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在修订2000年版和2005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即从90年代初至今的美国宪法发展史。
本书是一部研究当代美国国会实际立法过程的经典著作。区别于教科书中常常提到的模式化的立法程序, 非正统的法律制定 着重强调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非传统程序和实际操作的新变化,这些新立法程序对于法律能否通过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通过对美国当代经典立法个案的分析,描述了美国国会立法的实际运作过程,同时结合美国国会历史上的立法案例研究,展示了国会立法程序的变迁,并对其背后的原因以及由此导致的结果进行了解读和评估。
该书属于全面介绍反垄断理论、实务的简明著作,是其毕生研究的精华,且融入了苹果案、微软案等新兴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业反垄断理论和案例的最新发展。该书的一大特点是作者根据其在法学院、商学院的教学经验,在保证研究深度的同时,使用了700多个案例,采用了深入浅出的表达方式(且与通常的美国法学院的教科书相比,控制了文章引用的数量,增加了阅读的连贯性),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在美国不同的读者人群中广受欢迎。该书的另一大特点是十分注重法律理论、规则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并注意提供实操性的建议。
本书较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全部内容,包括总则、货物买卖、货物租赁、流通票据、银行存款和收款、资金转账、信用证、所有权凭证、投资证券和担保交易。《统一商法典》是美国法律体系和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部法律,代表了美国法律界100多年来为规范和完善美国商法体系所作的不懈努力和所取得的杰出成果。 本书不仅有助于了解美国相关商业法律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原理,也有助于了解美国的法律思想和法律逻辑。本书适合于对美国法律特别是美国商业法律有兴趣的学生、律师、法官、研究人员和其他相关读者。本书既可作为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译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的配套读物,也可作为了解和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独立读物。
本书是美国联邦*法院2016~2017工作年度判决的所有具先例效力的70篇判决书的译述合辑,分为9个章节,囊括了法院间的权力分配、主权豁免的界限、宪法权利的保护、民事法律与民事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与刑罚、知识产权保护、经济法、行政法和法律解释等内容。每篇译述均以判例原文为基础,力求覆盖各篇判例中所有重要的法律点,保证全面理解案件事实、完整阐述法律法规,并准确提炼*法院大法官的观点。本书并非对判例原文的简单翻译。编者们对复杂案件抽丝剥茧,以一种更适合国内读者的逻辑来阐述判例,具有更强的可读性。此外,每篇译述都附有判例原文链接,每个判例均根据其内容被分配了一个或多个索引号,便于比较法学者研究检索,为读者提供翔实的研究资料。
《美国宪法:个人权利》是美国法学院的一本经典、权威的教科书。 作为法科学生学习宪法学课程的重要参考书,本书为庞大而复杂的美国联邦宪法的个人权利体系勾勒了基本的线索和脉络,从而可以帮助读者从权利的角度理解美国宪法乃至宪法学上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 本书的特点:,展现美国宪法中个人权利规范体系的构成,即以宪法及其修正案为准则,以各单行立法为具体架构,以联邦法院的判例为补充的主法、从法和案例的完整系统。第二,揭示了美国法的法律方法和判例法的适用方法。美国法的法律方法,特别注重司法技术及其实际运用;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以此发现和发展法律规范;运用区分、类推和综合的方法,决定是否适用事实近似的判例。第三,美国联邦法院的宪法解释权,是美国宪法“刚性”的制度保障,也是本书
本书以美国刑法的著名案例为资料,系统介绍美国刑法总论和分论的有关立法和司法问题,展示美国刑事司法的面貌,呈现理论和实践中美国刑法的思维方式。 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为具有代表性的、有重要理论和实践研究意义的案例。了解和学习美国刑法,不可局限于抽象的概念演绎,而应从判例中体会其中的精神和方法。本书精选的案例全面地展示了美国刑法的问题意识,直接引领读者随着控辩审三方的立场和思路去把握各个领域的争议焦点,为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美国刑法的新窗口。而且,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和基础性,充分考虑到了我国教学浓厚的大陆法系色彩,也易于读者理解。 除通过案例介绍美国刑法的司法智慧之外,本书还通过对案例的评述,对有关问题作了拓展延伸。其中有对有关问题的其他判例观点的介绍,使读者了解不同司法者对同类问题的
