属于全面介绍反垄断理论、实务的简明著作,是其毕生研究的精华,且融入了苹果案、微软案等新兴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业反垄断理论和案例的最新发展。该书的一大特点是作者根据其在法学院、商学院的教学经验,在保证研究深度的同时,使用了700多个案例,采用了深入浅出的表达方式(且与通常的美国法学院的教科书相比,控制了文章引用的数量,增加了阅读的连贯性),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在美国不同的读者人群中广受欢迎。该书的另一大特点是十分注重法律理论、规则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并注意提供实操性的建议。
本书通过仔细分析亚伯拉罕.林肯的言行,成功描述了建立于美国内战基础上的新的宪法秩序。这一新的宪法秩序反映了林肯对于一些根本价值的向往,这些价值包括民族国家、平等、民主。同时,本书通过对美国内战前因后果的详细分析,以及对美国1787年宪法和内战后宪法的比较,指出内战和林肯重新定义了美国的民主。本书文笔流畅,论证充分,立意新颖,资料翔实,是本优秀的政治与法律图书。
本书收录了中文及英文原版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另收录了刘小冰的《美国宪法的综合分析》与张彩凤《一个民族的图腾:美国宪法导读》。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开近代民法之先,那么,美国宪法就是开近代宪法风气的作品。而且,它凝聚着美国开国元勋们的治国理念与独具匠心的制度设计,成为世界法律文明目前的不朽之作。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依然是西方宪法目前的经典性蓝本之一。
巴西是拉丁美洲面积*的国家,位于南美洲东南部。北邻法属圭亚那、苏里南、圭亚那、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西邻秘鲁、玻利维亚,南接巴拉圭、阿根廷和乌拉圭,东濒大西洋。古代巴西为印第安人居住地。1500年4月22日,葡萄牙航海家佩德罗·卡布拉尔到达巴西。16世纪30年代,葡派远征队在巴建立殖民地,开始了长达约3个世纪的统治。1549年任命总督。1808年拿破仑入侵葡萄牙,葡萄牙王室迁往巴西。1821年葡萄牙王室迁回里斯本,王子佩德罗留巴西任摄政王。1822年9月7日,佩德罗王子宣布独立,建立巴西帝国。1825年,葡萄牙承认巴西独立。1889年11月15日,丰塞卡将军发动政变,推翻帝制,成立巴西合众国。1891年2月24日,国会通过宪法,定国名为巴西合众国。1964年3月31日,军人政变上台,实行独裁统治,1967年改国名为巴西联邦共和国。1985年1月,军人还政于民。巴
《美国宪法:个人权利》是美国法学院的一本经典、权威的教科书。 作为法科学生学习宪法学课程的重要参考书,本书为庞大而复杂的美国联邦宪法的个人权利体系勾勒了基本的线索和脉络,从而可以帮助读者从权利的角度理解美国宪法乃至宪法学上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 本书的特点:,展现美国宪法中个人权利规范体系的构成,即以宪法及其修正案为准则,以各单行立法为具体架构,以联邦法院的判例为补充的主法、从法和案例的完整系统。第二,揭示了美国法的法律方法和判例法的适用方法。美国法的法律方法,特别注重司法技术及其实际运用;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以此发现和发展法律规范;运用区分、类推和综合的方法,决定是否适用事实近似的判例。第三,美国联邦法院的宪法解释权,是美国宪法“刚性”的制度保障,也是本书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以美国刑法的著名案例为资料,系统介绍美国刑法总论和分论的有关立法和司法问题,展示美国刑事司法的面貌,呈现理论和实践中美国刑法的思维方式。 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为具有代表性的、有重要理论和实践研究意义的案例。了解和学习美国刑法,不可局限于抽象的概念演绎,而应从判例中体会其中的精神和方法。本书精选的案例全面地展示了美国刑法的问题意识,直接引领读者随着控辩审三方的立场和思路去把握各个领域的争议焦点,为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美国刑法的新窗口。而且,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和基础性,充分考虑到了我国教学浓厚的大陆法系色彩,也易于读者理解。 除通过案例介绍美国刑法的司法智慧之外,本书还通过对案例的评述,对有关问题作了拓展延伸。其中有对有关问题的其他判例观点的介绍,使读者了解不同司法者对同类问题的