SEC历*失意的生日 在历史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ExchangeCommission,SEC)向来以美国*监管机构之一而享誉于世。其监管之有效性是SEC雇员引以为傲,同时也是SEC取信于投资者的*资本。 自1934年创建以来,SEC在历经多年市场风云变幻之后,于2009年6月迎来了其75岁的生日。然而此时,无论是其本身的声誉还是市场对其监管有效性的信赖,都跌到了历史*点。如果说20世纪初安然与世通公司的欺诈丑闻,使盘旋在民众心头的阴霾久久未能散去,2008年以来美国证券市场沧海桑田般的巨变,则使人们对SEC的信任几近崩盘。而其中为人所诟病的是SEC遭到的两场失败:其一,在SEC的多年监管之下,数家巨型投资银行轰然坍塌;其二,SEC罔顾他人对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L.Madoff)一手制造的庞氏骗局的多次举报,造成了国内外投资者数百亿美元的损失,产生了恶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于1934年设立,负责联邦证券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独立执法权。SEC使证券法有了“牙齿”(teeth in it),就像在“华尔街中安排的警察”,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证券市场的每一个细小环节。 美国联邦证券法有5项基本宗旨,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提高效率、促进竞争、促进资本形成。《1934年证券交易法》具有混合性,目前共有39条,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规范证券的流通、退市、持续信息披露和监管。就保护投资者的范围而言,《1934年证券交易法》比《1933年证券法》广泛得多,致力于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的各个方面。《1934年证券交易法》除对证券发行人规定报告等披露要求外,还监管证券交易商和其他市场专业人员、全
美国著名财产法教授约翰·G.斯普兰克林撰写的《美国财产法精解》一书共四十章,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富有时代气息,吸收了美国联邦、各州法院的*判例以及美国法学界的*研究成果,介绍了美国财产法的基本概念和法理基础,阐述了捕获规则、无权占有规则、添附规则、拾物规则、赠与规则、委托保管规则、善意购买规则、知识产权规则、共有规则和婚姻财产规则,主要探讨了不动产权益的分类、设立、转让、抵押、登记、产权保证以及土地利用控制和国家征收等法律制度。本书广受美国法学学生的欢迎,比较适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阅读本书可以了解美国财产法的全貌和精髓,也有助于思考如何完善中国物权法律制度。
本书是一部判例集,选译了美国地方法院和联邦*高法院在过去两百多年来所判决的有关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一些经典判例,能够体现出一些法官对相关问题的法理思考和法律推理,而且译者做了必要的说明和学术性注释,有助于我国的法律学者加深对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技术的了解。
证券市场在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证券市场股票的公开交易能够有效地反映企业的信息,使所有者将经营者的报酬与股票价格挂钩成为可能。而将股票在股市上的表现与经营者的报酬挂钩有助于将经营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达到改善法人治理的效果。同样,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上,实行并购相对容易。这样,经营不善的企业易被并购,而并购的结果往往是被并购企业的经营阶层被解雇。因此,发达的证券市场通过便利对经营不善的企业实行并购来为改善法人治理和惩罚不良经营者提供良机。并购的威胁有助于将经营者的动力与所有者的动力结合起来改善企业经营,促进企业发展。 发展至今,美国联邦证券法体系主要由以下立法组成:《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5年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1939年信托
美国《1939年信托契约法》(以下简称该法)作为1929~1933年大危机的产物,意图恢复人们对市场的信心,并经受了市场对其适用性的数十载考验。该法虽经《1990年信托契约改革法》和2010年国会第229号公法法案的诸多重大修改,但是,其追求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始终如一。综而观之,该法主要有以下内容和要点: ,该法开篇即提出了进行信托契约规制的必要性。正如该法在第302条所阐述的那样,如果债务人不能指定受托人,那么投资者可能因为人数众多、无法统一诉讼而使其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完整维护。即使指定了受托人,如果受托人不具有足够的权能或者资源,或者存在利益冲突,投资者的利益同样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基于信息不对称,债务人未向受托人和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信息,这会为滋生欺诈提供温床。投资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参与信托契约
本书由美国十八位资教授从比较法的角度讲授美国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法律标准,令人耳目一新。 全书不仅有美国法律的结构及文化核心的宏观讲解,还有对各个主要法律部门条理清晰的阐释,兼收并蓄的比较法观点使读者加深理解,附有表格、图示的讲述生动地展现了美国法律教育和法律专业的发展状况,后一则具体的案件把各章节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中数位大法官的评析更是读者宝贵的学习资料。 本书结构清晰,内容充实,兼具历史性、系统性和严谨性的特点,是极好的美国法律入门读本。
本书不只是一本法律教科书,也不只是一本法律专业书,而是一本不同凡响的关于法律的书。它鼓励以多各方法研修法律。本书的案例丰富,资料来源广泛而多样,包括法庭意见、法律现象的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分析以及对法律的历史学和哲学探讨,还包括从小说和诗歌中选取的有关章节,它们使本书的视角和话题更加独特和开放,也使本书的讨论更加生动。
本书主要介绍了截至2013年5月,美国批准上市的药品中所有受专利和行政保护(即市场独占权保护)的药品。全书按药物活性成分的英文字母顺序进行编排。针对每一个药品,本书设立了药品名称、药品简介、药品的专利和行政保护情况版块。全书大量采用表格,简明扼要,力求以小的篇幅囊括*量的药品信息,方便读者查阅。本书所收集的专利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全球*、前沿和实用的医药科技发展水平。全书共涉及药物活性成分700余种,各种药品制剂共4000多种,药品专利10000多项。 本书的读者对象为:任何打算合法仿制美国药品和希望了解美国上市药品的专利保护情况的企业和个人;任何有意从现有的*、前沿和实用的药品专利技术中寻找灵感和启发的医药科学人员;制药企业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级政府与药品有关的管理决策人员,关心国外医药信息的
就在费城宪法墨迹未干之际,美国宪法却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在这本基于七年之久档案研究的宪法史新*中,布鲁斯 阿克曼教授讲述一个有关美国建国、总统制和司法审查的新故事。制宪者们设计出的是一个 反对政党的宪法 。他们并未预计到两党制的形成,因此当杰斐逊民主党与联邦党在1800年为总统职位展开选战时,原初宪法的规则制造了一场革命后的宪法危机。杰斐逊和阿隆 伯尔在众议院内陷入了选举僵局,杰斐逊党人在南方州的民兵已经准备好随时开赴首都华盛顿,而联邦党人则密谋让约翰 马歇尔登上总统的宝座。美国宪法之所以在此次危机中逃过一劫,要归功于政治家的作为和纯粹的运气。布鲁斯 阿克曼所*的《建国之父的失败--杰斐逊马歇尔与总统制民主的兴起(纪念版阿克曼文集)(精)》如同阿克曼历来的宪法作品,不仅是**流的宪法理论*作,而且
本书主要讲述和阐释自建国以来,美国言论表达自由与新闻出版自由如何在宪法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保障下一步一步从“休眠”“激活”“光荣时代”行进到当下的历史进程。探讨和分析联邦法院行使宪法解释、司法审查、自由界定之权力背后的种种影响因素。作者精心筛选和解读由联邦法院裁决的二百多起关涉言论表达自由与新闻出版自由范畴的司法判例,终勾勒出这一抽象自由的“真实面貌”与“具体界限”。法院大法官撰写的法庭意见、同意意见以及反对意见引经据典、各抒己见、唇枪舌战、文采飞扬、精彩纷呈,让我们发现司法裁决背后所仰赖的法律哲学思辩逻辑之严谨、思想洞见之深刻、人文关怀之精神。
新技术戏剧性地改变了知识产权的实践方式。在不久前,该领域的实践是按照传统的案例教科书的编排方式整齐划分的——版权实践强调对文学、音乐和艺术作品(代表出版、录音和电影权)的保护;专利和商业秘密实践强调对技术作品的保护;商标和反垄断实践强调对独立的商业活动方面的保护。这种有序的划分,因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出现,已经发生了永久性的深刻变革。 在知识产权实践的整个过程中,可以看到传统理论界限的模糊。如今,影响高科技公司的有代表性的重大交易和重要案件,都涉及复杂的技术、知识产权法的多个领域和反垄断问题。计算机技术问题,常常要求律师同时解决商业秘密、版权、专利和反垄断等多方面问题。生物工程学提出了许多富有挑战性的专利和商业秘密的问题。这两种技术包括了所有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且提出了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NCCUSL)和美国法学会(ALI)联合组织制定的一部示范法,1952年正式对外公布,现已为美国50个州所采纳,对世纪各国的民商事立法及国际商事公约产生生了深远的影响,其重要地位举世公认,被誉为英美法系历*伟大的一部成文法典。其正式评述即《统一商法典》的起草人对法典所作的解释,相当于大陆法上的立法理由书。它对法典的每一条文的规范目的等方面均——作出说明,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本卷收录了第三编至第八篇的译文,包括流通票据、银行存款与收款、信用证、大宗买卖、权利凭证和投资证券等内容。