20世纪初,阿根廷曾经是世界上为富有的国家之一。它吸收了大量的外资,经济发展迅速,国民收入颇丰。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阿根廷却经历了历*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一半国民陷入贫困境地。为了缓解危机的冲击,阿根廷政府宣布全国进人“紧急状态”,国会颁布《公共紧急状态法》。阿根廷实施上述措施一方面促使了阿根廷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也使参与阿根廷私有化进程的外国投资者遭受了巨额损失。为了挽回损失,众多外国投资者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了以阿根廷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申请。截止到2010年年底,仅在ICSID体制内阿根廷便涉案49起,且这些案件多半与阿根廷经济危机有关。在已经作出终局裁决的案件中,阿根廷半数以上以失败而告终。阿根廷现象在ICSID体制内前所未有,即使在整个国际投资仲裁历史上也属罕见。 因此,刘京莲编著
《美国少年司法》为犯罪学和少年政策分析方面的一本权威教材。其重点关注于独特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原则与政策。本书开篇介绍了青春期理念的创立,并以此为少年的类别划分或充分成熟前的部分责任阶段提供了一种正当理由。接下来的章节包含了对少年犯罪属性和少年犯罪法律政策的实证调查研究。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相关刑罚政策应当对减轻责任的理念予以认可,同时,少年政策应当强调小阻断并令成熟进程得以持续的利益。本书的结束部分将此核心观念应用于当前少年司法的五个特别问题领域:即少女怀孕、移送刑事法院、少数民族比例过大、少年枪支使用和少年杀人犯罪。 本书为犯罪学大师的一项综合性研究,是少年越轨、刑事司法和犯罪学等方面课程的理想教材: 阐明了现代少年司法的核心原则,并将这些原则与实践相结合。 向学生展示
古巴现行刑法典颁布于1987年12月29日,又先后于1994年、1997年、1999年、2001年进行了四次局部修正。古巴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卷。总则部分包括十一编:基本条款;刑法的效力;外国判决的执行;犯罪;犯罪人;刑罚;假释;刑事责任的消灭;前科消灭;犯罪引起的民事责任的宣告与执行;危险状态与保安措施。分则部分包括十五编: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行政管理与司法权力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治安罪;危害国民经济罪;危害文化遗产罪;危害公共信用罪;危害生命与身体罪;侵犯个人权和罪;侵害劳动权利罪;危害正常的性关系 一和家庭、儿童、青少年罪;损害名誉罪;侵犯财产罪;危害公共财政罪;危害正常构移民制度罪。
《智利共和国民法典》是拉丁美洲伟大的法学家和人文主义者安德雷斯.贝略的作品。他把罗马法系理解为拉丁美洲统一的基础,并把这种统一性贯彻到他编写的《智利民法典》的理念之中。安德雷斯.贝略的《智利民法典》在序编之后分为人、财产、继承与生前赠与、债与合同四编,这种法典体系比较忠实地遵从了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结构顺序。《智利民法典》与《阿根廷民法典》一起,是*独立性和原创性的拉丁美洲立法成就(茨威格特与克茨语),因此,它也被视为是塑造了拉丁美洲法系的典范民法典之一。《智利民法典》自1998年被徐涤宇教授翻译成中文出版后,又有了很多增删改的地方,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后再版。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本书讲述美国劳动法学的诞生历程。全书将 16 世纪后期到 20 世纪中叶的历史划分成四个阶段,分别对应诗法上的起、承、转、合。就每一阶段,分述其时代背景、制度发展和学术思潮,描绘重要立法、大案要案和思想交锋,刻画为劳动法律思想做出贡献的学者、法官和政治家。通过研究证明:劳动法学的诞生,既是工人运动、进步运动和新政运动等宏大社会运动的产物,又是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和法律过程学派等学术思想流派相互激荡的结果。在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本书总结美国劳动法学诞生的经验,为中国法治发展提供借鉴 .
本书自1987年首次面世以来,受到读者的欢迎,在学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1996年又出版了第二版,成为长销不衰的学术精品。进入21世纪以来,刑法学又有了新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纳入了研究视野。作者在第二版的基础上针对美国刑法出现的新的发展变化的现状,又增补了一些内容,使该著作更为充实并具有新意。 第三版对具体犯罪篇仅添补了贿赂罪和叛国罪的一点内容,主要是对总论部分增加了具有发展趋势性质的一些内容:刑罪部分增加恢复性司法和社区矫正;犯罪总论在共同犯罪章增加恐怖主义一节,在犯罪心态中着重对英美刑法特有的罪过形式轻率作了说明,在犯罪构成中增加犯罪构成结构比较,表明了作者近年来的若干思考。
本书在介绍创新型国家的概念及分析建设创新型国家重要性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相关理论,对我国当前所处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阶段进行正确评价,并与发达国家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路径。
拜部分传媒所赐、不少人对美国法律的认识,可能就止于有杀人嫌疑的O.J.Simpson可以无罪获释,又或者是麦当劳热奶茶烫伤一名老太婆、老太婆告到法庭,可以获赔偿几百万美元等——这的确是美国法律现象的其中一面,却不是全部,更不足以借之诠释美国法律及其文化背景。 寄案容易不胫而走,却未必助你真正了解美国法律。真正认识美国法律,令自己得到保障,是要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案情毫不曲折的导常官司的操作,及运作背后的文化心理。 面对美国法律,不单要知其然,还要明其所以然。作者兼本丛书主编陈纪安先生,会向你一一交代。陈纪安先生移居美国近四十年,在美国攻读法律,毕业后在美国教过书,也当了十多年律师,他在分为十章《美国法律》中,首先会介绍源于开国时期的美国法律渊源、美国的宪法、民权与法律、美国法律的原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Federal Judicial Center)是隶属于联邦司法系统的研究和教育机构。1967年由国会根据美国司法联席会议的建议而设立,其主要任务是对联邦法官和联邦法院只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对联邦司法程序、法院操作程序和历史方面的研究,促进和提高联邦法院系统的司法行政管理。该中心的董事长由美国首席大法官担任。其董事会成员包括美国司法联席会议选举的其他七名法官和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的主任。 本书是联邦司法中心用于培训法院工作人员的材料,其中包括书面材料和光盘两部分。它以一起证券欺诈案为模型,详细介绍了民事案例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具体诉讼流程。在书面材料中,读者可以看到原始具体的法院诉讼文书——与我国法院的诉讼文书有着很大的不同。而光盘资料则生动有趣地演示了案例在法院流转的具体情形,包括从
本书以美国刑法的著名案例为资料,系统介绍美国刑法总论和分论的有关立法和司法问题,展示美国刑事司法的面貌,呈现理论和实践中美国刑法的思维方式。 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为具有代表性的、有重要理论和实践研究意义的案例。了解和学习美国刑法,不可局限于抽象的概念演绎,而应从判例中体会其中的精神和方法。本书精选的案例全面地展示了美国刑法的问题意识,直接引领读者随着控辩审三方的立场和思路去把握各个领域的争议焦点,为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美国刑法的新窗口。而且,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和基础性,充分考虑到了我国教学浓厚的大陆法系色彩,也易于读者理解。 除通过案例介绍美国刑法的司法智慧之外,本书还通过对案例的评述,对有关问题作了拓展延伸。其中有对有关问题的其他判例观点的介绍,使读者了解不同司法者对同类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